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产:监管规则明确 立陶宛央行发布虚拟资产与ICO新规

根据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2月14日发布公告,更新其在虚拟资产和首次发行代币ICO方面的立场。

(立陶宛央行发布关于虚拟资产和ICO的最新立场)

美联储鲍曼:应针对涉及数字资产等新型银行活动制定明确的监管规则:6月26日消息,美联储理事鲍曼在奥地利萨尔茨堡举行的全球研讨会上表示,特别需要关注的一个领域是目前对新型银行活动的监管方法,这使得金融机构处于监管真空状态。尽管已经做出了一些努力来提供指导,但这些活动的允许性和监管期望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银行即服务、数字资产和其他新型活动。这使得银行处于危险境地,依赖政策制定者的一般性但不具约束力的声明,只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受到批评。缺乏明确的监管和监督方法造成了这样一种风险,即监管机构可能会在事实发生后,对这些活动施加新的要求和期望,对一些先行者来说,是在重大投资后。如果我们的角色是有效的监督和调节,我们就必须愿意参与新颖的活动和传统的活动。[2023/6/26 22:00:16]

立陶宛银行最初于2017年10月发布了一份文件,详细阐述了其对ICO和数字货币的立场,并明确了如何以及何时可以使用虚拟资产进行支付。该文件还规定了金融市场参与者如何以及以何种条件设立虚拟资产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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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文件显示,银行并未对其基本原则进行修改,强调FMP仍应将其金融服务活动与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分开,不应参与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活动或提供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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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仍然不允许FMP通过虚拟资产接受支付,但提供了使用第三方服务的可能性。支付给FMP账户的款项只能使用法定货币。

该银行目前的立场允许为专业投资者创建包括viritual asset在内的金融基金。禁止FMP接受有或无利息偿还义务的虚拟资产。该银行还强调,FMP不得发行虚拟资产贷款或接受虚拟资产作为抵押品,除非它们被视为有价证券。

去年10月,立陶宛监管机构举办了一场研讨会,研究ICO对该国经济的“威胁和潜在利益”。当局随后表示,在过去的18个月ICO交易量高达5亿欧元(折合5.67亿美元),并要求采取更严厉的反欺诈机制。会议指出,“根据ICO的数据,立陶宛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经济增长率高达305%。”

去年6月,立陶宛发布了关于ICO新的、全面的“准则”。在涉及税务、会计和反等广泛监管方面,议员们似乎特别指出,ICO代币的“授予利润或治理权”是决定其是否构成证券的关键因素。

文章编译自:cointelegrap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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