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法院审理的涉外案件约占全国的1/3,涉港澳案件约占全国2/3,一个案件就可能关系到一个行业的布局发展,关系到一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
一步步跨过理论与实践的巨大鸿沟,3000余件个案审判彰显国际视野,多个全国首案统一裁判尺度,她为广东实现涉外审判领域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也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司法实践探索中,写下逐梦复兴的生动注脚。
她,就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辜恩臻。
疑难案件二审改判,获最高法“权威认证”
从事涉外涉港澳审判20年,骏荣宏鹰案让辜恩臻印象深刻。
货款两空,近500万元要不回来;国内企业“主场作战”,二审竟然被改判败诉……她为什么要这么判?而这个案件为何还能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1年,骏荣公司把货交付给英国买家指定的货代公司宏鹰公司,运输途中英国公司出现破产危机,骏荣公司要求宏鹰公司停运,可货物仍被对方收取的同时,英国公司却因破产无法支付货款,骏荣公司遂起诉宏鹰公司赔偿损失。
海运承担了全球超过三分之二的贸易量和我国约九成的进出口货运量,而国际货代是其中的重要角色。
广东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金色财经报道,据南方都市报消息,广东省发改委官方近日公布了一系列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的典型案例,包括云浮市坚定不移深入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东莞市狠抓治理整顿深入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佛山市禅城区开展虚拟货币“挖矿”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工作。广东省能源局节能处表示,此类“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已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此前,广州市、揭阳市、惠州市都进行了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2022/4/10 14:15:58]
“它就像变色龙。”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郭萍这么形容,“随着行业发展,国际货代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要明确其在具体业务中的义务,要先对其法律地位作出准确的识别。”
那么,骏荣公司发出停运通知后,宏鹰公司是否有义务按要求停运并控制货物?
在买方负责运输的贸易模式下,货代身份的可能性很多,辜恩臻心里有了数,案子的关键在于,宏鹰公司给骏荣公司签发的那张货代货物收据。
近年来,货代货物收据越来越频繁地被使用,但其性质和效力如何一直存在争议。一审判决宏鹰公司承担责任,就是认为该单据足以认定两家公司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关系。
广东一起特大“虚拟货币”网络案宣判:7月10日,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虚拟货币”网络案的判决书。被告人杨某、崔某旭伙同他人以发行AGR积分币为噱头,大肆发展下线1万多人,收取资金近亿元,因构成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反网)[2020/7/13]
辜恩臻经大量调研后发现,该单据确实出现过用以认定运输关系的情形,但不能一概而论,且案涉单据还明确记载了宏鹰公司作为货运代理而非承运人的内容。
但她并没有就此否定宏鹰公司的义务:“这个单据本身很具争议性和迷惑性,当时相关案件很少,判下去可能就有指引作用。如果要否掉一审判决,必须有非常充分的依据。”
涉外案件的总量不大,但其审理却事关一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辜恩臻总会想,国外法官会从什么角度考虑、判了会有什么效果,希望通过一个案件真正解决一类问题。
于是,她又一头扎回了案件中,从收取的费用、前后的行为及双方交易习惯等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并结合国际贸易惯例和航运规则作了多方探讨,最终认定,宏鹰公司没有为骏荣公司控制货物的义务,改判驳回骏荣公司的诉讼请求。
该案判决后,骏荣公司提起再审申请,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二审判决并无不当。三年后,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裁判思路得到了“权威认证”。
广东省通报以“消费全返+虚拟币”为幌子的“云付通”特大非法集资案:广东省厅14日通报十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广州“云付通”特大非法集资案。该案属于以新型“消费全返+虚拟币”概念为幌子的非法集资犯罪,通过设立“云返地产”“云返服饰”“应范”等投资项目,以高额消费现金返还、云币返还及高年化收益率为诱饵,大肆发展会员、商家和合伙人,并设立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中国新闻网)[2020/5/15]
再提起这个案件时,辜恩臻坦言:“当时确实会想,如果能保护还是想保护。但平等保护不能是盲目的,虽然个案的企业败了,但警示的将是整个行业。规则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关注与提升,将帮助我国企业赢得更大的海外市场。”
细数这些年来辜恩臻审理的案件,不乏撤销原判、改判的,看似总把自己处于风口浪尖之上,但每次下判前,她都会抽丝剥茧、尽其所能地做充分的了解、探讨和研究,确保查得准确、判得扎实、说理充分、裁判衡平。
充分实质的平等保护才能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每一个案件都切实关乎营商环境。
这是辜恩臻始终秉承的理念。
一年两案入选指导性案例,阐释“中国态度”
动态 | 广东党政机关、科研机构600余人集体学习总书记区块链重要讲话,共谋粤港澳区块链创新发展:11月29日上午,由国研智库创新科学园、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区块链产业人才研究所、清华x-lab、粤港澳大湾区区块链联盟、广州市区块链产业协会联合举办的“学习总书记区块链技术重要讲话精神暨粤港澳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创新发展高级研讨活动”在广东科学馆报告厅举行。活动邀请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研智库、工信部赛迪区块链研究院、清华x-lab区块链领域专家教授,集体为粤港澳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把脉,最终形成研讨成果报告,为国家和地区制定区块链产业发展文件政策献言献策。同期将筹备成立粤港澳区块链产业智库、粤港澳数权经济创新发展中心,助力粤港澳区块链产业生态建设和加速发展。[2019/11/29]
于辜恩臻与广东法院而言,2022年都是个“丰收年”。
年底,最高法发布一批六件仲裁司法审查指导性案例,广东两案入选,而案件在省高院审查时的主审法官,都是辜恩臻。
一年两案入选指导性案例,意味着什么?
作为成文法国家,我国指导性案例具有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监督指导的重要作用。13年来,全国法院年审结案件超千万件,最高法共仅发布指导性案例211件。
一个案例就是一个标杆!
而在仲裁司法审查领域,指导性案例还有更深远的意味。
数据:59%受访者希望获得基于BTC的加密信用卡消费奖励:金色财经报道,据beincrypto消息,CouponFollow最新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46% 的加密信用卡持有人打算在每次购买时使用他们的加密信用卡。而且,80% 的人认为比特币将完全取代传统的信用卡。在加密信用卡消费奖励方面,比特币(59%)、以太坊(41%)和莱特币(40%)是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奖励,其次是USDC(38%)、XRP(37%)和狗狗币(37%)。此外,95%的受访者希望获得NFT奖励,60%的受访者表示拿到奖励后会继续进行加密货币投资。[2022/7/12 2:06:51]
作为国际通行解决商事争议的重要途径,仲裁因高效、灵活、自主、保密等特点广受商事主体青睐。其司法审查不仅直接影响着境外当事人对国内司法环境的评价,也体现出我国司法对国际经贸领域的公共政策导向。
2018年,高某申请撤销全国首例涉比特币仲裁裁决案来到了辜恩臻的案头。该裁决在来到法院前就已广受关注,并获评年度十大经典仲裁案例。按照“有限监督”的理念,除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外,法院不得基于实体问题撤销仲裁裁决。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是司法干预仲裁的最后“杀手锏”,各国适用都极为谨慎。然而就在两年后,涉比特币仲裁第一案,成为了涉比特币仲裁被撤第一案,理由正是“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这还是在仲裁裁决支持率高达99.9%的广东。
“这个案件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当时确实很有压力。”但审查过程中,裁决中的处理方式触发了辜恩臻的“警报器”,“赔偿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不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的兑付、交易?”
比特币属于虚拟资产,易滋生等金融风险,虽然已有国家认可并支持,但我国仍采取严厉的管制措施。“按照当时的监管措施,可考虑裁决归还比特币,但如果开通其与法定货币的兑付渠道,将违反我国金融监管秩序,影响金融安全。”面对不同意见,辜恩臻坚持认为,“这是两个概念”。
该案裁定后,业界高度评价其“精准把握了虚拟货币交易合法性与违反金融监管禁止性规定之间的边界”,该案亦被最高法确定为指导性案例,作为全国法院类案审理的参照。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时代命题。涉外审判要在个案裁判中阐释“中国态度”,也要在规则引领上传递“中国自信”。
2021年初,随着刚出产房的辜恩臻核完最后一遍文书,全国首宗帆船竞赛侵权责任纠纷终审落定,明确适用民法典中“自甘风险”原则,改判碰撞损害由双方自行负担。相关案例后被翻译成英文对外传播,并为国际赛事提供指引。
“涉外审判的挑战性不仅在于破解各类个案的疑难点,还在于要在每个案件中保持敏感性。”提起这两年的收获,辜恩臻固然惊喜,但对自己仍算不上满意,“对于法官而言,知识领域的匮乏感是长期的,要在一个个案件中不停学习。”
天道酬勤!
功夫更在案外,助力湾区法律规则衔接
在《民商法论丛》《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参著著作多部,主笔最高法委托的涉外涉港澳审判重大课题,起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律专家协助查明域外法的指引》等文件数十份,遴选6批100个跨境纠纷典型案例,负责上百期《湾区睇法》节目案例审核……
案件之外,辜恩臻的大半时间都在调研、交流、论坛,活跃得像个“外交官”。
2011年,刚到省法院的她就被安排参与最高法委托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情况调研,无数个没日没夜后,最终出台的司法解释21条有16条采纳调研报告建议,让她备受鼓舞的同时,更感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广东涉外案件约占全国的1/3,涉港澳案件曾占全国的80%,最高法院一直说我们是排头兵。”现任省法院审监一庭庭长杜以星曾在民四庭工作27年,一路见证自贸区、海洋强国、大湾区等重大国家战略在广东扬起风帆,“排头兵是荣誉更是责任,冲锋在前,面对的都是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2022年底,广东高院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审判指引公布,在处理平行诉讼、简化认证手续、推动判决流通等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引起各界尤其是港澳同胞的强烈反响。
指引的出台,根植于广东法院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的实践沃土,也促成于一个破土而出的提议。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颁布,年底,题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保障问题研究”的重大课题结项,在法律冲突与司法应对、诉讼便利创新、商事纠纷解决、区际司法合作等方面为最高法院意见出台提供基础。
辜恩臻是执笔人、统稿人,也是先行者、实践者。在省法院首试跨境授权委托见证、推动域外法查明平台搭建、统筹案例发布、任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内地模拟法庭审判长……课题的方向一点点落到实处,她也有了更深的思考。
“现有的意见、方案都是在宏观层面给予指引,几批典型案例反馈虽好但偏具体,中间层面还缺少对最能落地见效的做法的梳理。”一路实务一路思考,一个想法渐渐发了芽:创新的做法和已成熟的尝试这么多,何不想办法固定下来?
在繁琐的论证调研当中,也碰到过质疑,但她处之泰然,“能够让诉讼更便捷,让要素更流通,为什么不做呢?改革一定会遇到争议,我们不管利益,只管目的。”而目的只有一个,如何更有利于平等保护和便利当事人诉讼。
指引发布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泉撰文,称其“为进一步落实规则衔接及机制对接提供了良好立法思路”。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王禹在《澳门日报》发表评论文章,称其出台将“有利于鼓励港澳居民和企业回内地投资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大湾区建设中进一步发挥港澳‘一国两制’优势”。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越来越多荣誉落下的同时,辜恩臻心里还有着更重要的事,那是正在起草的《规则衔接指引》:“研讨会上,三地模拟法庭又呈现出了很多新问题新做法,证人交叉询问、案件事实查明……要走的路还很长呐。”
辜恩臻,女,福建永春人,1978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2003年入职广州海事法院,现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表彰,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
南方+记者杜玮淦通讯员黄慧辰
通讯员徐志毅
杜玮淦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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