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谷燕西:简析SEC对Ripple的起诉,对市场有何影响?

SEC刚刚开始发起对Ripple的起诉。SEC认为瑞波币是未登记的证券,但却从2013年以来一直到今天在非法地销售。因此它起诉Ripple公司以及其CEOBradGarlinghouse和联合创始人ChrisLarsen。

SEC显然一直在有计划地规范加密数字货币市场

SEC对Ripple的起诉是意料之中的。目前市场中的绝大多数的加密数字货币的设计都非常类似于证券型产品。为了规范这个市场,SEC一直在不断地强调证券的定义,也就是通常所称的HoweyTest。如果一个加密数字货币或通证符合HoweyTest,那么它就应该被认定为证券型产品。其运作方式也需要按照证券法规来运作。SEC一方面不断强调它在此方面的基本立场,一方面也同时在不断地采取监管措施来起诉市场中它认为违规的项目。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它于2019年10月对Telegram发起的并最终获胜的诉讼,2019年9月与EOS达成的庭外解决以及最近的对Kik的诉讼。除了这些比较有影响的加密数字货币之外,SEC也一直在不断地起诉市场中其它的比较小规模的违规项目,譬如最近对ShipCoin的处罚。由于SEC在此方面的立场以及它不断采取的措施,美国市场中以不合规的方式产生的通证的数量已大幅减少。但是这并没有根除,市场中依然不断地出现不合规的项目。

谷燕西:欧央行行长拉贾德观点高度利好比特币:针对“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对比特币需要监管的观点”,谷燕西表示,拉加德的这个观点高度利好比特币。如果全球的监管按照她建议的一个思路,即从G7到G20,然后再到更大的范围,那么就是全球的主要金融监管对比特币作为可交易资产的认可。比特币因此就会在各地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交易。机构甚至政府的资金就可以投到比特币当中。比特币的市值因此就会大幅提升。[2021/1/14 16:08:46]

如果我们按照加密数字货币的市值排序,SEC已经表明排名在第一和第二的比特币和以太坊不属于证券型产品。而且这个态度表明时间顺序是比特币的在先,以太坊的在后。现在SEC开始起诉市值排名第三的瑞波币,由此看来SEC在逐一地解决市场中有影响的加密数字货币。

谷燕西:比特币交易最终需要满足所有合规条件,机构投资者才能直接持有:12月25日,区块链和加密数字资产研究者谷燕西发表专栏文章称,目前同比特币交易相关的一些合规交易溢价表明依然有很大的资金量有待于直接进入比特币。他表示,比特币现在还没有成为一个主流金融交易产品。所以它依然没有在所有的合规的交易场所中进行交易。而机构的大部分资金只能在这些合规的交易场所中进行交易。它们为了在自己的持仓中持有比特币,只能通过间接的方式购买比特币。这就形成了比特币交易的一个间接的合规溢价。这样的一个溢价的形成,是因为很多机构投资者无法直接持有比特币,因此它们宁愿支付高度溢价来购买比特币信托份额,从而间接持有比特币。由此可见这些投资者对比特币未来走势的判断。谷燕西在最后指出,目前比特币的交易无法满足机构投资者所需的所有的合规条件,但机构投资者显然有非常迫切的需要现在就持有比特币,因此才产生了以上的合规溢价。这样的溢价显然是不会持久的。比特币的交易最终需要满足所有合规的条件,机构投资者才能开始持有。到那个时候,市场中就不会存在着这样的溢价。这也表明比特币价格会进一步地上升。[2020/12/25 16:28:01]

SEC采取的措施实际上是在消除在监管方面的不确定性。这有助于加密数字金融在更加规范的范围内发展。由于此前瑞波币这样的加密数字货币的属性一直没有得到监管机构的明确表态,因此市场中此方面的各种创新都有违规的风险。现在SEC明确表明它对瑞波币的立场,这就会有助于市场更加明确监管的态度,市场中此方面的不确定性因此会减小。

谷燕西:BTC矿工可利用期权作为交易工具对冲市场风险,获得稳定收益:12月15日,区块链和加密数字资产研究者谷燕西发表专栏文章称,在应对比特币的市场风险方面,目前比较普遍采用的金融工具是期货。矿工可以采用期货来保证其在一个合适的价格将其能够生产的比特币卖出。他指出,期货作为一个对冲工具,有其优势。这些优势包括杠杆的特性,底层价格连续变化,能够支持的交易的数量巨大等等。但期货也有其局限性,包括功能比较单一和单边风险非常大。他在文中表示,同期货相比,期权对个体比特币矿工来说更加适合用来作为交易工具来对冲市场风险和获得稳定的收益。利用期权做多的交易方的下限风险只是为此支付的权利金。只有做空的一方才有巨大的风险。而且可以利用期权制定各种交易策略,以实现套利或保值的目的。对于比特币矿工来说,了解市场提供的比特币期权的特点,就有可能找到对自己更适合的交易工具。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比特币赚取稳定的收益,或防范下行风险。[2020/12/15 15:13:08]

市场需要有更加明确和有帮助的证券法规

瑞波币既有证券属性,也有工具属性。对于SEC来说,既然瑞波币有证券的属性,那么它就属于SEC监管的领域。所以SEC对瑞波币采取监管措施是合法的。但是瑞波币确实也有工具型属性。而且市场中也有应用它的这个工具属性。所以瑞波币不仅仅是一个传统的证券产品。由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创新的发展,这样的具有多重属性或者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属性的通证会不断地出现。相关的法规如何对这样的通证进行规范,这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显然在这个方面,市场已经走在了前面。相关的法规依然没有进行相应的改变。SEC对瑞波币的这个诉讼或许能够推动美国证券法在此方面的修订。

对比特币和以太坊的影响

现在SEC起诉瑞波币的结果现在还不能判定。有可能像Telegram那样完全禁止它的发行,也有可能像同EOS那样达成某种庭外的解决。当然也存在着SEC败诉的几率,尽管这个几率非常小。但总的来说,瑞波币有可能不会像现在这样地进行流通交易,也就是说市场中的交易资金流入瑞波币的数量就会减少。这些交易量中的一部分就会流动到比特币和以太币当中。另外,由于SEC一定会逐步处理市场中比较有影响的加密数字货币。其中的一部分肯定会退出市场不再流通。因此加密数字货币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更多的资金将流入比特币和以太坊。比特币和以太坊的价格因此将会提升。

从加密数字资产的发展趋势来看,此后更多的新的数字资产会是以中心化的方式产生。譬如证券型通证就是此类。而完全像比特币和以太坊这样以分布式的方式产生的通证,出现的几率就比较小。因此,比特币和以太坊就是在分布式方式产生的资产中的最有代表性的数字资产。其独特性会更加突出,其价值因此也就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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