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涉案2600万元!江苏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技术开设案

漫画/高岳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朱琳

一家专门从事软件研发的科技公司,面对竞争压力和资金困难时,想到的居然是利用区块链数字货币柚子币开设网络牟取暴利。近期,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局成功破获这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扣涉案虚拟币130余万个,价值人民币2600余万元。

柚子币公链现应用

烟台抓获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的虚拟货币团伙:近日,山东烟台在深圳、惠州、合肥三地同时收网,成功打掉一个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幌子,利用假投资平台实施的犯罪团伙,刑拘嫌疑人16人,扣押现金73万元,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扣押电脑15台,手机180部,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齐鲁网)[2020/6/22]

2020年10月,建湖接到盐城市局网安支队移交线索称,在柚子币的公链上有一个叫“Biggame”的应用风靡币圈,交易量长期高居柚子币公链日交易额榜首。收到该线索后,建湖立即成立工作专班,集合网安、刑侦、技侦等精干警力。

动态 | 虚拟交易平台嫌疑人今日从泰国被押解回国 涉案金额达2亿:据新京报消息,今日湖南长沙将潜逃泰国的涉嫌集资犯罪嫌疑人邹某某、苏某某押解归国。2017年2月,犯罪嫌疑人注册成立某生物科技公司,并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在网上开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吸引广大投资人在平台上买卖虚拟货币进行投资。该公司打着销售健康产品的幌子,大肆鼓吹虚拟货币价值会涨,而当投资人投入资金后,则通过技术人员在平台后台操纵、控制虚拟货币交易价格,牟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8月,公司人去楼空,造成广大投资人血本无归。同年10月9日,长沙市局天心分局以涉嫌集资罪对该公司立案侦查。截至目前,办案单位已接到1700余人次报案,初步统计,涉案资金高达2亿余元人民币。[2019/3/23]

在初查过程中,专班民警通过对多达2700余万条的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梳理出了该各款游戏用于下注、开奖、派奖的26个合约地址,并从中发现大量盈利资金流向4个可疑账户。通过对平台整体资金进行“海量化”分析,初步明确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主犯谢某、刘某、胡某等人相继浮出水面。

动态 | 破获虚拟货币案 涉案金额2.5亿元新台币: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刑事警察局”破获虚拟货币案,目前查到受害者30余人,涉案金额约2.5亿元新台币。已逮捕15名嫌犯,依诈欺罪嫌移送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26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去年9月接获报案,一名被害人称遭直销公司成员以投资“IBCoin”名义,损失60万元。[2019/1/27]

通过侦查工作,建湖精确掌握了以刘某为首的该涉嫌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并摸清了该团伙位于广州、上海、安徽滁州等地的藏匿窝点。办案民警对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基本信息、活动规律地点等进行深入摸排,最终将以刘某为首的平台成员和活动区域逐一锁定。

动态 | 一男子涉嫌盗电挖币被捕 涉案金额达300万美元:据CoinDesk消息,一名男子因涉嫌盗用电力挖采价值数百万的加密货币而被捕。该男子从17个商店窃取价值超过1亿新台币(合325万美元)的电力,用于挖采比特币和以太坊。[2018/12/27]

鉴于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点分散、抓捕难度大等不利因素,建湖预先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和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2020年12月,建湖兵分五路,用时一个多月,在广州、上海、安徽滁州等地相继抓获以刘某为首的14名犯罪嫌疑人。

经营不善另寻“出路”

2001年,胡某大学毕业后,南下广州创业,白手起家成立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从事网络软件研发。经过几年发展,这家公司逐步成为一家拥有58名员工、在业内小有名气的公司。

2018年3月,公司出现资金困难。脑筋一向灵活的胡某,便让技术人员刘某、吴某研究区块链合约技术,试着寻找一些赚钱的项目。当年6月初,柚子币在区块链主网上线之后,胡某发现使用柚子币作为交易媒介的网络软件最赚钱,便决定成立“Biggame”平台。

办案民警调查发现,这家公司的第一款游戏叫做“乐透”,但是上线后游戏受众并不多,没有赚到多少钱。后胡某认为游戏没有盈利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推广不到位,随即找到其大学同学谢某负责推广运营,并约定他们俩和刘某为该项目的3名股东,其中刘、谢两人各占10%股份,胡某占80%股份。

在谢某的主持下,英文版的平台界面很快上线运行。他还招募了英语专业八级的高材生李某作为平台的翻译和客服。平台受众面扩大,他们的收益也随之大幅提高。尝到甜头的胡某立即又组织开发了掷骰子、红黑大战等游戏。很快,“Biggame”平台风靡币圈,交易量逐渐高居柚子币公链日交易额榜首。

躲避打击只做幕后研发

侦查发现,胡某团队始终龟缩在香港进行产品研发和平台维护,自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

审查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开设虚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胡某因其经营的公司急需周转资金,便伙同刘某、谢某,组织余某、李某等11名技术人员,通过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网络,以虚拟币作为下注媒介,为他人提供非法平台,从中抽头盈利,交易额达4.2亿余个虚拟币,价值人民币80亿元;违法犯罪所得达309.5万个虚拟币,价值人民币6000余万元。目前,已退出现有赃款柚子币、比特币等130万余个。建湖还查封了胡某名下涉案房产两套、汽车1辆及刘某名下涉案房产1套。

案件审查中,建湖对后台数据分析发现,深圳、厦门有两家数字货币交易所在为刘某等人提供推广引流和资金结算服务,从中抽成,累计折合人民币540余万元。今年1月15日,在部“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建湖再次对该涉嫌为提供条件的两个犯罪团伙进行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经查明,该平台参人员达7.3万余人,涉及境内外17个国家和地区。

提醒,机关将依法持续对于网络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配合,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举报,而不是心存侥幸、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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