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产业区块链的一些思考》
作者:北京大学孙通成,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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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Def1、NFT、跨链、隐私技术的逐步推广,加密世界已然到来。与公链技术、资本的狂欢不同,联盟链似乎鲜有人问津。就连街边的大妈都知道比特币、以太坊,谈到各种山寨币的话题,总能炸出一堆人,但尽管是区块链开发者,也少有人听过Fisco、Fabric。
区块链作为一个高速迭代的领域,每天都有新的知识和热点,不积极持续学习就会掉队。身边笼罩着无数“造富神话”的你,还能静下来好好做研究么?今天来谈谈产业区块链,相对于公链层出不穷的研究和技术热点,产业区块链显得更质朴一些,关注的是区块链如何在社会产业当中落地的问题。这篇文章是我近期接触产业区块链的一点心得,主要回答有关产业区块链的基础问题。通篇来看,更像是从产品经理的角度来解读一下我理解的产业区块链。如有错误,欢迎批评指正!
首先回答一个问题:产业区块链凉了么,为什么雷声大雨点小?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从政策上来看,习总书记“1024”重要讲话提出的“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突破口”、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称将区块链列入新技术基础设施(新基建)。截止到2020年12月底,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相关区块链政策已达423项,全国共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区块链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美众议院农业委员会将于5月12日就FTX关于清算客户掉期交易的提议举行听证会:金色财经报道,美国众议院农业委员会将于 5 月 12 日举行听证会,讨论 FTX 关于直接清算客户掉期交易的提议,以及它如何通过没有传统中介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和清算的想法来证明“新票据交易所模式” 。众议院农业委员会是监督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的国会小组,该委员会尚未宣布听证会证人名单。
此前报道,CFTC 将在 5 月 25 日就同样问题举行公开圆桌会议,届时该机构将邀请行业参与者、学者等参与讨论。[2022/5/6 2:53:32]
可见,产业区块链的布局在政策层面才刚刚发力,那为什么鲜有人提及呢?究其本质,产业区块更多地使用联盟链,联盟链是无token的,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它更像一种治理模式和生产关系,应用方向主要是ToB和ToG(Government),而B和G两个领域离我们日常生活实在太远了,我们只会注意到生活中各类ToC的应用落地,例如微信、淘宝、美团外卖等,而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如政府内部、企业、银行等,区块链技术也在逐渐渗透与融合。
接下来谈一下我理解的产业区块链,以及在哪些场景中适用。
我听到过一种说法:所有公司应该抓住历史机遇,抓紧时间把数据上链,就像二十年前将数据联上互联网一样。这是把现在的区块链完全比作二十一世纪初的互联网,作为全网数据承载的基础设施来看的。
政策 | 新加坡议会提出关于加密支付新议案:据CCN报道,新加坡议会新提出一项议案,旨在将加密支付服务置于中央银行的监管之下。[2018/11/27]
虽然我丝毫不怀疑区块链的最终发展方向就是一个链接全网的价值网络,也十分期待那一天的到来,但这个说法从现在来看还是不完善的,存在概念界定不清的问题。例如,这个价值网络的形式是某一条链,还是许多链通过跨链链接在一起形成的多链网络?这些链是带有激励的公链,还是单纯的联盟链?愿景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公链存在诸多的技术瓶颈和经济模型的优化问题,产业区块链存在规范缺失、用户缺乏行业认知等问题。在这个时期企业盲目地追求上链也许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那么抛开长远的价值互联网或通证网络不谈,眼下到底哪些场景适合使用产业区块链呢?
我认为,这一问题应该从区块链技术本身的特性以及其能解决的问题入手。首先,区块链是分布式的数据库,链上的数据公开、透明、可信,这一点对于公链和联盟链都是一样的。其次,区块链也是一种新型生产关系,可以用来降低因信任摩擦而导致的效率下降,链上的数据首先可信,智能合约的使用对可信的数据定义了可信的操作,不同的具有博弈关系的多方只能按照规则行使权力执行操作,由此减少信任的摩擦。所以,我认为产业区块链的应用其实也可以从ToC和ToB的角度去思考。
Gemini发表关于建立“虚拟商品协会”的提案:双子星交易所Gemini发布公告,概述了关于虚拟商品协会(VCA)的一项提案。虚拟商品协会将成为美国的一家行业资助的加密货币行业自律组织,特别为了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托管商(统称为“平台”)。 VCA将是一个非营利的,独立的监管机构,不运营任何市场。不会成为行业协会,不会提供证券令牌或证券令牌平台的监管计划,同时还将符合自律组织的全球标准和最佳实践。该协会还将鼓励检测和威慑操纵及欺诈行为,将与监管机构,特别是CFTC合作,酌情分享或提供信息。[2018/3/14]
ToC的应用对应于区块链上的数据是公开且可信的特点,应用场景有版权存证、资质存证、公益事业、教育、竞猜等。主要的特点是,链上的数据是需要公开给大众的,以做到链上数据可审查,可追溯和没有被篡改,很多场景可能需要使用非对称加密来进行隐私保护。这种模式的应用其实用公链来实现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因为公链的数据是纯P2P的,纯P2P的数据是随意可以下载和验证的。如果使用联盟链的话,C端的用户不一定能成为节点,但是一定要做到能让他们看到实实在在的链上数据,因此,我认为此类应用的一个关键点就是部署区块链浏览器给用户看,提供相应的链上二维码功能。从第一个创世区块开始,保证数据并没有篡改。值得一提的是,这类场景经常会和IPFS技术结合在一起,即文件哈希上链,而文件本身存于IPFS网络中。
德国金融监管机构澄清关于首次代币发行的立场:德国金融监管机构澄清了其对首次代币发行产品的立场。一项新的调查发现,超过三分之二的德国人知道比特币。对此,联邦机构建议有关各方参考适用于传统金融工具的规定并遵守当前的规定要求。[2018/2/22]
我经常和周围朋友探讨区块链浏览器的作用。区块链浏览器是实现用户对产业区块链认知非常重要的一环。区块链浏览器在公链的地位不言而喻,但是到产业应用中,重要性却被严重低估。
ToC产业区块链的关键特性在于数据的公开和透明,如果连区块链浏览器都不公布,如何让C端用户确信系统背后跑的是一条多方共识的区块链,而不是一个随机的哈希生成机呢?因此,声称使用ToC区块链却不暴露整条链数据的行为都是耍流氓。区块链技术应该是可信的工具,而不是营销的噱头。有些产品在前端给用户展示了数据所在的区块和哈希值,我觉得也是不够的,为了场景的自洽,应该暴露给用户整条链上的数据,做到公开和可审查,如果有隐私泄露的风险,则可以使用零知识证明或者非对称加密来解决,甚至前端页面应该尽量多地展示链上的数据,例如将所有来自链上的数据都用js动态显示出区块号和哈希号,这将更有助于加深用户对产品区块链属性的认知,也增加产品自身的可信度。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公布关于如何定义加密货币已经交易完成的解释: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已经公布了解释说明,关于如何定义加密货币已经从买方“交付”给了卖方。确认交付已经完成的的两个因素是:1. 客户有能力 (i)拥有和控制全部数量的商品,无论是以保证金,还是使用杠杆或其他融资购买,以及(ii)在交易之日起28内,自由地商业使用商品(在任何特定平台内外);以及2. 报价人及卖方(包括各自的关联方或与报价人或卖家合作的其他人士)不保留任何利益或控制任何以保证金,杠杆或其他融资方式购买的商品,在超过自交易日期起计28日后。据CFTC称,提议的解释不是最终的,需要经过90天的公众评议期。[2017/12/16]
另外,依然是从产品自身可信度的角度来说,尽管是ToC的场景,产品背后的区块链也应该是由存在博弈关系的多方一起来运行的,以确保共识的正确性和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区块链本身就是一个分布式的多账本,如果只由一家单位来跑,尽管链式结构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数据的难以篡改,但始终是中心化的伪场景。所以,为了产品自身的可信度,应该邀请其他的一些机构来一起运行区块链,若没有存在博弈关系的第三方,则可以引入一些公证机构、监管机构等。或者,直接使用具有国家背书的云基础设施来承载区块链的运行,例如BSN,将背书方进行转移,场景也是自洽的。值得一提的是,BSN作为国家背书的区块链云服务平台,对城市节点区块链浏览器的支持还没有做到,不知道未来是否会有相应的基础设施。
ToB的应用对应于区块链的生产关系属性,看重的是联盟链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的角色身份,应用场景如供应链金融、部分司法应用等。与公链的完全去中心化不同,联盟链主导的是多中心化,链上的节点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可以根据实际的场景需求设置不同身份的角色,他们在链上行使不同的操作。这类ToB应用很大的特点就是链上的数据是不需要公开给全世界的人看的,只需要围在一起做生意的几个角色之间确保数据的不可篡改和规则的合规实施即可,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信任的摩擦进行降低。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常说区块链的数据是不可篡改的,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法是无法篡改历史的数据,但是可以修改数据并可见修改。正如之前所说,可信的数据加上可信且留痕的操作,整个系统才是足够可信的。
因此,此类产品的关键在于,多方博弈关系的角色拥有不同的操作和权限,这需要明确场景下链上不同角色的功能和职责,这被称作链上的全业务协同模式,应用起来是十分困难的,因为这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变革,需要广泛地给用户普及行业知识与区块链系统的使用方法。
对于此类应用,我认为产品设计需要考虑的三个重点是角色、权限和数据的读写。首先应该明确场景中有哪几个角色,他们之间有何种博弈关系,然后需要由专业的区块链技术人员将这种关系落实到区块链的账户层面来,并根据业务逻辑设计好智能合约,设置好链上权限的区别,并指导使用区块链的自治功能,例如需要明确的系统参数、投票机制、更新合约等。另外,在合适的场合,还需要引入监管方。
可想而知,既然是使用区块链生产关系属性的产品,那么背后的区块链平台当然应该由多方一起运行,这是必要条件。考虑到现有的基于区块链的云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且类似供应链金融等场景的产品所需安全等级极高、大多数据是内部私密的,没有向大众公开的必要,所以这类产品由链上多方各自独立运行服务比较合适,如果以后基础设施发展完善,如安全性可以做到非常好,从降低运维成本的角度考虑,可以考虑往云上迁移。
最后来聊聊数据上链前可信的问题。这其实一直是行业的痛点,区块链技术只能保证上链后数据的可信,以及基于这种可信数据的价值流转,但是上链前数据的可信问题区块链本身是无法解决的,预言机只是将一些客观公开的数据通过技术手段增加可信度,但产业区块链大部分场景都是与实体产业的融合,数据上链都是人来操作的,例如上传电子证据等。如何确保人的行为是可信的呢?我认为这从技术上是无解的,技术手段只能用于增加作恶的难度,但为了确保源数据的真实可信,还必须通过链下的方式来实现约束,例如引入公证方对上链前的数据进行核实,或者引入严厉的惩罚措施,对上传假数据的用户实施制裁等。
产业区块链的发展,如果没有政府的大力推动,我觉得会十分困难。区块链使得系统整体效率提升,但是却可能损害系统内局部人的利益。数据的公开和规则的既定,使得很多有私权的人丧失了内幕交易谋取利益的机会。并且,让那些体系完备的企业机构去应用一个全新且未知的技术是需要挑战的,毕竟不是谁都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值得一提的是,产业区块链也不应该作为搞垄断的工具,尽管基本的社会发展规律无法避免,但区块链的精神应该是开放、包容和共建,使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产品的护城河无疑是很好的,但为了区块链行业长远地发展,建立共享的价值网络需要所有从业者的携手努力。
区块链是数据承载和流转的基础设施,它并不是万能的,不能解决人工智能做的事情,它和人工智能、大数据也不是竞争和对立关系,而是互帮互助与相辅相成。区块链所带来的是一个价值互联网的世界,是信息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下一个社会网络形态,所以区块链的前景不言而喻,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社会产业的区块链化改造正在进行,而基于区块链的可信社会也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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