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vs投机者
有时候区分投资者与投机者是有帮助的。投资者把钱投入一家公司,是为了获得可能好几年都无法套现的股权。这笔钱会直接注入作为公司运营资金,并支持公司长期发展的价值。
另一个角度,投机者可能完全只管交易衍生性金融资产,因为他们最在乎的是价差。投机者频繁的买入卖出,对公司不具有忠诚度。投机者最令人称道的价值在于他们为市场创造了流动性,从而让人们能够以更微幅地价差进出市场。
试想一个初创公司,如果100%的股份都流通在外,就会更难吸引新的投资进入,因为新增发的股份会和已有的股份产生竞争关系,争夺当下的流动性。这是为什么几乎所有的新创公司都会禁止股东出售股权,直到公司成功上市或有其他流动性条件产生。
通过稀释投机者来补贴具有长期洞见的投资者,是个两全其美的作法。如果投资者锁定资金的期间都相同,就不会有稀释效果。但如果部分投资者对流动性有更高的需求,那么剩下愿意持有的投资者则可以因此获益。
分配
一个新公司设立之初,股份是按历史贡献度比例分配的。假设第一年公司的两个合伙人贡献程度相同,那他们持股比例理应各为50%。如果第二年初有一位合伙人退出,那么第二年年末时,两人的股份权重按时间贡献程度加权,应调整为67%与33%。
根据上述理论,所有根据贡献度做出的稀释行为都是合法的,唯一的问题只在于“工作量”是否等于”真正完成的工作价值”。
再引用前段的例子,如果第二年剩下的合伙人只做了一件事,挖了一些洞、再把这些洞填平,那么原本退出的合伙人可能不太高兴,因为这些事明明没有为公司带来任何价值,但他的股份却被稀释了。交流请加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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