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飒姐团队之前的文章《星际某某云挖矿,涉嫌组织领导罪?》中,我们对星际某某云提供的FIL云算力挖矿服务是否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进行了分析。文章末尾提到,云挖矿经营主体许诺收益回报,提供类金融服务的行为还有构成其他经济犯罪的可能性,今天飒姐法律团队就从集资罪入手,探讨星际某某云挖矿是否可能构成该罪。
星际某某云的挖矿模式介绍
目前,参与FIL挖矿的方法有物理矿机和云算力两种。相比于入手矿机托管的一次性高成本,云挖矿主要有以下两个优点:
进入门槛低,无需自己操作挖矿。参与流动性挖矿所需的知识较多,门槛也比较高,而许多投资者缺乏足够的资金和知识储备。同时,挖矿矿机是24小时满负荷运行,难免出现算力板损坏、矿机中、电力故障等情况,而使用云算力挖矿的话,这些传统矿工最头痛的矿机维护问题就无需自己去解决。
ConsensusLab 在 Filecoin Spacenet 启动公开星际共识测试网:4月21日消息,去中心化共识研究组织 ConsensusLab 宣布启动第一个公开星际共识(Interplanetary Consensus,IPC)部署,作为 Filecoin Spacenet 测试网的一部分,使用户、开发人员和 SP(存储提供商)能够使用 root Filecoin 网络提供的子网和共识模型进行实验。IPC 允许终端用户和应用开发人员动态生成并行执行事务的分层子网,从而消除主网的多余负载,同时提供更适合应用需求的操作条件。 此外,IPC 提供无缝的跨子网交易和机制,通过利用其父级提供的更强大的保证来保护子网。[2023/4/21 14:17:44]
挖矿电费比自用电便宜。电费是挖矿的重要成本之一,云挖矿因为是矿场挖矿,单位电价一般在每度0.35元左右,相对于家用电的0.8元要便宜一半以上。
《星际迷航》创作者首份合同签名NFT在Solana区块链上发布:12月3日消息,《星际迷航》创作者吉恩·罗登伯里(Gene Roddenberry)与Lucille Ball旗下公司Desilu Productions签订第一份《星际迷航》合同。如今这份合同中的签名作为DNA代码植入活细菌的细胞中,Roddenberry Entertainment将其描述为有史以来第一个Living Eco-NFT。它将在2021年巴塞尔艺术展期间在迈阿密作为艺术品“El Primero”展出。该项目建立在Solana区块链上,并得到Solana Labs和Metaplex Studios的支持。Rational Vaccines首席执行官兼创始人、艾美奖获奖作家、导演Agustin Fernandez与Paul Predki博士合作创建该NFT。(Cointelegraph)[2021/12/3 12:48:33]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优势目前已不存在。根据今年9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国家已经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征收高电价。
星际港湾:持续安全布局 推动IPFS领域发展:8月28日,分布式存储服务商星际港湾迎来两周年庆典,并开启为期7天的周年庆活动。星际港湾CEO Wendy表示“ 经过两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完成天使轮融资,硬件资产超1000W美金,我们始终将用户资产和硬件安全放在第一位。对任何企业来说,透明、安全都是不可逾越的企业红线,星际港湾秉承着运营透明、收益透明的服务理念,让用户可以放心参与分布式存储生态建设。”,此外星际港湾也将持续推动IPFS领域、区块链领域的发展。据悉,星际港湾目前已与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达成校企合作,双方也将在软硬件研发、区块链安全、IPFS生态建设等方面共同发力。[2021/8/28 22:42:59]
因此,云挖矿吸引了大量币圈淘金者入场,各种提供云挖矿的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云挖矿不需要挖矿者购买并运营矿机,只需要存币抵押即可。用户只需将自己的资金如USDT、USDC、BTC、BCH、ETH存入到平台,然后直接用于第三方DeFi项目挖矿。平台会自动帮助用户参与到DeFi挖矿中,获取挖矿收益,然后将挖矿所得售出并每日返还到客户的账户上。
星际联盟:将为我国分布式存储技术以及区块链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据官方消息,由星际联盟主办的2021年IPFS分布式存储生态峰会在武汉隆重召开,在热烈的掌声中,星际联盟董事长房俊上台以“星际联盟:全球领先的分布式存储综合服务商”为主题,发表了精彩的演讲。
房俊首先跟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创业经历,他表示创办星际联盟投身区块链领域是因为看到了分布式存储行业巨大的未来潜力。接着他向大家介绍了分布式存储技术的优势,以及星际联盟达摩五指战略方针。
此外,房俊还向大家介绍了星际联盟的三个总部,星际联盟的研发总部位于中国上海,大数据总部位于江西抚州,位于美国洛杉矶的海外总部也正在计划筹建中。他还特别展示了星际联盟与抚州政府合作建立的星驰大数据产业园,并表示星际联盟在未来五年将在全球部署100万台服务器。
“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房总表示,星际联盟将秉承这一核心价值观,响应国家提出的“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基建进度”的号召,为我国分布式存储技术以及区块链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2021/4/17 20:30:47]
据星际某某云宣称,其挖矿模式相比于其他同类公司,还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Uniswap最新提交代码显示:用户可以通过星际文件系统IPFS的网关访问Uniswap网站:金色财经报道,Uniswap最新提交代码显示,用户可以通过星际文件系统IPFS的网关访问Uniswap网站。代码提交者表示可以通过使用子域IPFS网关或使用别名访问Uniswap最新版本这两种方式来避免通过同一IPFS网关访问的其他站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读取和修改Uniswap接口设置的问题。[2020/9/25]
不收矿工的质押币,由公司自行为矿工提供质押币。
零Gas费,其矿池项目所有投资者的Gas费由平台承担。
根据实时挖矿收益的高低,将资金切换至更高收益的DeFi项目中进行流动性挖矿。
有专业人士对各种项目进行调研,精选高收益DeFi项目,并实时调整头寸。?
集资罪的构成与分析
据报道,近日有星际某某云的用户称买了FIL算力,之前一切正常,可是最近半年只能提现总产币数量的10%,其余的无法提现,公司给的说法是做投资赔钱了,没有那么多币去兑付给矿工了。
如前所述,星际某某云宣称平台自行为矿工提供质押币,能做到这一点的,要不是矿商本身销售矿机的收益高,要不就是资金盘化运营。资金盘化运营指的是:根本没有挖矿行为,只是将收上来的钱形成一个资金池,一部分进行投资,一部分用来购买大量的FIL币分发给矿工。随着新进的资金量减少,兑付压力增大,便会逐步减少兑付矿工的收益,直至最后崩盘。这种资金盘运营的行为是否构成集资罪呢?
《刑法》第192条规定了集资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入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对此,根据2011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使用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如果矿商对用户宣称将把资金投入挖矿,却在吸收到资金后不进行挖矿行为,转而用于其他投资,属于上述司法解释所列举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第一种情形“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如果所进行投资活动属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则同时符合该司法解释所列举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第四种情形“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因此,上述资金盘的操作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如果达到数额较大,则构成非法集资罪。
集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集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上均表现为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因此需要注意对两罪进行区分。
《刑法》第176条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2001年1月21日最高法《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集资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集资,或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故意,均构成集资罪。
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不能仅凭较大数额的非法集资款不能返还的结果,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行为人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或生产经营活动,而将少量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挥霍的,不应仅以此便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同时,根据2017年6月1日最高检《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对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重点围绕融资项目真实性、资金去向、归还能力等事实进行综合判断。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大部分资金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名义上投入生产经营但又通过各种方式抽逃转移资金的;资金使用成本过高,生产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不具有支付全部本息的现实可能性的;对资金使用的决策极度不负责任或肆意挥霍造成资金缺口较大的;归还本息主要通过借新还旧来实现的;其他依照有关司法解释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写在最后
目前,国内采取资金盘运作的FIL矿商较多,有已经崩盘跑路的,也有暂时隐而不发的。随着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加强,或许未来我们将看到更多的类似案例被曝光。
除了组织领导罪、集资罪,非法云挖矿还可能涉嫌罪等相关犯罪,篇幅所限,本文暂不展开讨论。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