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否以虚拟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北京朝阳法院近日作出的一纸劳动争议判决给出了答案。法院认为,虚拟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因此判决企业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奖金。
湖南科技厅与建行合作依托区块链等技术改善企业综合金融服务:4月14日,湖南省科技厅与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开展投贷联动、奖补支持贷和科技云贷等科技金融复合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依托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为企业提供一揽子高效率、低成本的综合金融服务。(科技日报)[2020/4/14]
沈先生为某网络科技公司产品副总裁,月薪5万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扣除社保、公积金后,工资实际发放以2574元人民币+虚拟货币USDT的方式支付。2020年6月,沈先生提出离职,经与公司协商工作至项目完结。事后,沈先生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绩效奖金及加班费等。由于公司已注销,沈先生便将两位股东胡某、邓某诉至法院。
声音 | 天津财经大学丛屹: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动态跟踪、分析企业的数据变化:金色财经报道,天津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丛屹发文表示,应进一步注重在整合税收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动态跟踪、分析企业的数据变化,努力实现智能治税,并通过标准化和智能化,规范、精简流程,提高效率、降低征管和治理成本。[2019/11/17]
胡某应诉时表示,公司已根据沈先生的出勤情况以USDT的形式支付了工资。经法官询问,USDT即泰达币,属于虚拟货币。沈先生要求公司用人民币形式发放拖欠的工资及奖金,但胡某坚持用泰达币。
动态 | Bitwage添加对BCH的支持 允许欧美企业使用BCH发薪:加密货币发薪服务提供商Bitwage宣布添加对BCH的支持,这意味着美国、欧洲和英国的公司可以通过该服务使用BCH向员工支付工资。据悉,除BCH外,Bitwage还支持BTC、ETH。(Bitcoin.com)[2019/10/31]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2021年9月15日央行、最高法、中央网信办等十大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此,案件中涉及的USDT泰达币,作为虚拟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沈先生要求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工资、奖金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胡某、邓某支付拖欠沈先生的工资、绩效奖金、年度奖金等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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