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财经4月19日讯 2019年2月15日《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深入推进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防范区块链信息服务安全风险、促进区块链信息服务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将为我国有效监管区块链信息服务行业提供依据。截至目前,首批通过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的有197个区块链项目,涉及涉及到164家公司。其中浙江省作为区块链企业最集中的地区,也一直在加大对区块链产业的指导与扶持力度。
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结合浙江实际情况,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需尽快登录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备案并且所有操作合法合规。
实施背景
彭博社:SBF净资产在1天内下跌93%:11月9日消息,彭博终端在11月8日更新了对FTX首席执行官Sam Bankman-Fried净资产的估计,从前一天的160亿美元降至9.91亿美元。SBF目前还持有Voyager Digital、Robinhood、Alameda Research和BlockFi的股份,这些股份构成了其财富中的一部分。[2022/11/9 12:35:47]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2月15日正式施行,明确了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和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发展,规避区块链信息服务安全风险,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提供、使用、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结合实际,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落实落地,加强对属地区块链信息服务行业的监管与引导。
浙江大学医疗保障大数据和政策研究中心推出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的慢病管理App:11月24日,“浙里管”APP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举办地乌镇举行发布仪式。浙江大学医疗保障大数据和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吴息凤表示,“浙里管”APP基于目前的一些先进技术,像信息管理系统和移动互联技术发展;可穿戴和智能硬件技术发展,云计算和区块链技术发展,以及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据悉,“浙里管”APP是研究中心研发的,面向全省的创新慢病管理产品,主要是通过打造医保医疗一体化的慢病管理平台,实现慢性病“医防融合”创新式管理。(新华网)[2020/11/25 22:03:51]
工作目标
压实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属地管理责任和属地区块链信息服务主体责任,加强对属地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指导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积极履行备案义务;支持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大区块链相关技术研发,推动区块链技术及整个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督促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全面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浙江微机科技将量产古灵币ASIC矿机:微机科技宣布首款C32/C31算法的古灵币的SOC芯片的研发和测试成功,并开始量产古灵币ASIC 矿机。微机科技同步完成了第二代的Grin ASIC芯片的硅片验证,采用更先进的芯片制程,实现了数倍的能效比的提升。预计会在进入2021年,供应链的量产能力升级后,再进行正式发布和生产。[2020/6/1]
重点任务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16条规范:
1.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动态 | 浙江仙居县借力区块链打造“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据中国食品安全报消息,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近日召开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攻坚会。全县以市场为核心,以区块链为技术,针对地产型和输入型农产品,分别建立产销对接、批源管控、零售反溯三大追溯体系,溯源覆盖面达100%。国务院食安办先后2次考察调研,仙居被认定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2019/1/3]
2.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3.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终止服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
4.已完成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
5.在国家和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实行定期查验时,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信息;
6.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7.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相关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8.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规定和平台公约;
9.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法》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10.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11.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或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12.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应当积极整改,整改结果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13.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并对违法信息内容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4.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等信息并将备份保存六个月以上,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15.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16.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在浙江省内尚未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请尽快登录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https://bcbeian.ifcert.cn/)进行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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