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尚未发行任何法定数字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包括人民币纸币和硬币,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目前市场上的虚拟货币均不具备货币性质。一部分发行者和交易者依托互联网、借助交易平台对虚拟货币进行炒作,更有甚者借虚拟货币概念,从事、等非法活动。请社会公众理性看待数字货币,认清投资风险,警惕非法局,维护个人资金安全和财产权益。
动态 |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需防范虚拟货币“四大套路”:年关将至,国际虚拟代币市场再度升温。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提醒,广大投资人需防范虚拟货币“四大套路”。西安分行方面表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伪装成区块链投资专家、托身“数字货币”“区块链”“金融创新”项目内部人员,依托互联网,通过聊天工具、交友平台和休闲论坛,大肆宣传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非法金融资产,煽动广大投资者抓住机遇,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新华社)[2019/11/25]
动态 | 湖北省部署“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积极防范利用区块链等传播:据湖北日报报道,4月17日,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在汉召开,部署今年“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湖北省将及时分析研判网络秽信息传播的新渠道、新载体,从严整治利用网络直播、音视频、网络文学“两微一端”、群组、弹窗、电商平台、打赏平台等传播秽信息,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聚合软件,积极防范利用区块链等传播。[2019/4/21]
虚拟货币的真正面目
私募流行 注意防范风险:近期,微博上的大V纷纷提出要搞私募代投活动,其中收费要么缴纳年费,要么利润分成,金色财经再次提醒大家注意风险,目前新币市场混乱,新币上市也有可能因大量套现而破发。此外私募还有可能面临国内监管政策的风险,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其中风险,谨慎投资。[2018/1/2]
目前全球共有1600余种虚拟货币,仅能在特定范围内使用,其典型代表是比特币。我国将比特币定位为“虚拟商品”。
虚拟货币无任何有形资产担保,几乎不适用于消费用途,一些虚拟货币甚至成为、、非法集资和恐怖融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工具。虚拟货币在许多国家当前的法律框架下未受监管,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往往缺乏透明度,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极易遭受损失。虚拟货币未对投资者提供任何法律保护,也未充分提示风险,投资者只能自担损失。
虚拟货币有哪些常见的
花招?
1.号称高大上的神秘外国背景犯罪分子会化身为背景神奇的创始人。
2.打国家政策的擦边球最典型的局就是所谓的克拉币。犯罪分子直接套用国家的相关政策,利用受众对政府的信任取钱财。
3.自称有特神奇的关系网犯罪分子经常在会员群里晒出与各路政要名人合影的PS照片,取受害者的信任。
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
法定数字货币情况的公告
近期,网传消息称人民银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为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
二、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和,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来源: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