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区块链技术是否等价去中心化技术?人们对于区块链技术的一些误解

1、将区块链技术等价于去中心化技术

与其说区块链技术是去中心化记账,倒不如说成是多节点化记账更为合理贴切,毕竟不同的节点是可以同属于一个或多个特定主体的,比如你用10台电脑运行一条自己的区块链,虽然有10个节点参与,但由于这10个节点都是属于你一个人的,所以它是属于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应用,而非去中心化的。

因此,虽然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信息记录的完全去中心化,但并不意味着只有完全去中心化才属于区块链技术,这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山东省廉凯:提升区块链等应用场景支撑能力 全力打造“中国算谷”:3月24日消息,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表示,山东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加快建设网、云、端。“网”主要是建设泛在连接的信息通信网络。加速发展融合5G、全光网、卫星通信和量子通信等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设施,通过骨干网扩容、国际通信枢纽建设和IPv6升级,进一步提高网络容量、通信质量和传输速率。“云”主要是构建高效协同的数据处理体系。加快数据中心高水平建设,推动云计算、边缘计算、高性能计算协同发展,促进数据中心空间集聚、规模发展、存算均衡、节能降耗,提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场景支撑能力,全力打造“中国算谷”。“端”主要是布局全域感知的智能终端设施。积极部署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强感知的物联网与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完善泛在互联、标识统一、动态控制、实时协同的智能感知体系。(新华网)[2020/3/24]

如果一条区块链只有特定的单一主体进行信息记录,则该区块链就是完全中心化的,即私有链;如果有多个特定的主体共同记录信息,则是部分中心化的,即联盟链;如果有任意多个不特定的主体共同记录信息,则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即公有链。

动态 | 安徽省广电局召开区块链应用研讨交流会:安徽广电发微博称,1月7日下午,省广电局组织召开区块链应用研讨交流会,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蒋麟出席并主持会议。研讨会上,专家从用户数据可信、内容版权管理、内容交易交换、用户积分激励、综合服务应用及应用监测监管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区块链技术在广播电视行业的前景和探索应用,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与专家进行了探讨交流,对区块链技术在广播电视行业中的发展及应用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今后区块链技术的实际应用落地提供了参考。[2020/1/8]

其中私有链和联盟链被统称为许可链,即只有拥有权限的特定主体才有资格进行信息记录,而公有链则被称为非许可链,即人人都有资格参与信息记录。

动态 | 区块链搜索指数整体同比上涨超过160%:据百度指数数据,近7天区块链搜索指数整体日均值为8032,整体同比上涨161%,环比下降3%。近7天比特币搜索指数整体日均值为16372,整体同比下降11%,环比上涨5%。[2018/11/10]

从发展前景来看,笔者认为,中小型联盟链应用会是未来项目开发的主战场。

此外,如果区块链技术真被发现在很多领域都具备实用价值的话,那么必然会出现由国家政府或大型企业作为信息记录主体的超大型主链系统,以供企业开发项目。

至于完全去中心化的公有链,个人感觉前途非常黯淡,因为种种缺点限制使它完全竞争不过刚才说到的国家级主链。

行情 | 美股区块链相关股票开盘普涨:今日美股开盘,柯达平盘,埃森哲上涨0.19%,Overstock.com上涨0.17%,Riot Blockchain上涨1.69%,Marathon Patent上涨1.14%,Sqare上涨0.75%。[2018/8/22]

在这里我们要明白的是:发展区块链技术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提升企业和社会运转效率,而不是为了实现完全去中心化,那些为了去中心化而去中心化的发展思想则是走偏了。

现在大家可以时不时看到一些鼓吹完全去中心化才是区块链精神的文章,说白了这些只是币圈的炒作需要而已,只有忽悠他人相信公有链会成为区块链时代的基础,那么一些公有链的代币才有人去炒。

2、认为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离不开加密货币的发展

或许有许多的币圈人士会说:不发币哪有矿工愿意来记录信息?

其实这是自己把自己的思维限制在了完全去中心化的公链项目的前提之下了,而私有链和联盟链上的项目,则根本不需要公链上的那些矿工参与,不能因为最早使用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是完全去中心化的,从而觉得只有完全去中心化的应用才算是区块链技术。

此外,还有更为夸张的一种误解认为:没有比特币就没有区块链,所以区块链要发展,比特币就必然会发展,这样的说法都基本都是忽悠小白的。

因为这个说法完全的本末倒置了,如果把区块链技术当作一大片土地,那么比特币则类似于最先在这片土地上长出来的第一颗小草,是因为有了土地才长出这颗小草,而不是因为有了小草才长出土地,在这片地上你还可以种出粮食,水果,蔬菜等其它有价值的农作物,这些都不需要以比特币这棵草的存在为前提,简单的说就是区块链技术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而非相反。

比特币问世所带来的唯一积极意义是普及了一种新的分布式信息记录方式,但其本身则是一种纯粹的投机性炒作标的,我想国家在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同时,对类似虚拟货币炒作的监管也不应该有任何的放松。

3、将央行的法定加密货币和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货币混为一谈

法定数字货币并不是对法定货币进行了本质上的创新,仅仅只是改变了下法定货币的支付和记账方式而已,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明白。

而且,其本身依然是无内在价值的,需要靠国家主权进行信用背书才赋予了其购买力价值,并不是说因为采用了区块链技术进行记账就使法定数字货币本身具备了内在价值。

因此,不与任何资产或权益挂钩,又无任何信用背书的比特币并不会因为央行推出法定数字货币而获得更多认可,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当然,本人也不是认为现在所有的加密数字货币都是击鼓传花的游戏,主要质疑的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1.0时代出现的不与任何资产权益挂钩,没有实际应用的加密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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