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我国居民持有虚拟财产,法律是容认的。有读者询问,出于隔离风险的考虑,可否用企业的名义买卖持有虚拟财产尤其是虚拟币呢?今天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探讨。
首先值得说明的是本文采用“企业”而非“公司”这一法律概念的原因。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诚然,企业的概念范围大于公司的概念范围。企业不仅包括企业法人(公司),亦包括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无论是法人,抑或非法人组织均为民事主体,均有权利参加民事活动,故本文采纳“企业”这一法律概念进行分析。
鉴于企业买币几乎都是由员工或实控人等自然人买币、持币,两者之前应当签署代持协议,代持协议的要求如下:
标的物合法,国内私发的ICO代币,属违禁品,不得流转;
企业权利,主要体现在币价波动产生的财产利益归属;
代持人的报酬,一般约定固定数额;
约定转移条件,一旦代持人离职,将其地址、钱包内资产转移;
处罚条款,不遵守合约的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条款,增加政策波动内容;
约定管辖,目前北京一些区的司法反馈较好,可管辖权;也可约仲裁,约定适用中国法或外国法律均可。
贝宝金融佟磊:加密资产机构间拆借利率对把握比特币价格走势有指导意义:金色财经现场报道,4月24日,由印比特主办、金色财经和易矿联合主办,珠海市横琴新区数链数字金融研究院指导的《2021新基建区块链峰会》在成都召开。贝宝金融金融服务负责人佟磊以《把握加密货币市场机遇拐点》为题进行分享。他指出,利率是资产定价的核心,在传统金融市场,把握住利率变化大概就知道了一个资产的价格和走势。比特币也是一项金融资产,它的价格和逻辑也离不开宏观经济的分析框架。归根到底,这一轮牛市最终动力来源还是美联储主导的各国央行的货币宽松,这是一系列资产价格上涨的来源。我们关注利率指标,就能大概率提前去预知牛市的节奏。尽管目前在加密资产市场还没有一个统一指标把握其市场利率,但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点,就是加密货币信贷市场里的机构之间存在着相互拆借的交易,拆借市场的利率是值得关注的指标。2020年312暴跌之前,机构间拆借利率快速升高,我们认为是对市场杠杆过高的提前预警。[2021/4/24 20:54:18]
企业能否买卖虚拟货币,涉及到国家对于虚拟货币的定性以及法律态度。在我国目前法律体系项下,企业有权利获得虚拟财产,就虚拟币而言,拥有比特币等主流虚拟币的合规风险可控。
首先,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比特币等属于虚拟商品。根据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于2021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由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上述规范性文件认可了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的财产属性。
YFI突破29500美元关口 日内跌幅为0.19%:火币全球站数据显示,YFI短线上涨,突破29500美元关口,现报29510.98美元,日内跌幅达到0.19%,行情波动较大,请做好风险控制。[2021/1/22 16:43:56]
其次,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持有虚拟货币。《民法典》127条明确规定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比特币作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属于自然人、法人合法持有的虚拟财产。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规定,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权利。因此,企业作为普通民事主体,有权买卖虚拟货币。
最后,关于虚拟货币在普通民事主体之间流转的合同效力适用《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以及《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目前尚无法律、行政法规对此种行为做出禁止性规范。前述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因而不属于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故普通民事主体之间买卖虚拟货币的行为,只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即有效。
企业炒作虚拟货币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监管部门对于虚拟货币炒作持否定的态度。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明确表示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相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提示消费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这表明监管部门对于打击炒作虚拟货币行为,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监管持严厉态度。因此,单纯参与炒作虚拟币是违规行为。
企业如设立平台炒作虚拟货币或以炒作虚拟币为业,则行为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依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企业炒作虚拟货币,抬高其价格,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的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据《价格法》的规定,承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法律责任。以炒作虚拟币为业,涉嫌非法经营罪,但飒姐认为最终很难认定构成刑法第225条,但可能会以此为切入口立案侦查。
企业可以购买并合法占有NFT。NFT具有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我们认为合规性较好。作为权利客体的财产需具备价值性、稀缺性与可支配性。NFT数字作品凝结了人类抽象劳动,且可通过金钱作为对价转让、交易,具备价值性;NFT的不可同质化决定了其稀缺性;NFT数字作品的持有者可以对其进行占有、使用并获得收益,具有可支配性。故其具备财产的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依据《民法典》127条的规定,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可以合法占有NFT,故企业可以购买NFT。
NFT的流转受到一定的限制。NFT数字作品具有特殊性,其除了具备虚拟财产的属性之外,还可能具备作品、艺术品、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物等多种属性。因而NFT的流转具有特殊性,在未取得著作权人同意以及NFT铸造者许可,可能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此外,目前我国无经过批准设立的合规NFT二手交易平台,这也给NFT的流转带来一定的困难,目前国内没有100%合法合规的二手NFT交易平台。
企业炒作NFT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价格法》的规定,价格有三种类型,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有五类商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除此之外,根据《价格法》第六条,其他绝大多数商品或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由于NFT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故即使其价格很高,一般情况下并不违法。但是需警惕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否则需承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法律责任。例如在公开拍卖中,通过虚假竞拍恶意炒作,抬高NFT的价格,涉嫌违反《价格法》第14条与《拍卖法》第15条规定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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