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宣判:合同被认定无效

12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因比特币“挖矿”迟迟未见收益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据悉,该案系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案件宣判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反馈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线索,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

委托比特币“挖矿”

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主任薛峰:版权链全国节点数已达35个:金色财经现场报道,12月29日,第二届可信数字版权生态论坛在北京举办。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主任薛峰现场发布《2021版权链创新应用发展报告》指出,在公共服务与行业治理方面,版权链已经建立了版权登记确权平台、版权存证和版权资产上链平台、版权链-天平链行政司法协同平台、版权链-公证链协同平台、版权链诉前治理平台等载体;在模式创新与产业赋能方面,版权链已经实现了与图书出版、全民阅读、剧本交易、艺术品交易、艺术展览、文艺演出、数字文旅、虚拟形象、工业设计、可信人才、创意活动、正版图库、正版曲库等领域的项目应用;在版权交易与版权金融方面,数字版权资产发行平台、数字版权资产质押平台、数字版权资产信托平台已建立启动;在科技创新与基础设施方面,实现了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证书管理方法和装置的专利及一种证书的查询、验证方法和系统的专利,此外,还建立了中华茶链、智媒链、运营中心与网络节点、时空社官网和APP、证信通官网和APP等可信基础设施。值得一提的是,截止2021年8月,版权链全国运营中心已经在北京、江苏、海南、江西、吉林等省市,设立了版权链省级运营中心,版权链全国节点数已达35个。北京市版权局以数字版权证书、版权链和应用示范项目,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2021/12/29 8:11:52]

甲方起诉索要955万美元收益

动态 | 北京西城区司法局已开出全国第一份“区块链公证处”:近年来西城区司法局积极统筹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指导中信公证处率先迁入万通办公,开出全国第一份“区块链公证处”。(人民网)[2019/12/12]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书》等协议,约定丰复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管理费。

公告 | 火币全球站将于北京时间11月14日13:30进行系统维护:据官方公告,火币全球站将于新加坡时间2019年11月14日13:30进行系统维护(预估时间30分钟)。维护期间,用户的下单,撤单等交易功能可能会受到影响。维护范围包括WEB、APP、PC客户端及M站。维护期间,可以正常访问火币全球站(注册、登录、划转等功能正常),且资产安全不受影响。[2019/11/13]

合同签订后,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人民币,中研智创公司购买“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矿机”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水洛乡、沙湾乡的“矿场”运行。

声音 | 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区块链等技术让银行风控手段也在不断完善: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贸易金融贸易部负责人表示,随着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在金融系统的应用,银行风控手段也在不断完善,通过科技赋能,银行也有能力,有意愿承接一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业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9/8/7]

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研智创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丰复久信公司主张,根据起诉时比特币的市场交易价格,中研智创公司应当交付的比特币价值为955万美元。

法院认定:“挖矿”活动有损公共利益

交易被有关部门明确禁止合同无效

记者了解到,所谓比特币“挖矿”其实是通过专用计算机获取虚拟货币的活动。比特币的发明者当初为比特币这一虚拟货币设定了固定的数量值,需要通过“矿机”进行高速运算破解加密拼图以获取比特币。

所谓的“矿机”其实就是指进行此类运算的专业计算机服务器,而“矿场”则是指运行这种特殊程序所需的成千上万台计算机服务器囤放的地方。由于比特币矿业会消耗大量的电力,所以“矿主”们会寻求提供廉价能源的地区进行“挖矿”活动。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此类“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且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突出,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丰复久信公司和中研智创公司在明知“挖矿”及比特币交易存在风险,且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交易的情况下仍签订代为“挖矿”协议,此协议应属无效,因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亦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合同无效,判决驳回丰复久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生产经营活动

应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此案主审法官李增辉介绍,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危害,明确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具有不利影响,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李增辉表示,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均应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应自觉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比特币不具有与我国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控,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也多次发布通知提示消费者,投资交易虚拟货币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社会公众应自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虚拟货币交易风险。

当日庭审结束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排查本案所涉比特币“挖矿”项目,禁止涉案公司继续从事“挖矿”活动,同时排查涉案“矿场”及当地其他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进行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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