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犯罪分子手法升级 OTC商家可能面临更高的风险

近期,随着三协会和国务院金融发展委员会发文,数字货币交易利空,有部分OTC商家陷入到恐慌情绪之中,将自己手上的USDT进行大量抛售,但是在抛售过程中,因为没有及时审查买家的资金来源或者为了更快出金,从平台场内直接转到场外交易,导致出金过程中收到赃款,银行卡或者平台账户被冻结。

冻结的原因,我们在往期推文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分析,这次不再赘述,需要了解的读者可以移步。

解析新模式

那么,为何在知晓冻卡的原因后,仍然还有那么多的OTC商家被冻卡?这是因为网络手法升级,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了部分OTC商家的侥幸和懈怠心理,运用了一种新的操作模式对赃款进行洗白,而在这其中OTC商家虽不知情,但是客观上起到了重要的帮助作用,这就导致OTC商家不仅面临着极大的财产损失,还有更严重的人身风险。下面,我们将犯罪分子,近期运用的操作模式进行详细的解析。

声音 | 邓建鹏:当前区块链最成熟的应用主要还是在金融领域:据法制日报消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区块链最成熟的应用主要还是在金融领域,除此之外,区块链在存证、确权、防伪溯源方面的应用前景也很广阔。邓建鹏举例说,可以用区块链开发票。过去有发票造假现象,包括各种票据、银行的承兑、汇票等都可能会被造假,现在通过区块链来开发票和票据,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这些造假现象。在邓建鹏看来,完善数据的加密授权,可以有效避免数据泄露问题。“区块链本身就是分布式加密。比如,在医疗领域,病人去医院检查,这就涉及病人的隐私,如果这些个人信息上区块链,可以给其加密。在有个人授权的情况下,对方才能看到病人的信息,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泄密问题。”[2019/11/12]

以往,分子在之后,往往会将所得赃款转移到自己购买的银行卡之中,再通过快速的转移,将所得分转到十几张卡,然后通过水房也就是地下钱庄洗白,最后转为干净资金。如图一:

声音 | 邓建鹏:用区块链来治理区块链,积极推动区块链行业自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表示,引导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首先就要制定标准,界定什么样的区块链是合规的。另外,积极推进法律代码化,“区块链本身就是一些代码,在代码研发、编制的时候,有关部门可以出台一些指引,要求在编制代码时适当地把一些法律的要件或者一些要素编到代码里面去,实现法律代码化,以链制链,用区块链来治理区块链,这样就不需要执法人员去额外地监管区块链”。此外,邓建鹏还认为,要积极推动区块链行业的自治,让行业协会来制定治理章程,在治理章程的基础上,再考虑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法制日报)[2019/11/11]

声音 | 邓建鹏:区块链的投资风险与国际监管势在必行:今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发文表示,国内外监管政策差异巨大,直接导致中国完全禁止ICO的监管政策容易落空,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反而迫使部分区块链项目出海。出海的区块链项目由于在国内具备一定的人脉关系和社区基础,其参与募集虚拟货币活动的投资仍主要是国内投资者。因此,在区块链领域,各国政府间的国际监管协作必须及提上日程,才能有效打击欺诈行为。[2019/3/25]

但是随着国家对电信打击的力度不断加强,尤其是去年部推出的冻卡行动以后,卡农这一环节被削弱,分子能够实施犯罪的银行卡大大较少,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下,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将目光放在了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利用数字货币的匿名性等特征将所来的赃款进行洗白。他们这样的洗白手段,我们在以往的文章中也有说明。然而,随着平台监管趋严,OTC商家具备了一定防范意识后,犯罪分子很快便升级了自己的犯罪手法。具体如下。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发文:比特币“点对点交易”合法,中国监管机构应承认比特币存在准金融属性: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邓建鹏发文称,中国监管机构应基于大趋势与国际经验,承认比特币存在准金融属性,在金融领域加强对比特币的监管与立法。并表示民众可以正当持有比特币,也可以据个人所需正当合法的交易。[2017/11/24]

现在,常见的网路中,涉及金额在百万以下的,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以下方法来进行:

首先,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理财或者其它方式对受害人进行诱,当犯罪分子感觉受害人已经上当之时,便会去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下单,购买等额的USDT等数字货币。这时候,OTC商家一般会将自己的银行卡等相关信息发送给犯罪分子,于是犯罪分子,拿着OTC商家的的银行账户给被人,让其直接向该银行卡转账,在转账完成后,OTC商家便会放币,犯罪分子再将该币提到自己的匿名钱包地址之中,直接完成过程。如图二:

该操作,相比较图一的操作模式,更加简单、便捷和安全。也越来越成为犯罪分子青睐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对OTC商家造成的危害程度却上升了好几个档次。为什么呢?因为受害人的钱直接打到了你的账户,你属于第一层级的卡,从侦查案件的角度来看,受害人报案后,机关会第一时间会查银行流水,结果在查流水的过程中,发现赃款直接进入你的银行账户,你又因为进行OTC搬砖套利,导致赃款被快速流转,且你的银行账户流水巨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办案对于数字货币交易不太了解或者主观认为数字货币交易违法,那么OTC商家面临着的将不仅仅是冻卡的风险,而是直接的人身风险。

从我们近期办理的涉及到币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可以看到有很大一部分OTC商家,因为分子的该种手法,而被认定为对上游犯罪起到帮助作用而刑事拘留,定罪量刑的。虽然,有些案件在我们团队律师介入后,向公检还原了整个交易流程,当事人被成功取保或者撤案,但是还有很多因为我们介入晚或者公检对于上述两个罪名中的明知认定,存在不同的判断标准,导致当事人被认定为涉案人员,需要承担巨大的刑事责任。

如何避免风险?

现阶段,我们国家对数字货币交易并没有明确禁止,但是也没有放开,尤其是近期几个文件的出台,反映出国家对数字货币交易从弱监管走向强监管的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OTC商家进行交易也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尤其在交易过程中收到赃款,不仅面临着冻卡问题,更会有较大的刑事风险。因此,笔者提醒各位OTC商家,买卖交易需谨慎,资金审查不能松,一旦被冻及时处理,如有必要请专业律师,切莫贪小利,或者延误最佳申诉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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