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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比特币的起源。
2008年11月1日,由自称“日裔美国人”的“中本聪”提出。
一虚构身份的人,在网络上提出,这就是起源。
一个人,提出了一种货币结算方式和系统,然后全球推行。
问题来了。
今天有个中本聪提出“比特币”,明天有个中本明提出“c特币”,后天有个美本聪提出“比惨币”,大后天有个日本聪提出……,一天全世界有十万个人提出十万种加密货币,那凭什么要每个人为这种“有嘴就行”的定义方式付钱?
再来看“比特币”和“货币”的定义对比。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此外,它还具有所谓的“安全性”,去中心化,稀缺性,匿名性。
其中的P2P,指的是个人对个人,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好,民间借贷,网络,信用,集资,明白了。当然,也有“银行系”的,不过它和比特币没关系,因为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
货币的概念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在中国,古代货币的发展史,经历了六次重大演变:一,自然货币向人工货币演变。二,杂乱无章向规范形状演变。三,地方铸币向中央铸币演变。四,文书重量向通宝、元宝的演变。五,金属货币向纸币交子的演变。六,手工铸币向机制纸币的演变。
很显然,从载体上而言,货币可以是任何形式的,即使是虚拟的,也可以成为货币,但这样的货币,有个至关重要的前提。
什么前提?
强权保证。
在人类社会当中,商品的交换普遍存在,因而产生了货币,换句话说,货币是为了交换价值。
那么,一个人的价值,怎么衡量?
靠“挖矿”吗?靠马斯克的嘴吗?靠中本聪的货币系统吗?靠虚拟的只存在一部分人之间的网络借贷吗?显然不是。
个人的价值,在不同的国家,其实是有区别的。在和平繁荣强大的国家,一个人能产出,可被“认可”且“稳定认可”的“价值”,比一个处在战乱贫弱的国家,更“高”。
那么,是谁保证了这种“稳定”的,“被广泛认可”的“价值”?是政府,世界各国的政府。
离开了政府“信用”的保证,虚拟货币和民间借贷的“稳定性”大打折扣,因为这种虚拟货币不再被大多数人认可,它的实际价值也可能根本交换不到商品。
归根结底,当一个虚拟的,不受监管的,“任意”贬值“升值”的“概念”摆在你面前,你愿意拿你全部的财产,在“等价”的情况下,去交换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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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逐点对比特币的“说法”,进行驳斥。
第一个观点,中国电力那么充足,还有很多电力浪费,不如挖矿。
针对这个观点:
首先,电力设备的维护,是不是需要人力物力?谁为它买单?最终还是正常用电的广大人民。或者,是将自己家当投入到这“庞氏局”中的普通“挖矿人”。
其次,网络的流通维护,带宽占用,不需要钱吗?谁为他买单?“挖矿”人自掏腰包?很好,但如果影响到其他网络用户呢?谁为他们的网络权益买单?没人。
再其次,“挖矿”设备的维护和购买,哦,“挖矿人”自己负责是吧?钱多烧得慌,可以理解,你拿着自家的钱买这种追求一夜暴富的机器,按理说,也是可以“理解”的。不就是嘛。
第二个观点,比特币在国外很流行,在国内也有很多“矿友”,基数有保障。
针对这个观点:
首先,所谓人数众多,也只限于“炒币”的这些人,如果人多就可以产生价值,那不就是合法的了?
其次,比特币所谓的价值交换,其实是仅限于比特币圈的价值交换,它无法产生任何价值,它只会消耗价值。
再其次,在部分人当中,没有国家银行保证的借贷和集资,就是非法集资。为什么它能发财,就是因为你非法了,所谓的价值交换,也只是圈子内部的价值交换,就像会员制的网站货币,也只被会员内部认可,到了外面,一文不值。
第三个观点,2021年6月9日,比特币被萨尔瓦多认可,承认是合法货币,是“国家承认的货币”。
针对这个观点:
首先,承认比特币合法的国家,只有萨尔瓦多。不能以少数的国家代表全球的国家,这是“以偏概全”。
其次,萨尔瓦多承认一个虚拟货币,换句话说,它想要以虚拟的价值,交换实体的价值钱,以网络借贷操纵金融等更肮脏的目的)。那么,今天萨尔瓦多承认一个比特币,后天承认一个牛特币,全球国家就该为它买单吗?显然不可能。
再其次,以国家能交换的价值来说,萨尔瓦多有什么能力保证远在太平洋彼岸的,国家实力蒸蒸日上的中国境内,一个非法的网络集资?萨尔瓦多的国家实力,根本不足以保证其在国际货币流通市场的份额,这便是关键。
第四个观点,马斯克等西方资本家的叫嚣和蛊惑,让一堆“矿工”自信满满。这些矿工当中,还包括各种“成分”复杂的间谍,水军,境外人员假冒。呦呵的,叫卖的,蛊惑的,鼓吹的。总之,看起来“业界”一片看好。
针对这个观点:
首先,比特币这个“业界”,根本不算一个行业,因为它自相矛盾。它既然是“去中心化”的,又如果形成“统一”的行业“规范”和认知。反过来说,既然它有核心规范和管理,以及核心受益群体,那它就不是“去中心化”的,请不要再拿“去中心化”和“人人平等”等口号来吹嘘。
其次,以马斯克为代表西方“精英”,他本身拥有资产,为什么要鼓吹比特币。原因无外乎“利”、“益”二字。扪心自问,难道他马斯克会好心做“公益”,立志当一名真正的“世界好人”?那请他把他所有的财产都捐出来给比特币,可以吗?
再其次,非法性,比特币再怎么被粉饰,它都是不被绝大多数合法政府承认的虚拟货币,说到底,也只是非法集资,另类的“庞氏局”,,网络无信用借贷。再怎么鼓吹,它也非法的。
第五个观点,反正都是赚钱,比特币不就是炒股吗?一样的。
针对这个观点:
首先,比特币不是炒股,炒股是“合法”的,比特币是“非法”的。就好像政府军和私人雇佣兵的区别,能一样吗?
其次,比特币是能赚钱,但它就和一样,与非法集资一样,和也一样。说到底,也只是一个非法赚钱利润的工具,只不过,很多时候,你都是在亏钱。
再其次,炒股的背后或许有虚拟的价值,但是它能实际兑换成商品,而比特币却不能,原因很简单,它既然是“去中心化”的,就永远得不到人类集权的认可,因为它鼓励的是一种“无序”的社会交换,任何人都可以发横财,而没有任何先决条件。说它是历史倒退,似乎有点太绝对,但只要人类集权和统一管理还存在,这种“不可控”的,“随机”的,“去中心化”的,“可随时被废止”的,“承认的人就承认,不承认的人就不承认”的,“可重复复制”的,“鼓吹”性质的,“”性质的,“非法”的货币,就不可能“正式”流通。
有些人会说,你看,管你怎么说,比特币的市场依然存在,依然有人一夜暴富。
那么我想问你,这不是“地下”,是什么?
谈到这里,相信很多明眼人已经看出来,所谓的比特币,不过是一场局。
一场别有用心的金融局,一场愈演愈烈的“地下”,一场可能存在暗中管理的网络局。
说到底,只要破解了比特币,任你“千万家产”,也不过是废纸一张,没人会为你买单。
因为比特币不会产出价值,它只会消耗价值。它不能产生信用,只能消耗信用。它不能带来平等,只能加剧不平等。它不是有序的进步,它是无序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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