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法院审理的涉外案件约占全国的1/3,涉港澳案件约占全国2/3,一个案件就可能关系到一个行业的布局发展,关系到一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
一步步跨过理论与实践的巨大鸿沟,3000余件个案审判彰显国际视野,多个全国首案统一裁判尺度,她为广东实现涉外审判领域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也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司法实践探索中,写下逐梦复兴的生动注脚。
她,就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辜恩臻。近日,广东法院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广州举行,辜恩臻作为英模代表上台作事迹报告。
面对疑难案件,勇做浪尖上的舞者
从事涉外涉港澳审判20年,骏荣宏鹰案让辜恩臻印象深刻。
2011年,骏荣公司把货交付给英国买家指定的货代公司宏鹰公司,运输途中英国公司出现破产危机,骏荣公司要求宏鹰公司停运,可货物仍被对方收取的同时,英国公司也因破产无力支付货款,骏荣公司遂起诉宏鹰公司赔偿损失。
骏荣公司发出停运通知后,宏鹰公司是否有义务按要求停运并控制货物?
在买方负责运输的贸易模式下,货代身份的可能性很多,辜恩臻心里有了数,案子的关键在于,宏鹰公司给骏荣公司签发的那张货代货物收据。
近年来,货代货物收据越来越频繁地被使用,但其性质和效力如何一直存在争议。一审判决宏鹰公司承担责任,就是认为该单据足以认定两家公司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关系。
辜恩臻经大量调研后发现,该单据确实出现过用以认定运输关系的情形,但不能一概而论,且案涉单据还明确记载了宏鹰公司作为货运代理而非承运人的内容。
但她并没有就此否定宏鹰公司的义务:“这个单据本身很具争议性和迷惑性,当时相关案件很少,判下去可能就有指引作用。如果要否掉一审判决,必须有非常充分的依据。”
涉外案件的总量不大,但其审理却事关一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辜恩臻总会想,国外法官会从什么角度考虑、判了会有什么效果,希望通过一个案件真正解决一类问题。
于是,她又一头扎回了案件中,从收取的费用、前后的行为及双方交易习惯等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并结合国际贸易惯例和航运规则作了多方探讨,最终认定,宏鹰公司没有为骏荣公司控制货物的义务,改判驳回骏荣公司的诉讼请求。
该案判决后,骏荣公司提起再审,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二审判决并无不当。三年后,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裁判思路得到了“权威认证”。
再提起这个案件时,辜恩臻坦言:“当时确实会想,如果能保护还是想保护。但平等保护不能是盲目的,虽然个案的企业败了,但警示的将是整个行业。规则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关注与提升,将帮助我国企业赢得更大的海外市场。”
细数这些年来辜恩臻审理的案件,也不乏撤销原判、改判的,看似总把自己处于“风口浪尖”之上,但每次下判前,她都会抽丝剥茧、尽其所能地做充分的了解、探讨和研究,确保查得准确、判得扎实、说理充分、裁判衡平。
充分实质的平等保护才能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每一个案件都切实关乎营商环境。
这是辜恩臻始终秉承的理念。
一年两案入选,作为全国法院类案审理参照
于辜恩臻与广东法院而言,2022年都是个“丰收年”。去年年底,最高法院发布一批6件仲裁司法审查指导性案例,广东2案入选,而案件在高院审查时的主审法官,都是辜恩臻。
一年两案入选指导性案例,意味着什么?
作为成文法国家,我国指导性案例具有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监督指导的重要作用。13年来,全国法院年审结案件超千万件,最高法院共仅发布指导性案例211件。
一个案例就是一个标杆!
而在仲裁司法审查领域,指导性案例还有更深远的意味。
作为国际通行解决商事争议的重要途径,仲裁因高效、灵活、自主、保密等特点广受商事主体青睐。其司法审查不仅直接影响着境外当事人对国内司法环境的评价,也体现出我国司法对国际经贸领域的公共政策导向。
2018年,高某申请撤销全国首例涉比特币仲裁裁决案来到了辜恩臻的案头。该裁决在来到法院前就已广受关注,并获评年度十大经典仲裁案例。按照“有限监督”的理念,除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外,法院不得基于实体问题撤销仲裁裁决。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是司法干预仲裁的最后“杀手锏”,各国适用都极为谨慎。然而就在两年后,涉比特币仲裁第一案,成了涉比特币仲裁被撤第一案,理由正是“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还是在仲裁裁决支持率高达99.9%的广东。
“这个案件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当时确实很有压力。”但审查过程中,裁决中的处理方式触发了辜恩臻的“警报器”:“赔偿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不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的兑付、交易?”
比特币属于虚拟资产,易滋生等金融风险,虽然已有国家认可并支持,但我国仍采取严厉的管制措施。“按照当时的监管措施,可考虑裁决归还比特币,但如果开通其与法定货币的兑付渠道,将违反我国金融监管秩序,影响金融安全。”面对不同意见,辜恩臻坚持认为,“这是两个概念”。
该案裁定后,业界高度评价其“精准把握了虚拟货币交易合法性与违反金融监管禁止性规定之间的边界”,该案亦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作为全国法院类案审理的参照。
2021年初,随着刚出产房的辜恩臻核完最后一遍文书,全国首宗帆船竞赛侵权责任纠纷终审落定,明确适用民法典中“自甘风险”原则,改判碰撞损害由双方自行负担。相关案例后被翻译成英文对外传播,并为国际赛事提供指引。
“涉外审判的挑战性不仅在于破解各类个案的疑难点,还在于要在每个案件中保持敏感性。”提起这两年的“收获”,辜恩臻固然惊喜,但对自己仍算不上满意,“对于法官而言,知识领域的匮乏感是长期的,要在一个个案件中不停学习。”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通讯员:粤法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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