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探本期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主题是“90%的买方机构看好加密货币,但为啥就是不买?”
欢迎大家关注小探,小探每天都会给您献上关于币圈的优质内容哦。
由于法律监管不明晰,一些买方机构都表示对加密资产感兴趣,但只是关注,暂时不投资。
最近,看到一个有意思的调查。
日本野村证券旗下的加密风险投资部门LaserDigital进行了一项调查,覆盖欧洲、中东、亚洲、南非和拉丁美洲21个国家,超过300名机构投资者,资金总量达4.9万亿美元,包括财富管理机构、养老基金、对冲基金、投资基金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调查结果显示,96%的受访投资者认可加密货币的潜力,认为数字资产“代表了投资多元化的机会”,与固定收益、现金、股票和大宗商品等传统资产类别相当。
关于加密资产的看法,超过五分之四(82%)的专业投资者对加密行业的总体前景持乐观态度,尤其强调他们对未来12个月比特币和以太坊的乐观态度,只有一小部分(3%)表示负面展望,而其余15%则保持中立立场。
在考虑投资选择时,88%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或他们的客户正在积极考虑投资数字资产。具体到比特币和以太坊,将近一半(48%)的参与者将它们视为新兴Web3.0经济的基础元素,提供长期投资机会,另有四分之一(26%)将这些资产视为有长期投资前景的高度投机性资产,而其余26%主要将其视为高度投机性资产。
机构投资者不仅仅关注两大加密货币,88%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看到了比特币和以太坊以外的其他精心挑选的加密货币的价值,只有12%的人认为扩展到其他加密货币没有价值。
投资者在其风险范围内对数字资产的最大配置有所不同。22%的受访者表示最多可以投资其投资组合的5%,而30%的受访者表示最多可配置4%。
展望未来,近一半的参与者(45%)表示,他们或他们的客户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对数字资产的总敞口从5%到10%不等,只有极少数(0.5%)提到在此期间没有接触过数字资产。
就数字资产类别中的首选敞口策略而言,Momentum成为最受欢迎的选择,80%的投资者表示偏爱它。其次是Value,受到68%的受访者青睐。
最后是Carry,受到61%的受访者青睐。然而,绝大多数(77%)表示更喜欢所有这些因素的风险策略组合。
以上种种似乎是非常乐观的数据,但是也有两个值得关注的“风险因素”。
90%的受访专业投资者表示,在他们或他们的客户考虑投入资金之前,获得“大型传统金融机构”对任何加密资产基金或投资工具的支持非常重要。
大约75%人表示,“法律或监管限制”可能会阻止他们的公司或客户投资与加密相关的基金或产品。
总结起来,买方机构以及他们的客户爸爸们对加密资产持好奇或者感兴趣的态度,但是法律监管不明晰,缺乏ETF等入场工具让他们暂时处于观望的状态。
这和笔者的实际经验类似,接触的一些买方机构都表示对加密资产感兴趣,暂时不投资但是关注。
相较于股市,加密世界缺少ETF以及公募基金这样的工具或者说产品,从而让大多数散户直接在市场中博弈,一拥而上,一泄而上。
曾经在“灰度牛市”的时候,加密行业从业者曾经喊出“以后不会再有大熊市了,因为未来是机构主导”,结果没想到所谓的机构要么暴雷,要么跑得比谁都快。
从这个角度来看,比特币ETF意义重大。
正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前主席TimothyMassad发文所言:“比特币ETF将成为散户投资者投资加密货币的一种方式,而无需实际购买它并处理托管的复杂性。”
投资比特币ETF就相当于间接购买了比特币,相较传统的交易途径:一方面,交易门槛更低,免去了投资者学习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或场外交易操作、钱包存储以及私钥管理的学习成本;另一方面,避免了平台风险和自持风险。
此外,比特币ETF给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比特币的合规投资通道,这意味着传统的基金公司也可以通过ETF带来更多进场资金间接实现比特币的投资组合,比如,美国市场非常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就因为政策限制无法参与加密市场的直接投资。但如果将比特币包装成ETF,养老基金就可以将其作为合规的加密市场投资工具纳入投资组合。
但是,摆在比特币ETF面前的又是一道监管天堑,至少美国目前对加密资产监管处于一个不友好甚至混乱的状态,没有明确的合规规范指导,近期美国SEC连续对Coinbase和Binance提起诉讼,释放了美国对加密货币监管趋严的信号,几乎所有的加密资产都可以被披上“证券”的外套然后一顿“拳打脚踢”。
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都在等着监管落地,不怕“快速一刀切”,怕的是模糊不清,然后一直拖着,一拖就是1年2年,人生很短暂,我们还能经历几个牛市呢?
各位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单人行不如多人行,欢迎加入我的大家庭,一起抱团取暖吧,等你的加入哦!
好了本期就到这里了,大家点个赞点个关注支持一下小探呗,有什么问题评论区讨论或者私信小探哦,感谢大家的支持,我们下期见!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