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数字货币对无论是作为发行方的中央银行还是作为持有方的金融机构、企业等来说,都将带来一系列急需解决的会计问题。
近年来,比特币、即将推出的libra币等虚拟货币受到了越来越多投资者和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关注,各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也逐步推开,这对数字货币在发行方、持有方的会计管理都产生了巨大的挑战。
数字货币的发展概况
数字货币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是在金融科技创新推动下产生的数字化的货币形式。数字货币分为私人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的发展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密码学货币学。2009年,比特币作为一种新型的加密数字货币正式进入人们的视野。今年6月,facebook发布《Libra白皮书》,宣布准备于2020年发行Libra币,一旦发行,将成为可信任机构数字货币的代表。
根据Coinmarketcap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10月17日,全球数字货币种类超过2000种,合并市值高达2196亿美元,前十大数字货币总市值为1972亿美元,占数字货币总市值的90%,市值排名第一的比特币占66%。
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继2015年厄瓜多尔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运行失败后,委内瑞拉政府于2018年发行“石油币”,但目前缺乏公开交易信息,未能实现广泛应用。加拿大、新加坡、巴西等国家正在开发一种基于分布式账本的国家银行清算体系。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于2019年1月发表的研究,基于近期对全球63个中央银行的调查,大约70%的受访中央银行正在进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工作,但在短期内,超过85%的中央银行认为自己不太可能发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我国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其设计和发行注重M0的替代,保持货币属性,实现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目标,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并坚持中心化的发行和管理模式。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研究的最新进展,表示我国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电子货币原型产品研制成功。
CZ:正与多个稳定币发行商探讨潜在合作:3月3日消息,Binance 创始人 CZ 在直播活动中表示,正与多个稳定币发行商探讨潜在合作。[2023/3/4 12:41:33]
随着数字货币不可抵挡的发展态势,以及它本身具备的特点,无论在社会领域还是国家领域,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不断扩充。各国中央银行出于战略主导权的考虑,法定数字货币也呼之欲出。从会计的角度看,这对无论是作为发行方的中央银行还是作为持有方的金融机构、企业等来说,都将带来一系列急需解决的会计问题,如数字货币的会计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这已经成为当前会计实务的一大挑战。
数字货币对金融会计的挑战
数字货币对金融机构会计财务的挑战金融机构作为数字货币的重要持有者,数字货币的发展促使金融机构改变盈利模式和资产负债构成,而数字货币的价值能否准确和真实反映也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和会计信息的可信度。
会计确认。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对资产的定义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数字货币符合会计准则关于资产的标准,是企业能够控制的经济资源,可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对于将数字货币归类为何种资产,国内外仍存在较大争议,包括将数字货币确认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融资产、无形资产、存货或新设会计科目核算数字货币,其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主要与数字货币的种类特征和持有目的相关。
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中介,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受法规和监管影响,其持有的主要是法定数字货币或未来可能诞生的Libra币等。对于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其本质属性是货币,主要目的是替代现金,会计上应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进行处理。Libra虽然不属于法定货币,但其以规定的标的资产作为价值抵押的数字资产,实质上具有货币资金所需的价值尺度、交易媒介和储藏手段三种特征,类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适合按其他货币资金进行会计处理。
声音 | 刘福学: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将有不少企业探讨区块链等技术:据澎湃新闻消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副局长、国家会展中心副总裁刘福学透露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筹备情况时表示,为适应国内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今年将增设高端消费品专区、增加AR/VR、养老等题材,增设室外大型机械和车辆展场等,不少企业将携带全新首发产品参展,多家企业将首发全球最新技术,探讨物联网、区块链等“黑科技”及前沿技术的应用。同时还将设立“无人驾驶”、烘培等区域,增强体验感和互动感,另外还将进一步完善通关便利化和政策支持措施。[2019/4/14]
但是,某些基于账户形式的法定数字货币不仅仅是替代纸币的功能,可能会设计一定的利率,成为一种新型有息资产并替代部分金融产品,这类数字货币在某些方面也符合会计上金融资产的定义。因此,数字货币的实际特征和持有目的的不同将直接影响法定数字货币的具体归属。
会计计量与列报。数字货币会计计量需考虑三方面因素:持有目的、价格波动性、交易市场。对于法定数字货币,其会计计量受到持有目的主要是作为货币使用、币值由中央银行调控以及交易场所属于金融基础设施等因素影响,一般应以市价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对于带息的法定数字货币或超主权数字货币,其会计计量可参照金融资产进行分类计量。会计列报方面,法定数字货币的列报较为明晰,金融机构可将其作为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列报;但私人数字货币则受到资产确认方式差异的影响。
对金融机构财务指标的影响。由于会计确认与计量的选择差异,加上会计规则滞后与数字货币发展的不协调将影响金融机构的财务指标,如金融机构资产类指标和损益类指标可能会因为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差异而产生较大的差别,从而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财务指标也容易受到人为操控。同时,数字货币的出现将挑战金融机构在支付业务、跨境交易以及银行信贷等方面的垄断地位,一定程度上减少银行存款,加剧金融脱媒,改变传统金融机构的盈利模式和负债构成,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收入可能受到负面影响,从而导致金融机构会计报表的规模和机构发生相应改变。
动态 | 港交所发布报告探讨区块链 强调监管一致性原则: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办公室和创新实验室发布研究报告《金融科技的运用和监管框架》,探讨了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如何影响全球交易所市场。研究报告摘要中称,在金融科技发展的新时代,全球各大交易所均在积极探索如何应用金融科技提升系统和服务。但从现有的技术发展成熟度来看,大部分的金融科技主要运用於银行业、互联网金融和数字货币方面,较少涉及到在证券行业的运用,能够结合具体的证券业务模式给出落地方案的则较少。一般认为,区块链技术和智能投顾等人工智能技术,相信在交易所层面的运用可能性最高。报告也探讨了基於监管一致性原则。监管一致性原则是指只要从事相同性质的金融业务,就接受同样的监管。无论是在虚拟的还是真实的环境下提供的金融服务,都基於同一法律框架管理,确保公平竞争并防止监管套利。需要依据一致性监管要求,将智能投顾,以及数字货币和数字基金的发行纳入现有证券监管框架。同时,监管框架也应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创新以应对金融科技中可能出现的监管漏洞。[2018/10/19]
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的挑战对中央银行“两张表”的影响。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主要分为批发型和通用型。从对“两张表”的影响看,两种类型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的影响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通用型数字货币将导致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直接成为中央银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从而对金融中介模式产生重大影响,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需新增“对非金融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债权”和“非金融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存款”等会计科目,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也将显著扩大,甚至演变为“金融业资产负债表”,而金融脱媒会使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面临收缩压力。同时,通用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下,金融机构的货币政策传导中介作用将大为削弱,中央银行可通过数字货币的收缩和扩张直接调节实体经济的货币供应量,导致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对金融机构债权、金融机构存款等科目明显萎缩。
Penta首席科学家Steve Melnikoff博士受邀访问浙江大学,探讨区块链产学研联动:Penta首席科学家Steve Melnikoff博士携CMO Stephane Laurent等核心成员受邀前往浙大数据分析和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开展访问交流,与浙大计算机学院副教授、数字资产和区块链研究所(筹)所长张宏鑫,浙大管院教授、数据营销研究所所长陈熹一行就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抗量子计算密码研究、未来经济治理模型、区块链底层技术等话题展开学术探讨。Melnikoff博士认为与其说区块链将改变或颠覆什么,不如说它是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去解决老的问题,会导出更好的方法,虽然不知真正落地应用的拐点何时出现,但是还有很大机会。张宏鑫副教授则代表研究所表示欢迎Melnikoff博士担任客座教授并与Penta开展更多学术交流和技术应用方面的合作。[2018/6/7]
而对于批发型法定数字货币,遵循传统货币的管理思路,通常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体系,货币发行工作涉及的会计科目包括流通中现金、发行基金往来、商业银行存款以及发行基金等,与现金发行并无本质差异,只需新增数字货币明细科目,与现金分开核算。
以我国中央银行近期发布的数字货币思路为例,主要注重M0的替代,即以数字货币的发行代替部分纸币的发行,数字货币与现金一样同属法定货币,属于会计上的货币资金。总之,该模式下,数字货币与传统纸质货币会同时在会计账面反映,短期内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和机构影响有限,长期影响要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对现金的替代效应。
共识实验室任铮论道下一代公链峰会“公链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探讨”:共识实验室(火星生态基金)合伙人任铮出席温州下一代公链峰会,并担任“公链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探讨”圆桌论坛主持,与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产融经济研究院院长、浙江民营投资企业联合会会长周德文,上海区块链技术应用协会会长、上海技术交易所区块链中心主任王奕,Penta CMO Stephane Laurent,金丘区块链CEO左鹏,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首席数据智能官蔡栋,德鼎创新基金合伙人李忠强,犇睿资本合伙人、佳法资本合伙人、未来资本投资总监李高强展开对话。任铮与圆桌嘉宾均认为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趋势还是要以能真正落地为出发点。[2018/5/19]
对中央银行财务实力的影响。一方面法定数字货币从长远来看能够实现货币发行、流动、回笼、存储等货币流通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作为其他非存款性金融资产的替代品,增加流通中的货币,扩大铸币税基础。
目前我国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设计是不计息的,可以等同于纸币。若法定数字货币未来设定一定的利率,则可能导致纸币需求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法定数字货币对铸币税的扩大,从而影响中央银行收入。
如果中央银行铸币税大幅减少而又缺乏其他收入来源补充的情况下,会加剧中央银行财务损失,削弱中央银行财务实力,甚至危及货币政策实施和金融稳定。此外,从中央银行内部制度方面来看,法定数字货币会引发中央银行现有的会计财务制度标准、资金运行与风控体系、会计管理与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变革。
数字货币对市场参与者的挑战会计确认与计量规则不明晰影响数字货币价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除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以外的市场参与者,作为数字货币的主要持有方,其面临的挑战主要是会计规则的不明确导致私人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大和交易非理性的特征难以通过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反映。从会计确认的角度看,私人数字货币本质上是一种以加密形式存在的新形态商品。但现行会计实务对于私人数字货币的会计确认方法存在差异,有的将其作为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有的则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这三种会计处理方法均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私人数字货币在资产的基本特征、作用以及持有目的方面可能都不完全符合金融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现有准则的规定。可见,私人数字货币会计处理方法多样性将严重影响会计信息可比性。同时,从会计计量上看,私人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大且交易缺乏理性,并且交易量小,交易市场存在道德及法律风险,其市场价格并不具备会计上的公允价值特征。因此,私人数字货币受到价格波动性和会计时滞性影响,若后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其价格波动性大的特性将直接导致市场参与者对会计信息作出错误判断。
会计信息披露规则不确定加大信息使用者的风险。市场参与者持有数字货币,不论其作为货币资金、金融资产、无形资产或是存货核算,都会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干扰,降低会计报表的可比性,甚至造成上述四类资产的会计报表数据失真,加大数字货币监管难度。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从国外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从不同的适用会计科目出发分别规定其披露要求,并对公允价值计量、重大会计判断、报告期后事项披露等进行了指导性的规范,但数字货币会计信息披露规则仍具有较大的主观选择空间,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确定性会增大市场参与者的风险。
从国内看,目前尚未对数字货币的会计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化要求,企业仅依照所归类科目原有的准则披露要求进行披露,数字货币的披露要求近乎空白。由于数字货币的电子化特性,一旦发生系统或网络风险,披露规定的缺位将增加包括市场参与者和监管部门在内的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风险。
政策建议
积极推动数字货币会计基本准则建设目前国内外会计准则制定已滞后于数字货币的蓬勃发展,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美国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等主要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目前只提供原则性的指引,我国会计准则也缺乏对数字货币会计处理规则的具体要求,导致各类会计主体在进行数字货币会计确认、计量、列报与披露时拥有较大的主观判断,为潜在会计操纵留下寻租空间。因此建议,加快数字货币会计基本准则建设,明确数字货币的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等核心规则,科学合理增设相应会计科目,以及通过规范投资性持有的数字货币收益变动的会计处理,从而有效解决私人数字货币受到价格波动性和会计时滞性影响。
提高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与法定数字货币较为明确的现金类属性不同,私人数字货币本质上是一种以加密形式存在的新形态商品,由于价格波动巨大,如果信息披露不充分,很容易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参与者作出错误判断。因此,建议规范数字货币持有方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项目构成、划分为相应科目的原因、与数字货币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政策以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等。对于数字货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应制定增加适应数字货币特征的报告要求,增加财务报告可比性;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数字货币的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或有损益等信息,以及揭示持有及交易数字货币的相关风险。
加强金融监管、税务法规、会计准则等各领域协调,发挥数字货币会计信息在监管中的作用当前金融监管、税法规则、会计准则等在很多时候表现为相互割裂的状态,如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就会计信息披露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同时,金融、税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均未对数字货币出台监管措施,容易使数字货币处于监控的空白地带。建议在加紧数字货币发行、交易的相关研究与监管设计的同时,积极推动社会多领域合作,协调金融监管准则、税务法规、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全面衡量风险,实施持续、精准的监管,压缩利用会计手段进行监管套利的操作空间。
增强中央银行财务实力,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推出做好会计管理机制准备面对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呼之欲出的发展态势,中央银行应从完善自身的管理机制入手。一是研究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对中央银行“两张表”的影响,衡量其可能导致的负债端规模与结构的变化,关注铸币税波动等因素对中央银行财务稳健性和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二是完善独立的财务预算制度,增强中央银行财务实力,充实资本金,健全财务缓冲机制,提取充足准备金和补充资本金,以增强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三是完善中央银行自身的会计管理体制,做好中央银行现有的会计财务制度、资金运行与风控体系、会计管理等方面配套制度的研究,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推出提前做好会计管理准备。
作者:成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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