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介绍
1.金属货币
一般等价物是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作为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统一表现的特殊商品,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货币产生之前,有一个漫长的非金属实物充当一般等价物的时期,如贝壳、布帛、牛羊等。但是这些一般等价物具有难以消除的缺陷,或体积笨重、不便携带;或质地不匀、难以分割;或容易腐烂、不易储存;或大小不一,难于比较。随着商品交换和贸易的发展,逐渐被金属货币所替代。
金属货币包括称量货币和铸币货币。金属货币具有价值稳定、易于分割、便于储藏等优点,因此马克思认为“金银天然不是货币,货币天然是金银”。但是金属条块的成色,重量不同,每次交换都要查成色、称重量,给商品交换带来的不便,因此逐渐产生了铸币。
美国法院清除唱歌手TI关于FLiK ICO相关的指控:美国一家法院已将说唱歌手TI与其在促进FLiK代币ICO中的有关指控清除。法院裁定,这名说唱歌手没有任何证券违规行为。(Coingeek)[2020/3/5]
铸币在流通中不断磨损,成为不足值的铸币,但是这种不足值的货币仍然可以充当流通手段。因为在商品流通中,货币只是媒介物,人们所关心的不是货币是否足值,而是能否用货币换回他所需要的东西。
2.信用货币
在信用货币产生之前,还有存在一种形态:代用货币。代用货币通常作为可流通的金属货币的收据,一般指由政府或银行发行的纸币或银行劵,代替金属货币参加到流通领域中。
代用货币产生的可能性在于,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对于交易者来说,他们关心的并不是货币本身有无价值,而是它能否起媒介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货币处在流通领域中,“只是转瞬即逝的要素。它马上又会被别的商品代替。因此,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这就产生了由价值符号或代用货币代替真实货币的可能性。
声音 | 美国CFTC委员:CFTC收到了30多份关于以太坊的公众反馈,得到了“非常好的回应”:据ambcrypto消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委员之一Dan Berkovitz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了“该委员会正在就有关以太坊的问题寻求公众反馈“的问题。据此前报道,2018年12月中旬,美国CFTC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了一份官方声明,称将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一份“信息请求(RFI)”。该请求是为了寻求有关以太坊的更多信息。委员会询问了关于其基础技术、风险、用例、机制、市场和机会的问题。此外,该委员会还想知道比特币和以太坊之间的异同。这位专员说,他们得到了“非常好的回应”,将继续推进这项工作。他补充说,委员会收到了30多份公众的回复,其中一些回复“非常详细”。Berkovitz还补充说,由于以太坊有可能以期货合约或衍生品的形式上市,委员会寻求更多公众的回应。[2019/3/20]
代用货币最早出现在英国。在中世纪之后,英国的金匠为顾客保管金银货币,他们所开出的本票形式的收据,可以在流通领域进行流通;在顾客需要时,这些收据有随时可以得到兑换。这是原始的代用货币。代用货币最初可以自由地向发行单位兑换金属或金属货币,但是在金银铸币流通的情况下,由于金银采掘量有一定的限制,货币数量的增加赶不上流通对货币需要量的增长。与此同时,由于信用制度的扩大,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日益发展的基础上,期票、银行券、支票以及汇票等形式的信用货币,便直接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出来。
coinbbt关于上线外明币(WMB)正式上线公告:外明币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安全,快捷,透明电子物流信息交换和使用系统。采用区块链技术,外明币创建一个以用户为中心的电子物流信息系统,为用户,物流公司快捷的资料获取服务。2018年外明币会创建世界上首例加密无国界的远程查询应用。 外明币(WMB)将于2018年4月18日10点正式开启交易;发行总量:5亿枚;开盘价:0.01USD/枚;交易手续费:买0.2% 卖0.2%[2018/4/16]
到了20世纪三十年代,世界各国纷纷放弃金属货币制度,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遂独占了货币历史舞台。信用货币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信用程序发行和创造的货币。可以说,信用货币是金属货币制度崩溃的直接后果,是代用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为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采用的货币形态,如美元、人民币。
市场风险咨询委员会举行首次关于比特币期货的公开会议:比特币期货监管机构召开了新年首个市场风险咨询委员会(MRAC)会议。这是一项关于比特币期货的公开会议。全天候的会议讨论了包括来自监管机构和期货市场做市商的现有评论。与会人员都被问及他们对比特币期货的看法。[2018/2/2]
3.电子货币
广义的电子货币是指通过硬件设备或者电脑网络完成支付的储存价值或预先支付机制,也就是依靠电子设备网络实现储存和支付功能的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也包含在电子货币的范畴中。
现在经常提及的电子货币,实质上是狭义的电子货币,即国家银行系统支持的法定货币的电子化形式,与我们所拥有的现钞以及银行存款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可以理解我们的信用卡、储蓄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上的数据就是我们所拥有的电子货币,借助微信、支付宝或网上银行这些渠道,转钱给对方,转移一部分自己账户内的电子货币到对方的账户来完成交易。与纸币相比,区别是在形式上把货币电子化,需要通过银行内部搭建起来的系统渠道进行登陆操作。
因此电子货币这一概念实际隐含的是电子汇款、电子转账的概念。电子汇款、电子转账本质上是通过信息化的工具和网络,进行信息层面的传递,实际资金并没有真正交付。转账最终完成,是由第三方清结算组织来最终完成确认,即银行间称之为结算或者清算这一套对账流程。
4.法定数字货币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已陆续有国外专家开始研究加密货币,他们称之为电子现金系统。该体系有两大特点,一是匿名性,二是现金交易双方点对点直接交易不需要通过向第三方发出申请。2008年化名中本聪的学者发表了一篇比特币电子现金支付系统的论文,才真正从技术和运行规则设计层面,让加密数字货币成为现实。近年来流行的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等都是基于类似的技术和运行规则。
法定数字货币则是基于现有银行货币体系的法定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相比,法定数字货币由国家央行发行,具有国家主权属性。法定数字货币引入计算机代码运行等新技术,又保持对货币运行的适度掌控力。其核心特点在于,货币发行和运行的可编程性,能够有效追踪货币在交易过程中的流通轨迹,并且交易成本低以及速度快。
法定数字人民币实际上是数字化的人民币,具备币值,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实际的流通过程中,完全等效于纸币去中心化的流通方式。去中心化的流通方式即现实中把纸币交付对方,不仅仅是将纸币交付的信息传递给对方,对方除了接收到这个信息之外,也把纸币所有权直接掌握在手里,并且整个传递过程完全是只涉及到两个人之间的一个去中心化交易流转过程,完全没有跟第三方发生任何关联。
法定数字货币在数字网络里的转移同样具备这个特征。法定数字货币通过具备法定数字货币的软件,在网络中直接实现点对点之间的交易,具备双离线功能,货币直接从一个地址转移到另一个地址,是物理关系的转移,不需要借助任何第三方,是一个完全去中心化的过程,并且可以做到完全的匿名化,这就与电子货币产生了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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