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豪爽客人、公厕取黄金、虚拟币交易,不法团伙现实版“谍战”为哪般?

黄金、公厕、虚拟币,看似毫不相关的三者因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相互串联了起来;街面交接、神秘包裹、公厕取物,以往在电视剧中见到的“谍战”场面在日常生活中上演。

案发现场。本文图片均为上海普陀区检察院供图6月1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该案被告人詹某某、朱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金店来了一位“豪爽客人”

加密货币交易所BIT推出XRP期权交易:金色财经报道,在Ripple部分法庭胜诉提振市场兴趣后,加密货币交易所BIT推出了XRP期权交易。此举为XRP投资者提供了管理投资组合风险和推测未来价格的先进工具。XRP成为继BTC、ETH、ADA、TON和LADYS之后,第六种可以在BIT平台上作为期权产品进行交易的资产。[2023/8/17 18:06:07]

普陀区检察院介绍,2022年8月,沪上多家金店都接待了一位神秘的客人,这位客人进店后就直奔柜台,向店员询问完当日金价及加工费后,便坐在凳子上发消息,坐了一会儿后便离开了。不多久,那位客人便再次到店,这次他没有犹豫,一次性购买了2公斤金条,临走时,客人再次开口:“你们再准备2公斤金条,我过会儿还要来的”。因为店里的POS机有限额,所以为销售这4公斤金条,店员使用了多台POS机,而客人同样从塑料袋里掏出了多张银行卡进行支付,这让店员对这位“豪爽”的客人印象深刻。

声音 | Stellar联合创始人Jed McCaleb:90%的加密货币项目都是“胡说八道”:Stellar联合创始人Jed McCaleb最近表示,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加密货币平台。比特币和以太坊在某些情况下有优势,而Stellar在其他场景下可能会很好。McCaleb称,90%的加密货币项目都是“胡说八道”,他期待这一情况在2019年能有所改善。[2019/1/2]

监控画面。时间倒回几天前,这位客人朱某某给自己原来的“包工头”打去电话,想要点活干,对方表示最近工地停工,但自己可以介绍朱某某帮人家代拿黄金,具体怎么做会有人教的,报酬方面则无须担心。朱某某毫不犹豫答应下来,购买机票飞往上海。到上海的第二天,朱某某就接到了电话,让其到附近的花园取工作手机。他刚踏进花园,便有人主动迎上来,给他塞了一部手机,并让其继续等电话。没一会儿电话便响了,朱某某接到了最新指令:去公共厕所拿放在塑料袋里的银行卡。等取到袋子后,朱某某便前往金店“一掷千金”,成功变身店员眼中的大客户,但实际买多少、用哪张卡、刷多少钱、密码多少等信息均是朱某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从上家处得知的,自己就是一“跑腿小哥”。等朱某某汇报完买到了黄金,电话又再次响起,对方要求其将黄金、电话、银行卡统一放回附近的公共厕所,并换取一台新的工作手机,包裹会有人接收的。

金融技术律师:谷歌加密货币禁令令人感到不安:据bitcoin.com消息,Burges Salmon的金融技术律师Gareth Malna对谷歌禁止加密货币广告表示担忧。他表示,鉴于谷歌庞大的商业力量,这可能会是一项潜在的,令人不安的事态发展。对于谷歌来说,阻止这一市场可能听起来像消费者保护,但可能超出了它作为信息守门人的职责。[2018/6/7]

其实朱某某心里清楚,如此这般购买黄金,自己手上付出去的钱,想必不正当,但想想自己正缺钱,便没有拒绝跑腿。短短一周,朱某某刷走手上的9张银行卡中的电信被资金共计230万余元,累计购买了7公斤左右黄金。

是谁取走了金条?

美国联邦调查局:消费者应密切关注冒充加密货币交易所技术支持人员进行的行为: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旗下的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IC3)周三在通知中表示,消费者应该密切关注潜在者冒充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技术支持人员。IC3声称此类局是有问题且分布广泛的。该中心表示,消费者在2017年提交了大约11000起相关投诉,并声称损失超过1100万美元。FBI警告称,单个受害者的损失往往高达数千美元。[2018/3/30]

每当朱某某放好金条,都会有不同的戴口罩、鸭舌帽的男子出现在身边,趁没人注意快速将装有金条的垃圾袋取走,而他们最终都会在某酒店碰头。

就这样,一个以詹某某为首,骆某某、於某等4人为帮手的“取货团队”浮出了水面。到案后,詹某某等人如实作了供述。2022年8月,詹某某朋友用境外聊天软件联系他,希望其找人在上海帮忙取货。两人曾为狱友,相识多年,但平时都以绰号相称,互相不知道真实姓名,但这位朋友经常照顾詹某某及其家庭,詹某某很讲“朋友义气”,恰好自己要来上海做洋酒生意,身边也有人手,没多考虑便应了下来。对方通过境外聊天软件组建了聊天群,詹某某则准备了多台未经实名认证的工作手机交给团队成员,并将骆某某、於某等人拉入群中,只要朱某某买到了黄金,对方就会在群里发指示,骆某某等人便会按指示分别去公厕、绿化带、街边脚手架等隐蔽处取货。

涉案聊天记录。等詹某某第一次看到几人拿回来的东西时,这才知道自己帮忙取的货物是黄金。对方见詹某某知道后,反倒问起詹某某是否有渠道可以卖掉,承诺会分给其货款的1.5%,但要求必须以虚拟币进行交易,这样比较隐蔽和安全。詹某某对这位朋友有一些了解,知道其日常出没于缅甸等地,会做一些违法的事,这次以这样的手段购买、出售黄金,肯定不是正常的投资行为。但其抱有一丝侥幸心理,自己并未直接参与购买黄金、交接等流程,又考虑到利益、朋友义气等因素,因此决定帮其处理这批黄金。8月底,詹某某至台州与买家碰面,交易价格比当天的国际金价还低,买家共计支付了38万余元虚拟币。到账后,詹某某将大部分的虚拟币转入了朋友提供的钱包账户,自己则留下了一部分作为团队酬劳。

检察官认为,詹某某、朱某某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日前,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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