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说透加密协议治理之道:善用进化之力实现网络效应

撰文:刘毅,RandomCapital合伙人

我们中国币圈的散户惯于自嘲,韭菜、搬砖、苦逼等等不一而足,但其实大可不必。因为几乎所有的区块链项目,都要或多或少投散户投资者所好。从这个意义上说,散户才是币圈的上帝。

只是做上帝,破财总是免不了的。跟硬核技术、大咖站台相比,区块链治理这个话题缺少热度,个人投资者对其关注度不高。但是在我看来,这多少是上帝们看走眼的地方。

为什么要关注治理?治理是什么?

原因其实很简单:在区块链行业,所有的技术都是开源的。突破性的技术除了要承担不成熟的风险以外,最多能带来一定的先发优势。至于说大咖,谁也没跟项目签卖身契,是走是留还不是凭自愿。也许你觉得这些都无所谓,反正就是搏个短线,管他是真是假、是去是留。所以如果你是短线投资者,区块链治理这个话题可以说与你无关。因为治理要以法制代替人治,确保区块链项目的长治久安。如果你关注某个币2、3年以后的未来,那么治理就比技术更为重要。

本文讨论治理,需要回答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治理?

简单说,治理就是一个组织如何做决策。这会引发第零个问题:组织为什么要做决策?原因在于任何事物都必然具有续存的目的和能力。达尔文说:生存能力最强的物种不一定最强壮,或者最聪明,而是要最快地适应环境变化。把物种换成组织,同样成立。所以组织做决策就是为了不断改变自身,适应环境,达到生存和发展的目的。

加密协议是用密码学技术实现的一组交易规则。由这组交易规则定义了一个数字产品或服务的市场,该市场具有交易成本优势,可以实现交易活动的聚集,建立起网络效应。

为了与非特定的开放市场区隔,我把加密协议定义的市场称为「加密经济体」,加密协议可以看作是加密经济体的法律。加密协议经济体可以有数量众多、角色不同的参与者,参与加密协议的目的是获得经济激励。参与者通常是匿名的,而且没有中心。去中心的好处就是自由而且公平,谁不能控制别人,也不会被别人所控制。成熟的组织形式,比如国家、企业、协会都有宪法或者章程,宪法或者章程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说明组织怎么做决策,谁说了算或者怎么投票等等。去中心化组织是人类社会最近10年产生的新型组织,历史经验几乎为0。那么去中心化组织怎么才能高效、公平地如何做出有利于生存和发展的决策?这就是本文要讨论的主题。而理解此主题,需要先了解网络效应。

读懂网络效应

网络效应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效用随着用户增长而增加的机制。互联网平台和加密协议经济体都必须有显著的网络效应。或者反过来说,没有网络效应,或者只有很微弱的网络效应的经济活动,做不成大型互联网平台,也没必要用加密协议来实现。

我们现在理解网络效应非常容易,因为日常使用的很多产品服务都具有网络效应,比如手机、微信、淘宝、支付宝、比特币都有网络效应,都具有使用者越多,产品和服务就变得更有用或者更好用的机制。

但是稍微深入想一想,微信和淘宝的网络效应一样吗?显然是不一样的,跟我有联系的人都开始用微信,所以微信对我的用处就越来越大。淘宝则是买家多了就聚集更多商家,商家多竞争激烈,就提高性价比和服务体验,又吸引更多的买家。所以虽说都是网络效应,但是机制并不一样。

那么网络效应有多少种类型呢?有研究者归位3种的、或者5种的,还有人分成13种,我们这里不深入谈了。不同的网络效应,网络价值随用户增长的函数也不一样。

网络效应最有名的量化公式是梅特卡夫定律,即网络价值与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用n代表用户数量,通讯网络价值正比于n*(n-1),当n足够大时,n*(n-1)约等于n的平方。

梅特卡夫定律是直观推论,其实深入想一想就知道它并不准确。因为通讯网络可以越来越大,甚至覆盖所有人,但每个人能够维持的人际关系数量,是很小的数字。比如微信有10亿活跃用户,但是不论有多么方便,你都不会跟所有微信用户产生联系,而只会联系其中极小的一部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受时间精力、认知能力的限制。所以网络价值不可能一直按照n平方的趋势增长,而且到达一定程度,增长趋势会放缓。研究表明,有些互联网业务的网络效应是n*log(n),还有的是S曲线。S曲线是网络价值随用户增长,是先慢后快的指数型增长,达到饱和之后增长速度趋缓。

无论网络效应的数量关系是什么,都有类似的重要特征。那就是网络效应的增长都是刚开始很慢,当到达一定规模之后开始快速增长,增长速度远超线性增长。这个又慢到快的转折点,一般被称为关键规模或者引爆点。网络效应增长的关键,是要想法设法突破关键规模。

CME比特币期货9月合约收报47495美元:金色财经报道,成交量最高的CME比特币期货2021年9月合约今日收跌695美元,收报47495美元。2021年10月、11月及12月合约分别收报47665美元、47860美元和48115美元。[2021/9/17 23:31:20]

治理的目标是什么?

了解了网络效应,我们就可以回答加密协议治理的首要问题:治理的目标是什么?或者换个角度:怎么来评判成功的治理和失败的治理?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加密协议治理的目标是令加密经济体长期网络效应最大化,而且这个目标的实现程度可以用内置通证的总流通市值来衡量。

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前面定义过,加密协议的参与者的目的是获得经济激励,而加密协议机制设计令参与各方的激励都直接来自于通证,因此治理的目标就是长期提高通证的价值。更具体地说,能长期推高通证总市值的治理就是成功的。目标非常清晰,但是有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长期性,不能为短期推升通证价格而伤害经济体的网络效应。所以治理的目标不能等同于「拉盘就是最大的共识」。因为凡是拉盘,必然要伴随获利了解。这样价格操控行为,只会经济体运作造成一些干扰,完全没有推动网络效应的作用。

可能有部分同行不同意我提出的治理目标,认为加密协议不仅仅是经济现象,而是具有某种道德的、甚至的目的。我只能说那是出发点不同,而且要达到道德或者的目的,就超出了机制设计研究的范畴,不是我所能理解的事了。

谁会参与治理?

确立了治理目标后,为深入讨论治理过程。我们介绍一下加密协议经济体的结构和主要的参与者。可以参考下图,展示了加密经济体的典型结构。

首先是有开发者开发、改进加密协议,并发行通证。早期会有风险投资为开发者提供资助,以获得一部分通证。加密协议定义数字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交易规则。最常见的双边市场有提供服务的一方和使用服务的一方,还有验证人来保障加密协议的安全。通证具有价值和价格后在二级市场流通,投资者买入通证并期待升值,投资者可以分为长期投资者和短期投资者。用户为使用服务需要从市场上购买通证。服务提供商和验证人可以在市场上卖出通证,以支付服务成本并兑现利润。

请注意,加密协议经济体的结构并非千篇一律,与上面介绍的典型结构相比,有的更复杂,也有的更简单。例如比特币等单纯的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和矿工是同一个角色。对于多边市场结构,除了服务提供商和使用者以外,还可能有中介、担保人等角色介入交易过程。

目标清晰之后,谁来参与治理的问题就比较容易回答,就是应该由长期利益相关人来参与治理。因为他们的利益跟通证价格长期增长的目标是一致的,这跟国家的治理权只会赋予公民,而不会赋予游客一样。而且长期利益相关人,应该着眼与未来,而不是过去。例如服务提供商,即便他在经济体内有长期服务的历史,在出于某种原因决定离开之时,他也完全可能做出损害整体利益的行为,而且这样的情况很难进行预测。因此,我们更希望是未来跟整体利益一致的人来决定加密协议的未来。

但是怎么区分未来的长期利益相关人呢?比较明确的是开发者,开发者为开发加密协议投入了时间精力,倾注了创业热情,而且通常拥有很大一部分通证,并带有有长期的锁仓承诺。因此开发者在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在项目的早期充当「仁慈独裁者」,一般都可以被广泛认同。

还有就是投资者,可以通过Staking证明自己是未来的长期利益相关人。服务提供商和服务使用者如果重视加密经济体的长期发展,应该持有相当数量的通证并参与Staking或者委托,而不应被直接赋予治理权。早期投资者最终会变成长期投资者和短期投资者,而短期投资者跟加密协议的长期网络效应无关,所以不在考虑范围内。

综上所述,长期看来加密协议治理的核心角色是长期持币者,对于PoS链就是验证人和委托人。在加密协议发展的初期,开发者可以临时充当核心治理角色。

加密协议治理过程和现状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加密协议治理的一般过程和发展现状。

以比特币为例,首先治理的基础是广泛参与的讨论,在bitcointalk、reddit的网络社区、大大小小的会议、众多的媒体上发表看法、讨论甚至争论问题。研究者会针对某个特定专题,例如隐私、性能或者更一般化的签名方案、P2P通信协议等,进行研究,并发表研究成果。

对比特币协议的改进建议以BIP的形式呈现。重要的BIP会引发比特币社区的关注,并引发更为广泛的讨论。开发者可以实现某个BIP。目前比特币没有正式的对开发者进行资助的流程。Dash/Monero等加密货币社区,有标准的流程来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对开发者提供资金支持。

M3Sixty向美国SEC提交IDX风险管理比特币基金申请:8月19日消息,金融服务公司M3Sixty最近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启动IDX风险管理比特币基金的申请。该基金将主要投资比特币期货合约和集合投资工具,以实现其资本增值目标。然而,根据申请文件,该基金不会寻求比特币现货价格敞口,因此不会直接投资BTC或场外投资工具,如灰度比特币信托(GBTC)。相反,该基金将使用专有的定量统计模型参与比特币期货合约的高频交易,从而在寻求以美元计价增加资本的同时,使投资组合周转率超过100%。此外,M3Sixty预计该基金将持有大量现金、美国政府证券和其他投资级固定收益证券,以提供流动性并作为期货合约的抵押品。但该文件称,M3Sixty不打算持有到期日超过90天的合约。(Bitcoin Magazine)[2021/8/19 22:23:21]

在协议改进实现之后,就来到去中心化治理最关键的步骤:由谁以及如何决定BIP部署上线,成为比特币协议的一部分。比特币的治理在这一关键环节非常含混不清,大致可以描述为核心开发者根据已经达成的广泛社区共识来决定是否上线BIP。什么才是广泛的共识?是否已经达成了广泛共识?没有明确的标准,这在持续近三年之久的「大区块vs.隔离见证」的争议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以太坊的治理过程与比特币非常类似,可能唯一重要的区别在于V神在以太坊社区的巨大影响力,使得V神支持的协议改进更容易达成共识。由于这一类的治理过程的最终结果是实施分叉,不妨称之为分叉治理。

分叉治理具有明显的缺陷。最大的问题是治理过程含混不清,因此效率很低、难于改进而且很容易陷入争议。例如以太坊围绕ProgPoW的冗长肥皂剧就是混乱无序治理的必然结果,没有清晰的治理过程,类似的肥皂剧就会反复上演。

治理总体流程如上图左侧所示,其中绿色的4个过程,也就是讨论、提案、资助决策和升级决策属于加密协议治理。

针对分叉治理的缺陷,Decred首创了链上治理。也就是Decred通证的持有人通过链上交易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表决通过的提案才能部署上线。EOS和Tezos也对链上治理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上图右侧对去中心化治理的现状划分的象限。比特币、门罗币、以太坊和波场等采用分叉治理方式。EOS和Tezos两个智能合约平台采用链上治理。Decred是加密货币应用,它实现了部分链上治理。Polkadot和Cosmos都不同程度上实现了链上治理,并且通过Substrate和CosmosSDK开发工具,把链上治理能力赋予了平行链和分区链,也就是以独立区块链形态存在的去中心化应用。

比特币治理

对于如何决定比特币协议的升级,中本聪的初始的设想是算力投票,即所谓「oneCPUonevote」。理由是算力是不可伪造的,而且矿工是比特币的主要的利益相关群体。但是很有可能,中本聪没有预见到专用ASIC矿机出现,将个人电脑完全挤出了挖矿竞争,并形成了几大矿池垄断算力的现状。

比特币的利益相关群体主要有四个:矿工、开发者、用户和企业。他们有一致的利益,也有相互冲突的利益。例如几乎全部参与者都受益于比特币长期价格上涨。但是用户希望交易费越低越好,而矿工希望交易费越高越好。由于利益冲突,各方对比特币协议演进会出现不同的意见,而且四方都有影响协议研究的能力和途径。基于比特币分叉博弈的历史,目前看来对协议演进影响里最大的是比特币核心,而不是矿工。

首先必须承认,比特币是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加密协议,也首次实现了对加密协议的去中心化治理,是开天劈地式的创新。但是同样应该看到,作为加密协议的始祖,比特币受到它所处时代的限制。10年之后看,有很多不足。其中在治理方面,如前文所述,最大的缺点是低效和含混不清。由此带来的问题就是比特币的进化速度极慢。

有人说比特币的升级缓慢是有意为之,是为了避免如此重要的价值存储协议承担过多风险。对此我不敢苟同,因为高效和审慎并不冲突。对于有助于比特币长期网络效应增长的改进建议,例如Schnorr签名,应该对那个开发团队进行资助?进行哪些测试和代码审查?如果有高效的决策机制,都是可以快速高质量推进的工作。而含混不清、缺乏效率的过程拉长到数年,并不能因此获得更高质量的软件和更有把握的升级。

比特币对于治理参与者没有激励,甚至对核心开发者都没有资助。现在大部分的比特币核心开发者被同一家商业公司所雇佣,如何能指望他们对比特币的未来走向不偏不倚?此外,绝大部分的比特币持币者没有参与进治理过程,成了名副其实的「沉默的大多数」。比特币坐拥最大的网络效应,但是自身发展停滞不前。历史经验证明,即便是地跨三洲的大帝国都不可能万世不竭。如果比特币继续固步自封,被赶下王座也只是时间问题。

以太坊核心开发者:必须把以太坊哈希改为“安全哈希” 与比特币哈希做区分:以太坊核心开发者Péter Szilágyi发推称,刚刚意识到比特币使用SHA2算法,和以太坊使用SHA3算法,而我们把他们都称为“哈希”,这是故意混淆且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必须把以太坊的哈希重命名为“安全哈希”,因为比特币的哈希更弱,而我们不应该对此不诚实。[2020/8/19]

Decred治理

正是出于对治理过程的失望,一群比特币开发者出走创建了Decred。Decred功能上也是点对点电子现金,它的主打特色就有拥有更公平更有效率的治理体系。Decred的创始人Yocom-Piatt说:「比特币的治理是链下的,而且很不正规,矿工拥有了全部权利。我们认为作为利益相关人,加密货币用户应该拥有发言权。如果你持有加密货币,而矿工能够通过对你不利的提案,这样的体制很不健康。我们希望能够在持币者和矿之间接找到权利的平衡点。」

Decred治理分成链上治理和链下治理两个部分:

链上治理的过程是DCR持币者锁仓以获得tickets。tickets有两个作用,第一个作用是tickets会被随机选中,对PoW出产的区块进行投票。如果反对票多,那么区块里的所有交易被回滚,PoW矿工得不到区块奖励。如果赞成票多,那么区块被认可,PoW矿工得到60%的区块奖励,投票者得到30%奖励,其余10%奖励进入公共金库。tickets的第二个作用是对共识协议的升级进行投票,这类投票也是发生在链上。

Decred的链下治理通过名为Politeia的Web网站执行,一是用于决定对公共金库的资金使用,例如资助开发或者社区活动项目等等;二是对经济体的大政方针进行决策,例如修改Decred宪法等。

跟比特币治理相比,Decred在加密协议治理方向上进行了重要的探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最大的成果就是把比特币的含混不清的治理,变成了清晰的治理过程,可以说是书写了加密协议世界的汉谟拉比法典。而且Decred开发了治理工具,使治理流程自动化,并且降低了参与门槛,使治理的效率大为提高。

但是严格地说,对区块投票是验证,不属于治理过程。Decred真正的链上治理只有tickets对共识协议升级进行投票这一部分。验证投票和升级投票不可分割,因为获得tickets有锁仓成本,如果没有验证奖励,投票就无法进行。Decred验证人只能拿到30%的区块奖励。后来的纯PoS体系里,验证人同时负责出块,并获得更高比例的奖励。而且Decred的投票过程没有奖励,虽然持币者获得了tickets,投票的动力仍然不足,造成了Decred治理的参与度很低。这里面有个比较含混的地方,就是参与度的计算。比如提案的参与度通常能达到30%,是指有30%的tickets参与了投票。但是如果用持票地址来统计,实际参与度常常低于1%。

另外,要获得tickets需要抵押相当数量的DCR,此要求动态调整,保持总选票数量在4万张左右。目前票价是120个DCR,大概是3000多美元,门槛比较高。

做直接民主式的加密协议治理都会碰到设定参与门槛的两难问题。门槛太高参与者太少,但如果门槛太低,参与者多了激励又不够分,或者单个参与者得到的激励太少,没有动力参与。参与度低,一直是加密协议治理的顽疾。其实何止加密协议治理,在现实社会,即便是选举国家领导人这样的治理头等大事,在很多国家的投票率都低于50%。人类具有惰性,相比用手,我们更习于惯用脚投票。跟土地、住房、私营企业股权等资产相比,加密货币通常具有更好的流动性。如果我不看好某个经济体的发展,最简便地应对就是卖币离场。而积极参与治理,扭转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规则,要困难得多,付出的代价也高得多。因此必须要向加密协议治理参与者提供足够的激励。指望依靠人们的忠诚度、奉献精神维持的治理,终究难以为继。

另外就是Decred的大部分治理过程发生在Politeia网站上,这就使得治理过程可以被网站的运营者审查。抗审查是指任何人都可以平等地参与,不会因为他的个人身份或者数据被歧视或者被拒绝服务。举个例子,如果比特币core开发并维护了治理网站,以算力对比特币的协议升级进行投票。那么对于隔离见证提案,core能不能阻止大区块派的投票呢?如果能阻止,说明这个治理过程没有做到抗审查。虽然Politeia定期把网站数据做链上存证,力图实现所谓的审查透明,也就是一旦出现被审查,可以比较容易地发现。但是存证过程本身很难验证,Politeia网站实际上做不到抗审查。

比利时博士通过解码DNA赢得比特币:比利时博士生Sander Wuyts从欧洲生物信息研究所(EMBL-EBI)的Nick Goldman赢得了一个比特币。据悉在2015年1月,Goldman在世界经济论坛会议上介绍了一种将数字信息存储在DNA中的新方法。讲话结束时,他向观众分发了含有1比特币的DNA样本的试管(随后向需要的人发布样本)。并宣布,第一个对DNA进行排序(读取)并解码其中包含文件的人可以获得该比特币。比特币在2015年的价值大约200欧元,在2018年1月19日约9500欧元。Wuyts打算利用卖出比特币的一些收益来投资未来的科学项目,感谢所有支持他的人。[2018/1/23]

EOS治理

EOS是特别关注治理的公链,EOS社区认为良好的治理包括三个方面:有效地合作、面向效率,以及开放、透明和正直。我认为EOS对加密协议治理的最大贡献,是把PoS和代议制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DPoS。

代议制民主源于人类的古老智慧,因为全民直接民主成本过高、效率太低。英国脱欧通过全民公投来决定,但是显然不能所有的议题都搞全民公投。代议制是人民选出代理人,再由代理人来议定法律或者重大决议。代议制提升决策效率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参与共识的人数大为减少,第二是代理人通常是职业家,他们有更多的资源和知识来议定国家大事。

在DPoS机制下,持币人不直接参与治理过程,而是通过投票选举验证人,由出块人参与共识,并行使治理权。EOS的出块人设置为21个,其他节点为备用出块人。EOS的通胀率是每年5%,其中只有20%,也就是每年增发量的1%分配给出块人和备用出块人。相当于是说,EOS生态每年用铸币的形式收取了1%税款,支付给出块人和备用出块人,换取他们提供的出块和治理服务。

在目前的公链里,EOS的安全和治理成本是非常低的。究其原因就在于EOS的代理人数量少,虽然激励总量低,但是分给每位代理人的激励仍然足够。但是总体而言,我认为EOS给予共识/治理的激励水平过低。持币者没有分享到激励,因此对投票选举漠不关心,大量的选票由交易所代投,再加上一票30投,EOS的出块人已经被大玩家的联盟所垄断。虽然现在看来,EOS的DPoS有去中心化程度低、结盟和贿选等问题,但它称得上加密协议治理领域的重大突破。后来BPoS、NPoS等都是在DPoS的基础上进行改良。

EOS治理实践探索范围很广,远超出了其他加密经济体。原因在于EOS希望实现一个极具野心的目标:不仅用去中心化保护用户的资产,而且要让用户享有类似于现实社会的资产保护,即避免因为私钥遗失、黑客攻击等原因遭受财产损失。如果能够实现这一目标,互联网用户使用加密协议的障碍将大为降低。显然代码无法判断转账是购物还是被。要获得类似传统社会的保障,只能引入人治。为此EOS设立了ECAF,即EOS核心仲裁论坛。遭受攻击或者局的用户或者智能合约开发者,可向ECAF申诉。ECAF可以做出冻结黑客账户等裁决,并交由出块人执行。

这样一个看上去很好的设计,实际运转却出了很多问题。首先是ECAF的成员是志愿者,他们的能力和时间投入都没有保障,于是就出现了申诉积压和仲裁缺乏公信力等问题。而且ECAF和出块人之间的协作也不顺畅,早期出现过出块人先冻结账户,再向ECAF补交申诉的案例。还有过ECAF发出了冻结黑客账户的判决,但是个别出块人未及时执行。黑客利用未尽职出块人的出块周期,成功取走了赃款。

总体而言,EOS探索的人治遇到了两大难题:

一是仲裁组织的产生、更新和自身激励问题。ECAF和出块人是制衡关系,因此不能由出块人选举或者任命,持币者也没有选举ECAF的动力。成员的任选过程始终缺乏透明度,使得ECAF的权威从一开始就受到质疑。前文说到,ECAF的成员是志愿者,他们的能力和投入仲裁的时间都没有保障。

第二个大的难题是计算机和人的衔接问题。例如对于申诉,仲裁人是否可以全面获取相关的证据数据。仲裁人的判决,如何安全地传达给出块人,再映射为出块人的计算操作。还有最难的一点,就是依据什么判断违约或者欺诈。一份机器可以执行的合约,例如TheDAO的1CO合约,项目方认为是代码有漏洞,被黑客利用。但黑客可以认为既然合约就是这样写的,codeislaw,代码即法律,那就不存在盗取。EOS引入了李嘉图合约,试图解决这一问题。李嘉图合约就是在机器可以执行的合约里附加上人类可以阅读并理解的合约文本条款。一旦参与者对合约的执行发生争议,仲裁人可以通过对李嘉图合约的解读,判断谁是谁非。

2018年区块链融资已超过2017年总和:据CrunchBase的数据,目前为止,投资于区块链公司的资金总额已经超过了2017年全年,也超过了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一年半时间内的报告资金总额。[2018/5/21]

由于ECAF未能有效地履行职责,2019年4月通过的EOS用户协议取消了ECAF。EOS的人治探索到目前为止,可以说未能成功。但是我必须为EOS鼓掌,区块链项目如果不能探索哪怕一个未知领域,就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但是我也要吐槽EOS,项目方Block.One公司设计的分配机制对自己过于有利,严重挤压了其他参与方了利益。一方面Block.One通过ICO筹集了40亿美金,许诺的10亿美金生态投资基金不见动静,公司却高价回购股份,给股权投资者几十倍的回报。每年增发EOS的80%进入eosio.saving账户,在积累了3400万个EOS巨款后,由于没有适当的用途被销毁。另一方面,出块人承担着维护网络安全和治理的职责,仅仅靠1%的增发勉强维持,部分备份出块人入不敷出,怎么可能对治理加大投入?ECAF的失败,资源不足是原因之一。

Block.One设计的机制就是,唯恐别人多拿,但自己绝对不能少赚。表面上定位很谦虚,只为生态系统提供技术,但是资源都被你拿走了,还能指望别人把生态做起来吗?

Tezos治理

与Decred类似,Tezos可说是一条主打治理的公链,定位是能够自我改进的加密账本。Tezos协议向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可以有效管理协议并实施未来创新的规范过程。所谓的规范过程,就如上图所示,是由提案、探究、测试和提升四个阶段组成的往复循环,全部都发生在链上。

我认为目前为止Tezos对加密协议治理有两个很大的贡献,一是设立了责权利一体的代理人角色——Baker。Baker是TezosPoS共识的验证人,负责维护网络安全,并获得出块奖励。普通持币者通过把币委托给Baker,也参与进来,跟Baker分享出块奖励。Baker同时也是治理的核心角色,他们有权进行提案和投票。持币者和Baker是委托-代理关系。持币者选择Baker有两层考虑,第一层是收益,即Baker能否获得足额的区块奖励,这主要依赖运行节点的IT能力和诚实参与共识过程。另外就是Baker给委托人的分成比例,这两个方面决定了委托人能够分到多少Staking收益。第二层考虑是治理,也就是哪个Baker更能代表自己的利益诉求。Baker对委托人也非常重视,因为他接受的委托越多,得到区块奖励也越多,治理投票权也越大。Tezos在治理方面第二个大的贡献是实现了全流程的链上治理,提案、探究、测试和提升四个阶段的治理过程全部在区块链上进行,保证了过程的公开、高效、无许可和抗审查。

VitalikButerin在关于加密协议治理的博文中写道:「根本原因在于普通投票者只有很小的机会影响选举,因此要他们出于高尚或者忠诚的目的进行投票显然动力不足。实际他们会投给能提供最高贿赂的人。」也就是说,持币者对收益的关注要远高于对治理的关注。因此我认为,在代理人充分努力的前提下,机制设计应该让委托人的收益趋同。也就是代理人稳定运行节点并诚实出块,系统设定统一的委托人/代理人奖励分配比例,并将奖励直接发给委托人。唯其如此,委托人才会从治理层面选择代理人,代理人也才有动力对治理持续投入资源,并以此作为争取委托人的手段。

目前Tezos并未设置统一的委托人/代理人奖励分配比例。但这个不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因为只要能够在社区达成共识,Tezos随时可以对加密协议或者治理过程本身进行调整优化。这就是高效治理的优势,即凯文.凯利在《科技要什么》书所说的更高的「可进化性」。

Tezos治理的其他缺点,其实也比较勉强。与其说是缺点,不如说是设计选择。仲裁机制是否必要?是没有定论的问题。但我认为Tezos应该给Baker赋予仲裁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把清晰明确的自动流程,与人类的综合判断和应变能力相结合,把加密协议的治理水平推到新的高度。另外智能合约平台公链,都没有对应用层的治理支持。根本原因在于智能合约是可验证应用开发技术,而可验证和可升级存在矛盾。关于这一主题的深入讨论,请参见拙作《跨链释放DApp创新潜能》。

Polkadot治理

Polkadot的治理也是全面链上治理,被表决的提案不仅仅是对协议修改的描述,而且可以是新协议本身,即被编译为wasmblob的可执行程序。链上投票通过后,新版程序通过区块链分发给验证人节点,并且自动启用,升级过程中不会出现分叉。

Polkadot的治理技术,已通过Substrate赋能给了应用,使去中心化应用可以演进出适合自身的治理过程。而且治理过程都通过开源代码实现的,可以很容易地相互借鉴。基于令人叹为观止的技术,Polkadot在链上治理能力方面一骑绝尘,正在进行大量的创新和探索。

Polkadot主网的治理过程围绕提案和投票展开。提案可以由普通的持币者提出,也可以由理事会提出。理事会是持币者选出的,持币者可以给任意多的理事候选人投票。每个选举周期的得票最多的人进入理事会,替换任职时间最长的理事,得票第二多的人票数保留,其他候选人选票清零。每位理事都具有对其他理事提案的否决权,但不能连续使用。理事会通过的提案进入全民公决,而且只有被多数人反对才会被否决。普通持币者的提案进入提案队列,等待其他持币者的支持。每隔一段时间,支持量最大的提案进入全民公决。普通持币者的提案要获得多数支持才能通过。在全面公决投票中,持币者可以选择锁仓系数,范围从1-6,实际投出的票数是他持有的DOT数量乘以锁仓系数。如果投票结果跟投票者的选择一致,那么投票者的DOT将被锁定,锁定时间=常数*锁仓系数。如果投票结果跟投票者的选择相反,则无需锁仓。这样的计票方式,是为了让长期持币者获得更大权重。

Polkadot治理内建了对少数群体权利的保护。从投票结果确认到提案上线之间有缓冲期。在缓冲期内,败选的一方可以选择卖币离场,而胜选的一方的币被锁定。

这让我想起在古代希腊,不认可城邦治理的人可以组织起来离开城邦,到其他地方建立殖民地。我把这样的权利称之为退出权。但是在近现代,已经没有适合人类居住的无主之地,对外殖民形态的退出权不复存在。对少数人权利的保障成了民主的难题。但是在数字世界,空间是无限的,容得下所有的异见群体。Polkadot通过缓冲期来保护少数群体权利,是很棒的创新。

但是应该看到,缓冲期机制只能对投资者类型的少数群体提供保护。但是经济体内的服务提供商和服务使用者,不能通过卖出通证这样的简便方式全身而退。对于他们,分叉才是更好的退出权。关于分叉,我们稍后再深入讨论。

从流程可以看出,Polkadot试图实现代议制和直接民主混合的模式。理事会和持币者都有提案权,理事会提案更容易通过,但是最终的决策权属于持币者。由于缺乏激励,我预计Polkadot治理参与度会非常低。理事会成员有很大的权利,但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是否可行有待验证。由于PolkadotRelay共享安全池设计,在上线一段时间以后,会有几千甚至上万个验证人。如果给验证人赋予治理的职责,这个数量实在是太多了。从社会治理经验看,议会比较理想的人数是几百。而加密协议是特定目的市场,参与者的复杂度和差异性远远低于现实社会。我认为加密协议的治理代理人,比较合适的数量是几十到上百个。因此未来Polkadot也很难将验证人作为治理的代理人。

分叉是双刃剑

这一小节,我们探讨分叉对加密协议的网络效应有何影响,以及对治理有什么意义。

首先,社区对加密协议升级的争议久拖不决,是很糟糕的情况。既然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没有必要在一口锅里吃饭。通过分叉,争论不休的两方都可以轻装前进,各自追求自己的目标。分叉是加密协议独有的快速进化方式。生物进化是DNA复制出错产生变异,有性繁殖通过基因重组增加了更多的变化。加密协议也在分叉过程中发生变异。不同于DNA突变的随机试错,加密协议的变异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而且每次分叉都形成新的「加密协议物种」。分叉可以继承原链的数据和参与者,网络效应不必从零开始重建,试错成本远远低于推倒重来。

第二个观点是可分叉性是去中心化的守护神。去中心化不是要项目团队限制自己的贡献和影响力。项目团队应该确保加密协议是可分叉的,并且了解可分叉性对自身行动的约束,从而公平地参与经济体建设,与其他参与者共担风险,也共享成功。加密协议的其他参与方,包括服务提供方、服务使用者和验证人在对加密协议网络效应的增长有真金白银的投入,他们都应该密切关注加密协议的可分叉性,对可能降低或者破坏可分叉性的升级心怀警惕。如果开发团队、巨鲸或者卡特尔试图控制加密协议,不公平地挤压其他参与方的权利,其他参与方可以利用分叉形成新的加密协议经济体,剔除垄断者,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加密协议的可分叉性不易感知、不易验证。加密协议研究者应该深入研究可分叉性,推出简洁实用的可分叉性验证方法甚至测度工具,方便加密经济体参与者观察和比较协议的可分叉性。

前面两个观点是可分叉性的价值和意义,但分叉是把双刃剑。

首先是网络一分为二,服务提供商、服务使用者和验证人被分成了两个群体。由于网络效应通常是超线性增长,因此两个新网络的价值之和会低于老网络。而且分叉常常伴随对正统的争夺甚至互相攻击,给经济体的运行造成干扰。甚至有不负责的分叉,拒绝加入重放保护,置用户的资产于危险的境地。PoW链分叉之后会产生两种加密货币,用户1:1获得。由于钱包和交易所提供币的分离会有滞后,而且很多用户不急于交易,分叉币实际的交易深度很浅,容易被炒家利用,做拉盘-砸盘的价格操控。甚至有一些分叉币没有独立的价值主张和演进方向,纯粹为了市场炒作进行分叉。

治理的原则和最佳实践

通过总结过去十年加密协议治理的经验和教训,我希望能够总结出一些原则和最佳实践。但是目前看来,离达到这一目标还有很远的距离,在此只能谈一些不太系统的想法。

我们中国人对西方议会辩论和选举中的相互攻歼颇不以为然,岂不知一团和气才是治理的大害。加密协议的威力就在于把经济活动从企业的管理协调改变为自由市场竞争,治理也不例外。

良好的治理应该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竞争者是能力、声望、收益三位一体的治理代理人。治理代理人努力参与治理,为加密经济体的长期网络效应增长献计献策、保驾护航。持币者选择最能代表自身利益诉求,也最尽责的代理人作为自己的代理,并与他分享治理收益。有能力和声望的代理人获得更高的收益,从而有意愿也有可能向治理活动投入更多资源。治理代理人之间应该存在根本性的利益冲突,他人所失、即我所得。这样就使得治理代理人很难滥竽充数,因为不尽责会被其他代理人揭露攻击,导致声望和收益受损。

虽然我们可以试图以经济激励,引导治理代理人的行为。但是如果完全放弃价值观,把经济体的治理交给一群唯利是图、随时准备钻空子的人手中,恐怕比盲人骑瞎马还要危险。代理人和持币者是典型的代理-委托关系,代理人负有受托责任。

索罗斯说:「代理问题已经被经济学家广泛研究过,但完全是从契约和经济激励的角度出发,很大程度上忽略了伦理和价值观问题。而排除伦理因素,问题就变得难以驾驭。如果人们失去诚实和正直的价值取向,就只会日渐被经济动机所驱使。所以我相信,排除伦理道德和价值观,仅仅从经济角度,无论是机制设计还是激励相容,都不能彻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加密协议经济体从诞生起,就需要具有价值观,而且价值观应该包含诚信和公平等要素。加密协议的创始人团队,对于经济体价值观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加密协议治理大多围绕投票展开,但投票是万能的吗?显然不是。举个例子,大多数经济体都存在严重的贫富分化。如果有人提出「均贫富」提案,并诉诸一人一票式的全民公决,则很有可能会通过。但是大家都知道,私有财产不受保护,经济发展的最大内在动力就消失了。均贫富短期让部分人受益,但是会严重伤害长期的整体利益。这样的错误决策并不罕见,例如在南非,就正在上演。

去中心化治理的加密经济体如何防止短视的题案被通过呢?有两个可能的解决方案,但都不完美。第一个方案是在治理流程之上还有「超级权利」,掌握在被社区广泛信任的个人手中。超级权利不应用于日常治理,但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行使否决权。这个方案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超级权利几乎不能被控制。可以认为VitalikButerin在以太坊社区握有超级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太坊社区的幸运,但不是所有的加密协议社区都有一个VitalikButerin。更切实的方案是把协议分级和分类,越是涉及基础协议的修改就需要更高的投票率和更高的通过率。验证人和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提案,应该交由全体持币者公决。但是即便如此,提案的分层和分类、投票规则等都可以通过治理修改,因此并不能保证通过的提案都符合加密经济体的长期整体利益。

加密协议如果违背去中心化的原则,对成员实施准入,或者执行某种审查甚至歧视,是否应该受到谴责?对此我们应该注意到加密经济体和现实社会的不同。例如在世界的某些国家和地区,女性受到歧视,一些基本权利被剥夺。那么对于这些地区的女性,她们几乎不可能无代价地离开,去不歧视女性的国家生活。但是对于加密经济体,加入和离开都是自愿的,而且通常而言代价不高。加密经济体的治理目的是为了扩大网络效应,奉行审查和歧视,必然遭受部分人的反感,不利于网络效应的扩大。因此我认为,总体而言,加密协议对经济活动的渗透,会推动社会向更开放、更公平、更自由的方向发展。在此过程中,不免出现一些另类的经济体,代表某些特殊群体的共识,都不必奇怪。还有就是部分经济体会选择符合某个国家的法律规定,接受监管。这些都是社区自己的选择,到底是对是错,所谓适者生存,市场会给出答案。

加密经济体已经习惯于为安全支付成本,也将会习惯为治理付出成本。通过控制治理代理人的数量,提高治理的效率,加密经济体的治理成本可以非常低,例如每年增发1%-2%用于安全和治理激励,这远远低于现实社会的国防开支、议会开支和政府行政开支。未来希望有研究者对主要加密经济体的安全和治理成本做量化分析和比较,逐渐在加密社区建立起对适当治理成本的共识。

Web3是更自由、更开放、更安全、更公平的新一代互联网。从计算架构角度看,Web3是无服务器的、去中心化的互联网。在Web3的网络中,参与者或者说节点是平等的,没有服务器和客户端的区分,所有节点都或多或少参与网络共识的形成和记录。

Web3是由众多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加密协议构成的生态系统,互联网用户以自行生成的身份ID使用加密协议,通过加密协议直接控制自己的数字资产,参与各种交易活动,并或深或浅地参与加密协议治理过程。Web3能够让互联网用户掌握自己的数字身份、资产和数据。我所在的投资机构——RandomCapital随机资本,定位是中国Web3创业项目投资基金。欢迎大家扫上图的二维码,加我的微信,一起讨论各种Web3创业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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