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肖飒:NFT买家 有100%所有权吗?

就飒姐团队的观察,目前国内主流的数字艺术品/藏品/作品NFT发行平台中,买家对NFT享有的权益主要有三类:

一是可以在该平台看到区块链查证信息,包括底层作品信息、持有人、流转信息;

二是象征性展示,比如用户可在该平台获得同时标注数字艺术品名称、缩略图、哈希值、创作者、认证时间的页面,截图可以向社交媒体上分享;

三是在购买NFT后须持有一定期限后,方可赠送给该平台的注册实名用户。

毫无疑问,NFT的购买者拥有令牌本身,该令牌是其所对应的底层作品的数字版本的权利的记录,因此当NFT被转移给其他人时,该作品的底层数字版本也随之转移。但是,显而易见,用户对NFT本身的权益是较为受限的,例如,用户无法将买到的NFT提到自己的虚拟币钱包,无法随时通过购买该等NFT的平台有偿转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NFT购买者对于NFT令牌本身是否享有所有权呢?

《福布斯》发布2021全球区块链50强,7家中国公司入选:本周三,《福布斯》正式公布了“2021年全球区块链50强”榜单,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在内,21家公司首次登榜亮相。与此同时,Facebook、谷歌、亚马逊、花旗和万事达等美国公司掉出榜单。

今年是《福布斯》连续第3年评选“全球区块链50强”。从历次评选情况来看,基本每年都会有一半左右新面孔出现。只有微软、三星等12家公司连续3年上榜,其中蚂蚁集团凭借蚂蚁链成为中国唯一一家连续3年上榜的公司。

从趋势上来看,《福布斯》这一榜单的成员构成正越来越全球化。2019年,50家公司中的33家(66%)来自美国,另外13家(26%)来自欧洲。2020年,有30家公司(60%)来自美国,14家(28%)来自欧洲。[2021/2/4 18:52:01]

福布斯预测2020年美国加密货币及区块链行业发展将呈现6大趋势:据福布斯消息,近日,福布斯委员会成员Steve McNew纽对美国加密货币及区块链行业的发展作出预测。他称,待疫情过后,未来一年的加密领域可能呈现如下趋势:1.美国加密货币立法活动将增加,但不意味着新法律的出台。2.启用公共银行服务。根据“普惠性价值账本(IVL)”计划,纽约州将向州内所有个人(和企业)发行数字钱包,让纽约的每个人都能使用全州范围内的公共数字货币进行交易。3.以区块链连接国家。4.金融服务采用率提高。5.欺诈行为仍然“照旧”。6.企业区块链将展现更高的投资回报率。[2020/5/25]

权益受限的NFT,法律属性是什么?

声音 | 福布斯分析师Joseph Young:交易所的重中之重就是安全问题:福布斯分析师 Joseph Young转发赵长鹏在推特解答数据库故障的推文,并指出,运营一家交易所的重中之重就是安全问题,让投资者和交易者能够实时获知进度,并让他们知道交易所关心安全问题十分重要。像CZ这样能做到每小时更新一次进度的 CEO值得称道。[2018/10/19]

NFT作为区块链上的密码学表达,它验证其对应的文件未经篡改,并在区块链上记录其流转过程。我们认为其属于一种网络虚拟财产。广义的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一切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内的虚拟财产,包括虚拟货币、网络游戏中的装备、电子邮箱、网络账户、已注册域名等。目前民法学界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主要有三种观点:物权客体说、债权客体说以及知识产权客体说。

声音 | 肖飒:币价大跌大涨与ICO监管规则尚不健全有关: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好的项目需要融资,需要上交易所,获得更多人的支持;欺诈项目的项目方更是要上交易所,通过币价起伏收割韭菜。有交易便有需求关系,便有币价起伏,这是ICO项目发行方几乎躲不开的一件事,与ICO本身的运作机理有关,币价大跌大涨则与ICO项目监管规则尚不健全有关。[2018/9/8]

1.物权客体说。此观点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是物,可以建立物权。我们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一般而言,特别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形成的虚拟财产具有物权的属性,可由个人支配所有,可纳入无形物的范畴。

2.债权客体说。该观点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权利的行使需要依赖于技术提供者的某些支持,与具有支配性的物权不可等同。我们对此持否定意见。一般而言,区块链技术的主要特点便在于个人实现了对加密资产的完全所有,链上资产的流转无须任何第三方的支持。

3.知识产权客体说。该观点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应属于技术缔造者的智力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是,在《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同时,第一百二十七条同时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内容。从体系解释的角度考虑,作为客观存在而非作品的网络虚拟财产,移出知识产权的范畴更为恰当。

综上,我们认为,在国外主流NFT交易平台中NFT可以提到钱包、进行二次交易的语境下,因NFT持有人对NFT本身享有充分的处分权及收益权,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NFT购买者对其持有的NFT享有所有权。

而在前述国内主流NFT发行平台的语境下,我们认为,持有人对NFT本身不享有所有权,而是享有某些权益,既是证明其对NFT对应的数字艺术品副本所有权,也是NFT持有人对合同相对方随时行使欣赏、观瞻、聆听、下载等权利的一种凭证。

第一,处分权限受到严重限制的NFT不属于物,难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首先,从体系解释来看,网络虚拟财产不属于“物”。《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和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次,《民法典》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而现行法律没有将网络虚拟财产规定为物。最后,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处分、收益,而处分和收益均是核心权利。国内NFT平台有的只开放NFT的购买功能,而无法转让和产生收益,用户没有私钥、无法提到自己的加密资产钱包,我们认为,持有者并不享有所有权。

第二,NFT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持有人对NFT享有权益符合现行法的规定。尽管前述用户不享有NFT的所有权,但仍然可以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享有权益。这与我国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类似,《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均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但二者均没有明确自然人享有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类型,后者明确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而没有使用“所有权”的表述。

写在最后

鉴于买家对NFT本身享有的权益属性并非所有权,飒姐团队提醒NFT发行方及经营平台在用户协议及产品描述中准确界定NFT购买者享有的权益类型及范围,注意防范欺诈及虚假广告风险。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链链资讯

USDCSLOPE:DAO正在吞噬世界

人类历史上,每一次重大疫情,都将改变历史进程。公元1350年左右,一场源自蒙古的鼠疫席卷欧洲,夺走了数千万人的生命,欧洲人口减少了三分之一。但在历史学家看来,这场鼠疫催生了现代西方文明.

[0:0ms0-2:924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