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深圳法律专家建言:护航“数字货币”迫切需要高效率高质量立法

数字经济时代如何保障“数字货币”行稳致远防范风险?11月5日,来自深圳法律界的专家邀请金融界专业人士聚集一堂,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利用虚拟货币实施、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从立法角度积极探讨如何在数字货币新领域“弥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与会深圳法律专家建言呼吁:早规范、早警示、早防范,护航“数字货币”迫切需要高效率高质量立法。

这次活动以“聚焦社会热点,为我国法治建设献言献策”为主题。由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深圳司南法务联合主办,海埠法律研究院承办,海埠法律研究院院长雷新平担任主讲人,他以“通过立法保护我国数字货币生态的迫切性”为题,提出要完善我国数字货币的生态环境,必须要早立法,重在早规范、早警示、早防范,这样才有助于化解各类风险。要尽快通过立法来规范约束法定数字货币以外的虚拟货币投机炒作、甚至利用数字货币、非法经营、非法集资、、、洗黑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展各种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雷新平结合我国数字货币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表示,今年春节,深圳在全国首次开展数字人民币红包测试后,苏州、北京等城市先后也推出了抽签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的活动;接着,数字人民币面向公众的试点包括上海、海南、长沙、青岛、大连、西安六地。海埠法律研究院经过深入的调研,了解到我国数字货币生态目前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例如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利用虚拟货币实施、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指出我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了风险隐患苗头,不仅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还对我们国家的互联网信息安全带来隐患。针上述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目前我们仅仅是通过职能部门出台一些“部门规章”或“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应急管理。要改变现状,只有通过尽快立法才可以保障法定数字货币生态环境的净化,才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与会专家建议,护航我国数字货币,迫切需要高效率、高质量立法。要完善我国数字货币的生态环境,必须要早立法,重在早规范、早警示、早防范,这样才有助于化解各类风险。同时需要对我国数字货币发行的一些技术细节,如采取动态竞争、多方案的双层运营体系、央行的角色特点、主要技术路线以及与七国集团发行的数字货币的区别、数据隐私保护以及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数字人民币与跨境支付问题相关的法律问题开展调研,需要进一步关注数字人民币发展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立法中既要保护创新,又要优化监管,要确保立法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尽快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本调研报告所述各个职能部门出台的一些“部门规章”或“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涉及的问题和内容充分调研,也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一些规则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待时机成熟时提交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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