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币圈OTC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币圈的朋友肯定会疑惑,虚拟货币OTC交易为何会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扯上关系?团队小伙伴梳理了相关的裁判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详细为大家解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

机关在办理董某被案中,发现其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家中被的120万元中的5万元,于2020年5月8日进入郑某帆办理的中国邮政储蓄卡内,后被控制该卡的被告人柳某福以购买泰达币、ATM机取现等方式进行转移。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据:全网DeFi总锁仓量突破1800亿美元:11月15日,据debank数据显示,当前DeFi总锁仓量为1809.7亿美元,净锁仓量1269.1亿美元。

注:总锁仓量(GVL)是衡量一个 DeFi 项目使用规模时最重要的指标,通过计算所有锁定在该项目智能合约中的ETH及各类ERC-20代币的总价值(美元)之和而得到。[2021/11/15 6:53:15]

2019年1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为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美国机构报告:区块链可帮助解决危机期间的物流问题:金色财经报道,美国网络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机构最近发布了一份有关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汲取教训的报告。报告认为区块链是解决危机期间物流问题的工具。报告称,在大流行期间,受影响地区的几乎所有运输方式都受到影响。为减少运输和物流问题的影响,信息及通信技术(ICT)公司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件进行情景规划,并制定可使供应链尽可能有效恢复的替代方案。为了进一步协助这些工作,公司可以利用提供实时、区块链可见性的技术平台。[2020/11/10 12:08:53]

该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的认定标准,在“明知”认定的表述模式上采用了“具体举例+兜底条款+反驳规则”: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24小时合约市场爆仓超7226万美元 BTC合约爆仓4111万美元:据合约帝行情统计报告显示:过去24小时合约市场全网总计爆仓7226万美元,爆仓人数11563人。其中,Huobi爆仓2744万美元,OKEx爆仓1393万美元,BitMEX爆仓789万美元,Binance爆仓1356万美元,Bybit爆仓944万美元。爆仓金额前三的币种是BTC4111万美元,ETH1067万美元,EOS爆仓464万美元。[2020/9/16]

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机关、检察院入罪的逻辑为:商家卖虚拟货币过程中,收款账户经常被机关冻结,然而,商家仍旧继续办理银行卡用于卖虚拟货币收款,所以,由此推出虚拟货币商家明知他人经常通过卖币来或销赃,仍旧不断地开卡来卖币,具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间接故意。?

但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明知”认定的问题,一定要防止“明知”的认定“扩大化”。OTC商家在数字货币交易的过程中,不能仅凭借之前银行卡被冻结过,已经联系过,就当然地认定为OTC商家“明知”。

首先,OTC商家在交易过程中面对不同的交易对象,无法明知每一个交易对象支付的任意一笔款项是否为赃款,也不具资金审核义务。即使之前已经联系过OTC商家,也只是针对之前对象的其中一笔问题款项,事后OTC商家继续从事OTC交易,对之后的客户支付的款项是否属于赃款并不明知。

其次,OTC属于法律监管空白的领域,对于私权利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OTC交易属于合法行为,单纯的OTC交易行为不应被禁止。《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3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等文件,虽然否定了“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但并未否定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申请人单纯从事数字货币交易的行为并不违法。

最后,根据行为与行为对象同时存在、行为与故意同时存在原则。行为人在通知后,才对之前被冻结的此笔交易款项属于赃款存在主观认识,但是对于其后从事的OTC交易对象的款项是否属于赃款并无主观认识的可能性,自然不存在犯罪故意。并且在OTC交易过程中,数字货币商家往往也会审核买家流水、询问其资金来源是否合法等风控措施,以防收到赃款。

在从事OTC交易过程中,不小心收到赃款,轻则导致收款账户被冻结、重则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如若因涉嫌犯罪导致被拘留或被逮捕的,还是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链链资讯

DOGE狂人说:分化 分化 严重分化

本内容中的信息及数据来源于公开可获得资料,力求准确可靠,但对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本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XMR朱嘉明: 算力革命推动算力产业进入新阶段和新周期

金色财经现场报道,4月24日,由珠海市横琴新区数链数字金融研究院指导,印比特主办、金色财经和易矿联合主办的《2021新基建区块链峰会》在成都召开。会议现场,经济学家朱嘉明进行主题演讲《算力产业与数字经济》指出,新型算力替代传统算力是必然,形成基于区块链—算力—存储的新基础结构。自BTC之后,所谓数字资产,主要源于算力,算力即资产。

[0:0ms0-2:661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