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lock:内蒙古发改委: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

巴比特讯,1月26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通知》指出:一、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电网公司按照项目名单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二、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三、禁止擅自接入电价低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内蒙古虚拟货币“挖矿”用电的差别电价电费收入纳入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管理:金色财经报道,据内蒙古日报消息,内蒙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差别化电价电费收入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区虚拟货币“挖矿”用电的差别电价电费收入纳入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管理。[2022/7/22 2:31:19]

内蒙古国资委:严肃查处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1月24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19日组织出资监管企业召开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工作会议。会上,规划发展处传达了有关部门关于严查严处“挖矿”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企业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开展自查、排查,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清退存量”的总体思路,严肃查处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按期上报排查情况。(金十)[2022/1/24 9:09:45]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区块链+法治”交流学习会议:1月20日消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加强学习交流,引进创新成果,加快推进“区块链+法治”示范试点建设的工作部署,2022年1月18日,司法厅科技信息化处组织召开“区块链+法治”交流学习会议。通过本次会议,与会人员直观了解了区块链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场景,更加清晰了对区块链技术的认识。为下一步如何找准切入点,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司法行政各业务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新启发、新思路。(内蒙古法制报)[2022/1/20 9: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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