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说作者|火小律
本期编辑|Coli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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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并没有否认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但涉及到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兑换、结算,都是政策所禁止的,并在近期开始执行落地,这将使得通过法律追讨加密货币投资损失变得更为困难。
近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2018年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一份裁决。这份裁决当时在圈内很轰动,裁决内容确认了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更是被司法部定性为“填补司法判例空白”的裁决。时隔2年却被法院撤销了,原因是涉及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
同时,近期上海二中院民庭审结了四起涉“虚拟货币”投资国外代币发行融资项目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委托被告将持有的以太币投向国外代币发行融资项目,被告又通过国内某第三方公司代投,后因该公司涉嫌刑事犯罪被机关立案调查,代投的以太币不知去向。法院也强调,投资损失按人民币计算缺乏依据。
“绿色比特币联盟”正式成立,“比特币区块算力碳中和应用”同时发布:4月14日消息,在“2023香港Web3嘉年华”主会场《比特币生态:技术与发展》中,万向区块链董事长兼总经理、HashKey Group董事长肖风主持“绿色比特币联盟”成立仪式。同时,HashKey Group联合DePIN项目arkreen发布“比特币区块算力碳中和应用”。[2023/4/14 14:03:38]
注:图片截自司法部官方微博
火小律用图表梳理了基本案情:
云丝路企业和高哲宇之间约定转让股权,55万元买5%股权。由于高哲宇替李斌打理相关虚拟货币,有一定收益,所以三方共同签订了新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高哲宇只需向云丝路企业支付25万元,其余30万元由李斌代高哲宇支付,而高哲宇归还李斌相关的虚拟货币即可。
Gemini联合创始人:比特币达到50万美元是不可避免的:金色财经报道,在名为“What Bitcoin Did”的Youtube节目中,Gemini联合创始人Tyler?Winklevoss表示:“在我们看来,问题不在于比特币能否达到50万美元,而是多快达到。”Cameron Winklevoss则表示,50万美元对于比特币实际上是相当保守的,而且游戏甚至还没有真正开始。[2020/10/24]
后因为高哲宇迟迟不归还上述虚拟货币,三方闹上了仲裁庭。
仲裁庭认为,高哲宇未依照约定交付双方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应予赔偿。对于云丝路企业、李斌全部的请求,几乎全部支持,唯独调整了涉案虚拟货币对应的美金价格,并明确可以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法院为什么撤销仲裁裁决?
动态 | CFTC报告:对CME比特币期货的非商业兴趣下降 或致BTC价格进一步下跌:自今年7月比特币价格突破1.3万美元的峰值以来,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对比特币期货的兴趣一直在下降,比特币期货市场整体呈现下滑趋势。根据美国CFTC周二发布的一份关于期货市场的报告,芝商所(CME)以现金结算的期货合约已跌至865份净空头合约,这预示着未来几周BTC的价格将出现令人担忧的迹象。截至11月12日当周,通常被视为市场投机者的非商业投资者持有865份BTC合约的净空头头寸。投机买家兴趣的下降表明,随着空头接管比特币市场,比特币价格可能会下跌。截至11月12日,多头合约总数为1679个比特币,空头仓位总数为2544个比特币。CME非商业性BTC期货的未平仓合约数量目前为3091个BTC,较前一周减少了12%。BTC目前的低迷状态是低于8700美元,而本周未平仓的空头交易飙升了83%,进一步加剧了BTC的低迷状态。机构投资者对CME BTC期货的兴趣也类似于散户投资者,过去一周未平仓头寸也大幅减少,对空头有利。自11月达到870份未平仓合约的三个月高点以来,之后便在一周内下滑超过300%至190份合约。(CoinGape)[2019/11/16]
明确一点,法院并没有否认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
撤销的核心原因,在于第3项,即参考okcoin.com网站公布的合同约定履行时点有关BTC和BCH收盘价的公开信息,高哲宇向李斌支付401,780美元。
法院认为,仲裁庭的这一裁决实质上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币之间的兑付、交易,违反了政策文件精神。众所周知,无论是2013年的289号文、还是2017年的94文,涉及到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兑换、结算,都是政策所禁止的。上述仲裁裁决踩中了“红线”,只能被撤销了。
币本位还是法币本位?
这个问题,币圈必须要有清醒的认知。
币价飘忽,究竟是选择虚拟货币、还是法定货币为自己的本位货币,计算盈亏?这是投资的时候必须考虑的问题。
回归法律维权领域,由于政策原因,越来越多的圈友主张“币本位”。甚至在咨询时就明确只要拿回币就行,不考虑兑换成人民币等。
当比特币等主流币渐渐的被认可为虚拟财产,“币本位”成为了最保险最安全的诉讼策略。一旦涉及到法币,很可能会被法院直接驳回。
拿不回币无路可走?
“币本位”背景下,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对方还不出对应数量的虚拟货币,是不是等于一场空?未必。
去年上海一中院的案件,法院判决,若被告无法归还涉案比特币,可参考CoinMarketCap.com网站的价格,按每个比特币42,206.75元计算赔偿金额。
注:图片截自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
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个判决就可以折算成人民币,仲裁裁决却不行?原因很简单,取决于双方是否同意折算。民事案件讲究“意思自治”,即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会尊重双方的选择。
不满意仲裁裁决,都可以找法院?
诉讼、仲裁之间有一条很分明的“楚河汉界”——相互独立、轻易不过界。法院应当充分尊重仲裁的独立性,仅可在有限范围内对仲裁进行监督,避免审判权对仲裁的过大干预。
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仲裁裁决,法院都能审查。
只有在特定的法定事由下,才可以。这类审查多为形式审查,不能涉及仲裁的实体问题。所谓的形式审查有哪些?比如,程序上有没有问题?是不是存在虚假证据?是不是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员是否徇私枉法等等。
一旦裁定撤销,必须上报地方高院或最高法院审核。
上海的另一起解释
吴说区块链获悉,近期上海二中院民庭审结了四起涉“虚拟货币”投资国外代币发行融资项目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吴某、李某、杨某、彭某等人委托被告将持有的以太币投向国外代币发行融资项目,被告又通过国内某第三方公司代投,后因该公司涉嫌刑事犯罪被机关立案调查,代投的以太币不知去向。吴某等四人遂起诉要求被告返还以太币。最终当事人出于实际案情和各自利益的考虑,四起案件分别以调解或申请撤回上诉结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类似案件的三大风险:第一,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案合同很难得到认可;第二,政府部门明确告知,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第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不是“钱”,投资者要把投资的“虚拟货币”可能的损失以人民币等货币计算就缺乏依据,因此很难确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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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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