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罕见通告,一副省级官员因滥用职权引进虚拟币“挖矿”被“双开”。
首例官员涉挖矿被处分
11月13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告,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被“双开”。
根据通报,“经查,肖毅背弃初心使命,破坏‘两个维护’原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出现严重偏差,违背新发展理念,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违规举债上项目、搞建设,造成恶劣影响”。
杭州判决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判决被告构成侵权:金色财经报道,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了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判决被告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原告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含维权费用)12万元。[2023/5/6 14:46:23]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目前披露的首次有官员因涉及“挖矿”被处分的案例。
除了动真格的个人处分外,对于虚拟货币挖矿“漏网之鱼”,监管也在层层围堵。就在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通报虚拟货币“挖矿”监测和整治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联华发布商超行业首例数字藏品:金色财经报道,联华华商集团将于8月15日正式推出“联华虚拟人Li Lian X达文奇的蛋联名款数字藏品”,此举开创商超行业首例数字艺术品,不制作实物。(杭州日报)[2022/8/12 12:20:49]
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此外还提到要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我国政策方向是全面和虚拟货币脱钩,不管虚拟货币价格如何波动,这条主线是不会变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利用国有单位机房挖矿,这挖出了一条全新的犯罪利益链。
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宣判:合同被认定无效:12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因比特币挖矿迟迟未见收益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据悉,该案系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
案件宣判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反馈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线索,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北京日报)[2021/12/15 7:40:57]
这并非无稽之言。事实上,就在今年10月,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全面排查江苏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西雅图出现首例使用数字货币购房 用BCH等几种数字货币支付首付:近日,一名华裔投资者Cary Kuo买下了西雅图一处房产,使用了比特币现金(BCH)与其他几种数字货币支付了10%的首付,成为了西雅图地区使用数字货币购房的首例。不过Kuo表示,要取得数字货币资产证明文件比较困难,因为数字资产目前没有任何正规的银行声明,他花费了一段时间才得到抵押贷款银行的最终批准。[2018/1/5]
另据浙江网信10月消息,浙江省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
“这也警示业内,需要对腐败模式的变化保持高度警觉。”在盘和林看来,对此,后续或可建立部门能耗表格,亦可以通过数字化对各部门能耗进行统计,对部门之间能耗做横向和纵向对比。中国做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承诺,国有单位应该以身作则,不仅仅是占用电力“损公肥私”的问题,也是为了和国家大政方针步调一致。
部分网吧商家违规挖矿
此外,记者注意到,由于体量小、隐匿性强,目前部分网吧经营商家仍在违规挖矿。
“有人上机就正常使用,没人上机就开着电脑挖以太。”从一接近网吧挖矿商家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的数据来看,该网吧经营者大概5天能挖出一枚以太坊,以以太坊最新价格4593美元来看,该网吧一周能赚到超3.7万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监管打击的大环境下,网吧商家挖矿同样存在政策方面的高风险。正如苏筱芮指出,从挖矿层面来看,散户所使用的集体机房等处于不稳定状态,而从挖矿后取得成果的交易环境来看,由于目前对虚拟货币的交易采取严打措施,后续交易、流转等环节同样存在困难。
此外,内蒙古发改委5月发布的《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中就提到,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
但一面是监管加码,一面仍有乱象出头,可见虚拟货币“挖矿”整治也是任重道远。
“事实上,矿机等本身还是属于电子产品,门槛很低,懂一点电脑的发烧友自己动手都可以组装,另外尽管监管对国内机构进行围追堵截,但互联网本身是开放的,因此很多散户参与的行为也存在执法难的问题。”盘和林认为。
对于后续监管,盘和林则建议,未来对国内的虚拟货币挖矿、交易机构,清退存量,阻止增量;对金融机构参与严格禁止,同时,对通过跨境虚拟货币来的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另对于个人小规模参与的问题,要对高耗能行为增加能源成本,或者也可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但需要制定针对小规模挖矿者的执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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