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周小川:数字人民币是为零售设计试点无需“立法先行”

4月16日,2022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召开,会上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针对数字人民币及数字货币的问题发表了《关于数字货币的几点问题及回应》的演讲。

周小川认为,数字人民币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提升居民零售支付的便利度,并非为了替代美元。不排除数字人民币未来跨境支付前景,但会更注重于跨境零售的应用。

对于发行数字货币是否需要立法先行与建立国际标准?他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法》要求,人民银行负责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同时要维护支付和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研发出的数字货币属于人民币,并没有说必须先立法,不立法就不允许有数字人民币的情况。同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是一个国家自身定义的主权事项,用于国内支付并不涉及国际标准的建立。

周小川:加密货币有一些做法可能不太合适: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周小川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加密货币有一些做法可能不太合适。特别是来自美国有些热衷于这方面的人士认为,加密货币有非常强大、非常有用的定价功能,在风险管理上有某种特定的对冲功能,比如,比特币有对冲QE的功能。其实任何一种金融产品,甚至任何一种商品,都会有定价的问题,只要有交易就会产生定价的需求,关键这个定价的用处到底是什么?任何一样东西都会有对冲功能,它总会和它反面的事物产生对冲,就像我们翻字典找形容词,你只要有个形容词,它就有反义形容词,都有对冲的功能,这并不能说明加密货币在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中的必要地位。(界面)[2021/6/11 23:30:14]

另外,围绕数字货币的系列问题,如稳定性、定位、发行速度和数量、竞品选优、在SWIFT和CIPS中间起到何种作用等,他也逐一做了详细解答,以下为相关内容:

周小川:支付系统包括交易所系统未来都有可能实现实时全额交易:中国金融学会会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名誉院长周小川5月22日在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总体而言,支付系统现代化隔一段时间迈一个台阶。整个支付系统包括交易所系统,未来都有可能实现实时全额交易。但对交易所系统来讲,不是说速度越快、越实时全额交易越好,这涉及到支付系统台阶迈多大的问题。(中证网)[2021/5/22 22:32:00]

第一个问题,关于货币稳定性。最好不要作为二进制来考虑,并非“要么稳定,要么不稳定”。实际上,稳定性可能是个连续指标。商业银行的货币,或账户里的资金,可具有相当高的稳定度,但并非100%的稳定。同时,央行货币本身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100%稳定,还需要看它的购买力,同时也存在不同的稳定坐标系。

不要轻易动摇对商业银行账户资金的信任。商业银行尤其是发钞行,达成稳定性的背后要求相当高,包括较高的资本充实率,充分的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机制,强有力的监管,以及公司治理合规等。

历史上的今天丨周小川:全球性数字货币需要一个类似全球央行的机构:2019年12月7日,在重庆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第二届“亚欧合作对话”中,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表示,针对数字经济税、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等新情况,需要全球合作以及金融界的积极响应。关于最近各方热议的数字化的全球货币,他认为目前全球确实面临机会推进类似eSDR(电子特别提款权)和SHC(合成霸权货币)这样的全球性数字货币,但这需要一个类似全球央行的机构。[2020/12/7 14:29:32]

发钞是一种负债。从央行资产负债表来说,发行M0是央行的一种负债。大型科技公司、Fintech公司的发展是有很大的前途,在支付业也有很大的前景,但要讲究诚信,不要耍小聪明,提高自己的质量,向高标准看齐。

第二个问题,针对数字人民币定位于M0的理解。央行强调研发数字货币是为了替代M0,表明是将应用重点放在零售环节,能够借助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终端提供更大方便。同时,亦有助于央行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与落地管理。

央行行长周小川:数字货币未来监管有待观察,不是马上要拿监管措施: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数字货币未来监管取决于技术成熟程度以及测试评估情况,还有待观察,不是马上要拿监管措施。新技术服务方向上要清楚,我们不太喜欢创造一种可投机的产品,让人有一夜暴富的幻想。而是应该服务于实体经济。说不上未来一定有某种确定的监管政策,这些问题央行也是和市场人是密切配合,也听取广大观众特别是媒体的意见。[2018/3/9]

参照国际经验,涉及数字货币概念分为两大类:以代币为基础和以账户为基础。还应加上一种以支票为基础,即以支付指令为基础,给出支付指令,真正的支付在后面去完成。

在数字货币发展早期,没有打算特别想去替代金融市场交易,比如说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实际上,处于一定条件中,M0和M1中间有管道连通的,即近似等价,“M0作为央行货币是高度稳定的,M1不是央行货币就不稳定”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

第三个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应该加快发行和更多地发行数字货币,尤其是跨境的数字货币。相比较货币印发,更应关注能否流通。

货币真正在市场上,尤其是零售市场上有运用的需求,才能印发出去,而非只要印发就能有运用。同时,M0和其他支付工具之间,也具有替代关系。

此外,货币发行是负债方,需要通过制度、承诺和后援支持,来保障发出去的东西具有购买力。强制性使用,有可能会变成过手的中介。

数字货币要注重真实应用,而非强制性安排某些场景、某笔交易等必须使用。老百姓愿意把货币放在“钱包”里,不管纸质还是数字,都是一种考验,需要着重于应用方面去考虑。

第四个问题,数字货币也应该注重互操作性和通用性。需要鼓励创新、新产品研发,可以创造条件试点,如设定范围或沙箱试点等。

在此竞争过程中,要注意公平,不能恶意打压对手方,也不能够破坏金融基础设施。如轻易替代和破坏金融基础设施,可能造成的风险会比较大。在一定阶段情况下,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应注意通用性,推出一些通用性的标准和互操作,以便真正方便老百姓使用。

类似于中国信用卡市场发展过程,数字货币不太可能一开始便强调高度一度性,先验的标准较难制定,实践中多方案并行竞争选优后,部分机构出现来增强通用性、强制性或半强制性地推进互通性。

发展竞争有多种不同赛道,最需要警惕的便是创新者不要滑向挪用客户资金的危险道路。

第五个问题,数字货币是否需要立法先行和国际标准。《中国人民银行法》要求,人民银行负责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同时要维护支付和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研发出的数字货币属于人民币,并没有说必须先立法,不立法就不允许有数字人民币的情况。

作为主权事项,各个国家自己定义自己的东西,不涉及国际标准。而国际组织起作用的地方,更多是跨境支付,涉及到其他国家的国内支付。

第六个问题,在当前地缘不稳定的情况下,数字货币会在SWIFT和CIPS中间起到何种作用。SWIFT不是一个跨境的国际的支付系统,是一个通讯组织,而最后的支付和清算是走各国自己的清算系统。

CIPS,即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是为人民币跨境支付所设计,同时允许其他少量币种。系统中融入一些通讯功能,但用的也不多。

中国的数字货币,设计是为了零售,为了百姓和商户方便,不是为了替代美元。不排除未来可能会有跨境支付的前景,但更多或是注重跨境零售应用,不是轻易可当做军事武器来使用的。

跨境支付涉及选择币种,SWIFT不等同于美元支付的机构,它里头是多种货币都可以支付,但哪个币种流行,取决于市场目前的选择。

SWIFT不是不可替代,而是替代和过渡过程中会受到较多影响。SWIFT具有自身形成的效率和市场规模,参加的金融机构数量较多,具有规模效应。同时,历来在保密方面做得也比较好,很少在加密方面出问题。信息做了分类之后,具有较高的自动化处理水平。因此,避开SWFIT,贸易效率会有所下降,安全方面也会有顾忌。

此外,避免滑入冷战时期的贸易格局。金融全球系统,不管是支付系统还是支付通讯系统,如果滑入某种冷战的格局,对大家也都是会有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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