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济研究所“稳健货币项目”发布论文《V型企业:关于区块链的治理、加密货币和内部化》,文章回顾了市场内部化的理论和欧洲美元市场的案例,提出区块链技术对于企业内部市场建设的作用。作者认为,使用区块链技术的V型企业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而此类企业运营过程中加密货币的使用可能对公共治理产生影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对论文核心内容进行了编译。
引言
过去十年里,区块链的革命正在进行。许多企业正尝试利用区块链技术来强化现有业务,尽管并非所有进行尝试的公司都取得了成功,但已经有企业通过区块链创造了价值。金融市场很迅速地接受了区块链,用其降低运营成本,Ripple区块链网络的使用以及纳斯达克对区块链的采用就是两个突出的例证。近年来,以太坊、IBM超级账本和微软Azure对区块链领域进行了广泛探索,大型区块链生态系统得以发展。虽然自比特币问世以来已经过去了十余年,但我们仍然处于区块链革命的早期阶段。
交易成本和所有权
1937年,罗纳德·科斯对于企业进行了开创性研究。科斯认为:企业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与直接在市场上获取资源相比,企业降低了资源获取的成本;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体,企业的边界由契约的条款来界定,而契约决定了企业内部控制的范围;雇员为雇主提供服务的同时,其在企业项目中的自由裁量权也受到限制。根据科斯的理论,市场内部化是减少交易成本的一种手段。
威廉姆森等学者则指出,企业的边界并不像人们所期望的那样能够被明确界定。Foss和Klein提供了一个更清晰的公司定义:企业的存在基于对资源的控制——经原所有者的允许,可以支配控制权的所有权。因此,委托人可以将决策权分配给其代理人,并通过契约部分地加以约束。
作者采用Foss和Klein的定义,将每个拥有资源的代理人视为创业公司,同时采用了一个企业存在多个所有者的嵌套观点,从两个角度来构建出区块链:在一种情况下,区块链是特定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另一种情况下,区块链连接着作为该区块链成员的不同企业。如果区块链能够支持市场的内部化,或者如果构建出的区块链本身能够在法律上被承认为一个企业,那么区块链技术就能开启新的组织形式,减少内部化的成本。
欧洲美元市场的案例
在阐述利用区块链发展内部市场的理论之前,作者回顾了欧洲美元市场的出现,从而让读者熟悉内部化的概念。
加拿大学者拉格曼认为,跨国公司能够利用其内部的信息经济协调资源。在一个监管套利的案例中,美林银行开发了一个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账户,允许账户持有人以账户中的资金为凭开出支票,但这些资金在法律上不被视为存款。这些账户的资金被从美国的银行机构转移到欧洲国家的银行机构,并通过欧洲银行有息借出。在高通胀和美元贬值的情况下,账户持有人以此取得了可观的利息。
欧洲美元市场在MMMF账户发展之前就已经存在。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美联储对存款利率进行管制的Q条例限制了银行存款的利率,造成了支票存款和定期存款市场的低效率。美国人可以在其他国家的银行投资,这类银行能够合法地提供高于Q条例所规定最高利率的收益。
在欧洲美元市场发展的同时,出现了目的相同的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起初,MMMF只是小储蓄者规避Q条例上限的一种方式。但在1976年,美林银行推出了现金管理账户,将传统的经纪账户与MMMF合并,定期将无息经纪账户中的闲置资金转移到MMMF中,客户可以用信用卡或支票进行支付,所用额度将自动从账户的现金余额中扣除。如果账户中没有现金,MMMF的股份将被清算以支付款项;如果MMMF的股份不足,美林将抵押客户投资组合中的证券以支付款项。
MMMF和欧洲美元市场的引入是全球金融市场中的重要创新,极大降低了流动性成本,并提高了市场效率。这一案例说明,跨国企业能够通过建立内部市场,协调跨国界的资源。由此可见,企业的组织结构可以创造出盈利机会,而区块链或将使企业内部的运作拥有更大的自主权,进而改变企业所有权和资源控制的本质。
区块链和企业组织结构
区块链将改变我们对企业的理解。企业可以利用区块链,将区块链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也可以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构建一个共同的区块链,使得企业在这一共同区块链的支持下整合运营,进而形成V型组织。V型组织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将多个分散企业的信息流和信任进行优化,另一种将多个分散企业整合为一个组织。Ripple区块链网络就是后者一个很成功的例子。
无论是私营企业、非营利组织还是公共机构,大型的组织都可以受益于内部市场的创建。在这个内部市场上,管理者不用通过外部市场就能够相互交换资源,内部资源交换为提高效率提供了可能。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学界对内部市场在企业理论中的作用颇感兴趣,得出了这样一些结论:内部市场可以使企业免受外部市场风险的影响;在高度不确定性的市场中,跨国公司可以为分支机构提供内部融资;内部资源分配比市场分配成本更低;内部交易受多分支机构或跨国公司的规则管辖,只要企业文化和企业结构设定能够阻止破坏性机会主义,就几乎不需要诉诸外部的强制执行。
V型企业
相比于M型组织,V型组织供应链中各个基本单位表现出更大的自主权。学者Berg、Davidson和Potts从理论上对V型组织进行了描述,但没有探讨如果V型组织的一部分或全部被视为单一法律实体所将带来的影响。本文作者则探讨了将V型组织发展为单一实体的激励措施,并建议跨国公司通过发展内部市场获取额外利益,从而规避外部市场的交易风险、税收和监管政策。
V型组织与M型组织的不同之处在于:V型组织不一定包含一个控制点,供应链上的分销商在指导生产时主要对价格信号做出反应;V型组织将区块链成员整合到单个交易系统中,并协调生产流程;V型组织的区块链协议可以提供一个共享的组织结构,减少在该结构内违反合同条款的可能性,并促进冲突的解决。
在过去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区块链技术确实能够提高效率。例如,在农业生产方面,区块链降低了监控、金融交易和法律文件相关的成本;产权安全的提高和机会主义的减少能提高供应链的效率,使流程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并降低提供流程相关信息的成本。
区块链提供的另一项重要服务是产品追踪。通过利用区块链和射频识别,企业能够安全地记录产品的原产地、运输过程各阶段的环境条件等信息。同样,企业可以为消费者提供获取这些信息的渠道,以指导消费者的选购。
更重要的是,区块链技术已经开始被运用于垂直整合供应链,这有可能将供应链中的企业间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同时仍然保留企业与资源所有权相关的高度自治。如果被用作一项制度性技术,区块链可以将其成员整合到一个和经济实体中,所有成员都将在一个共同的规则结构下运作,区块链协议可以将加密货币视为完成交易的法定货币。此外,如果由特定区块链管理整个供应链的资源所有权,且资源所有权在技术上归属于区块链本身或名义上拥有区块链的组织,那么区块链也可以被视为企业。V型企业可以根据区块链协议的条款,在其自身生态系统中承认“类所有权”,这将使控制资源的代理人能够参与企业内部市场交易。资源的控制将由供应链内的竞争过程决定,跨区块链边界发生的交易水平会很低,因为跨区块链边界的交易需要缴税,且受政府监管。
区块链经济将带来额外的好处:企业内部成员间的较高熟悉度和公平竞争的文化将降低企业内部交易的风险水平,由区块链协议和成员间的相互熟悉所支持的信任可以减少欺诈。虽然这样的一家V型企业作为一个整体,需要传统货币与外部市场进行交易,但是其内部货币政策可以根据区块链整合经济内部的需求进行调整。
货币政策&与区块链整合的供应链
一个小规模的国民经济,其生产可能主要集中在一两个生产部门,与一个V型企业之间的差异并不那么大。既然区块链技术支持的加密货币被认为能够减缓整体国民经济的宏观波动,这种缓和作用对于通过区块链整合的V型企业同样适用。正如跨国公司能够实施内部融资一样,V型企业能够将资源转移到遭受货币危机的分支机构。V型企业还可以在经济衰退期间,利用区块链协议创建新的加密货币单位,通过将其直接贷款分配等形式,减小内部经济波动的水平。
更广泛的影响
区块链是一种制度性技术,其存在必然会与现有的制度相互作用。区块链经济将需要与现有货币市场对接,这意味着投资者将能够购买和持有加密货币。即使这些投资者不是区块链内的生产商,也无法直接消费加密货币,只是纯粹的投机者。如果加密货币持有者被允许在彼此之间转让加密货币所有权,那么V型企业将向感兴趣的非成员提供加密货币。如果V型企业在货币政策不稳定的地区存在业务,那么该地区的人将愿意持有更多加密货币而非当地法定货币,这可能导致当地法定货币的控制者做出政策调整。
假设V型企业允许所在地区的人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进入,且当地产权制度不够安全的话,该地区的人或将在V型企业的区块链上注册其资源。该V型企业将对这些资源拥有明确的所有权,同时允许原来的所有者根据区块链协议保持控制权,尽管这些资源原本的所有者将成为“类所有者”,但他们可能会认为这种“类所有权”将比当地政府所承认的所有权更为可靠,而V型企业的所有者也将有动力保证成员行使其“类所有权”的能力。这可能意味着,V型企业的所有者将成为内部成员与当地政府之间的中介。因此,V型企业的发展会带来资金和治理领域的竞争,并在其运营的地区影响治理模式。如果当地政府的治理无法提供安全的产权,或者从更广泛的方面说,如果无法提供法治,V型企业甚至可能会掌握一些治理的职能。
结语
区块链的应用不仅能够降低企业交易成本,还将引发企业组织结构的改变,是分离资源所有权和控制权的新手段。区块链经济内部的加密货币体系可以为遭受货币贬值影响的地区提供金融稳定,产权不安全的地区可以借助大型供应链为V型企业的成员提供安全保障。
区块链所带来的新组织形式或将打破私营企业活动和公共治理之间的界限,如果作者在这篇论文中的设想成真,区块链甚至可能产生地缘方面的重大影响。
来源?|?AIER
作者?|?JamesCaton
编译|吴子浩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