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国家重磅出手,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属于非法!

国家重磅出手,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属于非法!

一、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委《通知》”),宣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被正式列为淘汰类产业。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推动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陕西印发“一带一路”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新技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陕西发布)[2020/4/1]

《通知》规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并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期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对违反规定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进入电力市场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需限期退出。据统计,挖1枚比特币要消耗184634度电。由于我国出于民生保障,电费较低,因此大部分矿机在我国。

声音 | 邹传伟:全球稳定币对弱势货币、不可兑换货币和发展中国家货币将有替代作用: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今日发文《金融与技术的平衡之道︱FMI、科技创新与政策响应之三》。他在文章中表示,近期以Libra为代表的全球稳定币备受关注,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也是全球稳定币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稳定币的“稳定”来自于其锚定的法定货币,而法定货币价值稳定是中央银行向社会提供的最重要公共产品之一。私营机构发展稳定币时,有没有可能过度消费这种公共产品?邹传伟认为,从理论上分析,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有三个可能渠道。一是违背100%法定货币储备原则,超发稳定币;二是偏离通过稳定币提供支付服务的目标,追求法定货币储备的投资收益,进行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三是开展基于稳定币的存贷款活动,出现稳定币的多层次扩张(类似从M0到M2)。他在文章中提到,稳定币一旦面临大额集中赎回,其储备资产中可能没有足够的流动性资产应对赎回需求,而稳定币不享有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支持,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储备资产“火线出售”、稳定币挤兑等现象,从而影响金融稳定。因此,需要研究稳定币对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对稳定币的储备资产需要准确测定、核算并建立托管和管理规则。邹传伟最后表示,全球稳定币对弱势货币、不可兑换货币和发展中国家货币将有替代作用,会放大强势货币的货币政策的外溢影响。(第一财经)[2020/1/19]

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禁止各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和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严厉打击各类以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声音 | 中国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邓迪:央行数字货币为国家金融安全保驾护航:1月11日消息,德胜门大讲堂暨首届中国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年会在京举办。中国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第二任理事长邓迪在演讲中表示,全球数字化转型已成定局,各国政府相继提出数字化战略,并着手建立自己的数字化政府事务平台,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能够为一个国家的金融安全保驾护航。谈及DCEP,邓迪直言它能够推动行业演进,区块链数字支付时代将至。“DCEP是人民币国家化的关键,它的背后也有中国扩张国际影响力和海外资本的内在推动力。”(火星财经)[2020/1/11]

二、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央行《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声音 | 国家电网:应用区块链等技术 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据中国电力新闻网3月14日消息,国家电网三届四次职代会暨2019年工作会议提出,聚焦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打造“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企业,建设运营好“坚强智能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即为“三型两网”发展战略。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要通过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区块链、边缘计算等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提供充足有效的信息和数据支撑。[2019/3/15]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取缔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积极成效。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人民银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防范虚拟货币四大套路!

目前市场上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伪装成区块链投资专家、托身“数字货币”“区块链”“金融创新”项目内部人员,依托互联网,通过聊天工具、交友平台和休闲论坛,大肆宣传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非法金融资产,煽动广大投资者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常见四大套路请大家提防:

套路一,将“区块链”“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技术宣称为自家虚拟币的技术构造;

套路二,编造故事、设计模式吸引投资者眼球;

套路三,涉众特征明显,兼具多种违法犯罪特征;

套路四,交易平台服务器放置在境外,境内行、境外数钱,为提前跑路做好准备

四、全球部分虚拟货币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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