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分析 | ??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发行的4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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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DCEP进程从2014年开始启动,从2019年下半年进入应用落地阶段。2021年1月1日,深圳开展数字人民币第三轮大规模试点,向在深个人发放2000万元数字人民币红包,抽签结果于1月7日正式发布。同时,农行在本次活动中率先推出了ATM机的数字人民币存取现功能,引导市民适应现金的数字化。

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发行是我国突破欧美国家在清算系统方面垄断和封锁的机遇,将助力人民币进一步走向国际。但机遇与挑战并存,DCEP在国内发行将面临多方面挑战,针对法律、流通、金融以及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均须作出一一应对。本文旨在对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在发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一、央行数字货币的概念

央行数字货币是国家信用背书的运用区块链及电子加密等技术构建的全新货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具有价值特征及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以数字化的形态呈现,具有与纸币一样的功能和属性。

分析 | BCH趋势线附近震荡消磨上方阻力 蓄势上攻:分析师K神表示:BCH前面日线级别构筑一个\t双底形态后,接着便迎来了快速拉升行情,量能显著增强,并强势突破6月27日触顶19年顶点的下降趋势线压制,接着向上反弹并受阻于下降通道上边线阻力,然后回踩两天后获得有效支撑,币价再度向上反弹再次遇阻,这两天持续处于通道上边线与5日线附近震荡调整,量能严重衰减,MACD仍处于多头趋势,预计近期将处于趋势线附近震荡消磨300美元上方压力,洗盘后有望继续上攻。压力位300美元,支撑278美元。[2019/11/4]

与传统货币相比,央行数字货币以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为表现形式,不以物理实体为载体,主要用于网络投资、交易和储存、代表一定量价值的数字化信息。正因为这些区别,我国现行的以传统货币为调整和保护对象的法律体系无法完全适应数字货币的发行和使用的要求。

分析 | BTC最安全 ETC和BTG最易遭受51%攻击:Longhash通过研究主流币种一小时攻击成本以及在算力租借市场NiceHash中可供出租的采矿能力百分比后发现,比特币最安全的的代币,在NiceHash上几乎没有可出租的算力,而且每小时的攻击成本非常高。ETC易受51%攻击,ETC在算力租借市场NiceHash的采矿能力超过80%,每小时的攻击成本低于10000美元。此外,BTG是攻击成本最低的代币。低攻击成本和超过50%的挖矿能力明网络相对容易受到51%的攻击。高攻击成本和低挖矿能力表明网络相对安全。[2019/6/21]

二、央行数字货币面临的问题

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需要解决两个首要问题:一是发行的法律依据和法偿货币地位问题;二是央行数字货币的法偿性问题。

央行数字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八条规定,

分析 | 比特币交易在纳斯达克上市,可能会对比特币复苏做出重大贡献:据zycrypto消息,近日推特网友爆料在纳斯达克平台上买入了1个比特币,后被证实是在测试交易。如果最终发生这种情况,可能会对比特币的复苏做出重大贡献,通过开辟另一种交易方式(特别是在美国),使数字资产得到更大规模的使用。纳斯达克是全球市值最高的交易所之一,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其一直在帮助推动比特币的使用。今年早些时候,该交易所开始提供比特币指数以及以太坊指数,并且已将该资产列入了交易。在纳斯达克等主要传统交易所上市比特币,将成为比特币和数字资产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它还有助于那些以前无法使用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投资者进行投资。自4月初以来,比特币一直表现相当不错,这也是传统金融行业对加密货币的兴趣日益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4/23]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分析 | 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 TokenInsight将 USDT 列入评级观察列表:近日 USDT 价格出现剧烈波动,其稳定通证的共识受到较大影响。TokenInsight 认为,USDT 市值目前仍占据稳定通证市场的头部地位,短期内难被取代。且目前流传的负面消息缺乏实质证据,市场存在过度反应的可能。

但目前USDT存在较大的负溢价,且与USDT有密切关系的老牌交易所Bitfinex 负面缠身。加之 PAXOS、GUSD、TUSD 等有严格监管和审计的稳定通证的竞争,USDT 将面临巨大挑战。

综上,TokenInsight 将 USDT 列入观察列表,后续将持续观察负面消息的进展以及其在监管和审计方面的改进,以决定评级调整的结果。[2018/1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分析 | TokenInsight:BTC人气上攻多次未果 后续方向尚不明朗:据 TokenInsight 数据显示,反映区块链行业整体表现的TI指数北京时间9月17日9时报585.15点,较昨日同期上涨4.51点,涨幅0.78%。通用平台指数TIG报402.06点,较昨日同期上涨5.59点,涨幅1.41%。另据监测显示,BTC人气热度连续两日下跌至0.0648%,转账数较上周同期下降4.3%,活跃地址数较上周同期下降7.6%至40.6万。

BCtrend分析师 Jeffrey 认为,BTC人气上攻3次未果,阶段性修复可能到达顶部,调整需求加大。

技术分析方面,独立分析师 James Lu 认为,BTC昨日走弱,多数时间位于6500美元下方,向上压力明显加大,后续方向仍不明朗。[2018/9/17]

目前我国对货币的定义仍停留在纸币和硬币层面,货币发行制度也仅针对纸币和硬币的特性而设计,DCEP并不属于人民币范畴,现有的法律也无法为DCEP的发行与法律主体地位提供依据和保障。

因此,若要响应DCEP的全面推进,应当立法先行,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或者由国务院出台相关规定,将数字货币发行权授予中国人民银行,并对人民币的定义作适当调整,明确DCEP是人民币的一种表现形态,与现行的记账货币、纸币、硬币具有相同的国家货币的法律地位。

央行数字货币的法偿性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与《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均规定,

“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上述规定明确了人民币的法偿性,但是央行数字货币尚不属于人民币的范畴,无法受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保护。同时,受数字货币的流通技术限制,使用人必须拥有接收数字货币的终端设备,并依赖网络技术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将来数字货币的法偿性权威。

因此,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央行数字货币将与传统纸币、硬币共存。对此法律需要就二者的共存问题作出回应,以便消费者和企业知道哪种货币是有义务接受的法偿货币,公司需要知道在收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中选择哪一种货币单位,经济主体需要知道对于特定货币形式有哪些法律限制。同时,有必要增设例外条款,明确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接收数字货币的,应兼顾实际需求,可以免除处罚。

央行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较之传统的纸币和硬币,数字货币的无形性使得其所有权的转移较难认定,央行作为唯一能够提供中央银行货币的最终性机构,无论数字货币的法偿性权威如何,都应当确保其所有权转移系统能够具备法律上的最终性,即交易的确定性,不可撤销和不可逆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所有权转移,民法上一般要求必须以法定形式对外公示,如动产的占有和交付,不动产和权利的登记。相对人基于公示信息进行交易,即使公示的权利状态与实际不符,法律亦认可该交易效力。民法典规定的公示方式主要是占有和登记,其共性在于均能明确体现出所有权人对特定物独占、排他的支配。对数字货币所有权转移的认定,也应当结合公示方式予以确认。

实践中,数字货币所有权的转移主要有两种:

一是“交付转移”,转让人将数字货币与相应的私钥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二是“登记转移”,转让人向中央银行数字机关登记机构发送转让货币的指令,登记机构验证转让人所有权人身份,再变更数字货币中的身份代码信息与受让人私钥相匹配。

由此看来,DCEP的所有权转移系统似乎并非一个完全去中心化的平台,而更适合搭建一个许可型分布式账本技术平台,由中心机构负责交易验证和账本更新,采用相对简单的共识机制。此种技术结构的设计正是为了确保数字货币交易结算的最终性,方便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对交易进行验证和监管,以保证法律上的确定性。

央行数字货币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央行数字货币需要借助分布式账本技术,以纯数字化形式发行,结合身份代码信息和私钥确定所有权归属,全程以信息传输方式进行,必然面临严峻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导致个人丧失对数字货币的控制,损害财产权益。

对此,除了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以外,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保护制度。首先,通过立法明确电子认证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和信息保护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数字货币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和数字货币金额、秘钥、交易记录等信息。其次,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非法采集个人信息行为作出效力性禁止规定。此外,针对数字货币匿名性可能因其的、腐败和逃税等金融犯罪问题,应当设置专门的查询条件和查询程序规定。

中国目前推行的DCEP是主权区块链的代表形态,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数字货币的公正性和安全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度。因此,在法律层面亟待为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提供最完善的立法保障,积极应对未来的挑战。

References

?刘向民.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中国金融,2016(17):17-19.于品显.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法律问题探析.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20,27(02):88-102.?李南宇.央行发行主权数字货币的机遇及其法律问题——兼论全球监管合作构想.特区经济,2020(1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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