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924时代,会发生什么》将是一个长篇连载,这组系列文章不是一丝不苟的法律学术分析,将会是天马行空的闲聊模式,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用大家都看得懂的文字,系统总结梳理一下链圈近年来发生的以及将会发生的事情,文章的主线,还是围绕924文件,重点的内容,还是924之后,会发生什么,链圈会何去何从。我争取把这些内容讲的像个故事。
后924时代,会发生什么,这是链圈所有人都关心的事情,上到行业顶咖,中到新生代主力,下到绿油油的韭菜,所以,我们先从924文件开始。
首先,我们先看发文单位是十部委,题目是《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你需要知道的是,这个通知的法律位阶是“部门规章”,在此之上的位阶,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后圈内有人问起来,你能说出这些内容,就显得自己懂点法律了,甚至你还可以告诉他,比如《民法典》里面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其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表述,简单来说,违反924通知,是违反部门规章,因此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因此,924通知中“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的内容,将来如何落地,特别是什么叫“违背公序良俗”,还需要看北上广江浙沪等发达一线城市的司法判例。
声音 | 法国财长:需考虑建立公共数字货币的做法:法国财长勒梅尔表示,需要考虑有关建立公共数字货币的做法。(金十)[2019/9/6]
好像还是有点学术。那咱们以最快的速度梳理一下,924通知究竟有何不同,我们只梳理最核心的内容。
1.发文单位:多了“两高一部”、外汇局。当然还有机构名称变更,原工商总局更名为市场监管总局,原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为银保监会,这并不重要。
2.924通知,缺少了关于虚拟数字货币偏正面的定义,比如《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里面“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甚至前不久发的三协会公告,仍然有“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的表述,但924通知中,没有相关表述。
声音 | 法国金融管理局:加密货币金融产品应符合欧盟MIFID 2衍生品监管规定:据cityam消息,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AMF)表示,基于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如期货、二元期权和差价合约)的金融产品应符合欧盟的MIFID 2衍生品监管规定。[2018/10/22]
3.以前的文件,都有关于虚拟数字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924通知表述为“不具有法偿性”,不再提“强制性”,这个很重要,但不做过多解释,否则又学术了。
4.关于虚拟数字货币的性质的表述,924通知明确“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其中较新的表述都大有内涵,比如“分布式账户”,划重点,要考。
5.924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的全部内容,也就是“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段,重点在哪里?大家是不是觉得这段话少了些什么?没错,缺少的部分才是重点!94公告,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表述,三协会公告,有“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的表述,而924通知,在这段话前面没有主语,这意味着什么?为什么说个人otc在924之后行不通了?
法国街头涂鸦艺术家寻求比特币打赏 :据Bitdays消息,一名叫作Pascal Boyart的法国街头涂鸦艺术家近日在其涂鸦作品上画了比特币收款二维码,借此寻求比特币打赏。Pascal表示,该行为可以让艺术家与粉丝不再受中间人的限制进而直接相连。[2018/5/16]
6.924通知第一条第三款的全部内容,只有一句话最重要,“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在惜字如金的部门规章中,专门单拎出来着重讲了这样一群人,我看刑,这日子有盼头了,这块内容需要占至少一篇文章的篇幅。
7.关于“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最近微信群里面也流出了关于江苏排查挖矿ip、上海电信部门疑似炒币ip的截图,现在职能部门对于排查、识别、发现、落地的能力,远超乎大家想象。
8.关于“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我认为主要是otc、ico以及打着nft、gamefi名义发币的行为。
9.关于“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我认为主要是涉币电诈、涉币网、资金盘,这里特别说一句,某些矿机的销售模式天然带有原罪,我曾经在四月份就在朋友圈提示了,结果没多久,上海点对点以及西安的四家公司就被端了。
还是太枯燥了,总结一下吧,针对大家重点关注的能不能刑的问题,结合文件精神,后924时代,在短时间之内,涉及违反金融秩序和上游犯罪的otc行为、过分的交易所钱包等国内从业人员、矿机行为、名目繁多的发币行为,将成为第一波主要打击的对象,解释一下在此之前我为什么觉得某些矿机行业会出问题,我的逻辑是这样的:无论某些区块链技术是否有应用空间,是否代表未来,都不能掩盖其在销售环节存在的原罪问题,都不能掩饰其资金盘的本质,只要是动态收益加静态收益,拉人头发展下线,都存在着极大的涉刑风险,更何况某些矿机营销,过于出圈,更可怕的是拉了很多广场舞大妈入场,大妈的钱好赚,但大妈同样不好惹,大妈要的是只涨不跌,而这种情况又不可能,那么一定会出现大妈组团报案的情况,大家可以去你们所在城市的经侦部门看一看就懂了,就是那波p2p的受害者,现在已经少很多了,依旧是人山人海,哪个单位受得了这个压力?更何况这些矿机商玩的这么直白?
除此之外,大家还关注“两高一部”加入进来,会出台怎么样的司法解释,以及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在微信群里面怎么样传的都有,我见到最夸张的就是下面这张图,显得太没有文化了:
无语。这一部分内容比较长,留着明天再写吧,这个系列,我争取能写多久写多久,上不封顶。这个系列文章,烦请大家忽略错别字和语句不畅,本就是闲聊,对了,我最近在尝试做抖音,也欢迎大家一并关注,直播的时候我会在公号发通知。
自我介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网络与数字科技犯罪研究组组长
原首都、法制、纪检和分局十一年刑案经历
北京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
国家网络安全应急技术工程实验室咨询专家(数据安全方向)
北京计算机学会网络空间安全与法务专委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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