本来都准备睡了,深夜一则消息让我瞬间清醒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大年三十,过年是第一位的,在此仅结合币圈对部分条款予以分析,抛砖引玉。
《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属行政法规,94公告是七部门发布的,属部门规章,因此在法的位阶上,《条例》比94公告位阶更高,一般情况下,民法意义上的“违反法律规定”通常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包括部门规章,因此《条例》的出台将对币圈民事诉讼产生重大影响。
三大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资产标记化平台并完成概念验证:11月6日消息,国际律师事务所DLA Piper、Aldersgate DLS和Hedera Hashgraph已合作建立资产标记化平台,该平台以高价值替代资产类别(如房地产、艺术品等)为主要目标,现已通过对一件艺术品进行代币标记化进行概念验证。(Cointelegraph)[2020/11/6 11:49:45]
《条例》第九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币圈人很多看到这条大呼狼来了,我个人认为,这条里面虽然提到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部的包含“交易所”等字样,但以币圈的“聪明才智”,随便换个名称不是很简单吗?再者说了,你看哪个头部平台的名字中有“交易所”字样?
动态 | 瀛和律师机构、达瓴智库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12月28日,瀛和律师机构联合达瓴智库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报告指出,互联网革命刚刚进入第40年,而区块链革命也迈入第11个年头,互联网带来的技术奇点理论逐渐失效,未来将是区块链带来的范式改变。按法学界通说,法律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体系;也可以说,法律的调整对象就是人的行为。区块链作为一门信息技术,当然是人类智力成果,是人类行为的结果。因此,关于区块链的法律是指调整人类创造、运用区块链技术的一套行为规则体系。因此跨入区块链好比使用互联网一般,初入红利极大,尤其是在多专业结合的领域里尤为可见。无论是区块链+法律、区块链+AI或是区块链+任何产业,如何将区块链结合原有产业已成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今年,不论放眼全球还是着眼我国,区块链及数字货币领域都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在技术基础和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的同时,法律政策和监管趋势也日渐明朗,也期望能够看到区块链深入我们生活的一天。(瀛和律师)[2019/12/30]
归根结底,《条例》是为了打击非法集资而出台的,第二条明确解释了什么叫非法集资,即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严格来说,目前币圈头部交易所并不主要从事许诺还本付息和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的行为,但部分交易所的“理财”、“挖矿”、“锁仓”、“质押”业务应当注意法律风险。
动态 | 比特币融资案被受理 律师称比特币金融属性国内首获法院认可:近日,一起比特币质押引起的借贷纠纷已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立案,案号:(2019)鄂0106民初17932号。根据起诉书,被告质押比特币向原告借钱,比特币涨,在2018年比特币下跌的大周期,比特币大跌,原告采取强制平仓措施,但仍造成部分损失。被告不承认该借贷关系,构成实质性违约。该案代理律师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孙俊律师表明:这是国内第一案,比特币金融属性在国内将会获得首次认可。[2019/10/26]
很多币圈人还关注到《条例》第十九条,“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个人认为币圈“带投大哥”以及量化交易平台,网格交易工具的法律风险随着《条例》的出台大大增加了。
其实对币圈真正具有重大意义的,是第二十四条:“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的需要,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查封有关经营场所,查封、扣押有关资产;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追回、变价出售有关资产用于清退集资资金;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决定,按照规定通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限制非法集资的个人或者非法集资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各位看懂了没?如果没看懂,我们反过来再看什么是“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条例第五条指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也就是说,以前本来机关刑事立案后才能开展的查封、扣押资产、清退资金、上边控等措施,现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部门就可以干了,在此留给大家足够的想象空间。
与广大币友最相关的,是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再参与资金盘,非法集资,有了损失自行承担,就别一天到晚喊着维权了。
时间关系,先写到这里,后续再细致学习分享,祝大家牛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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