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消息,9月7日,浙江东阳市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数字货币系列案陆续审理宣判,共有171名被告人获刑。该系列案涉案金额3.8亿余元,被害人上千名。据介绍,2018年5月起,夏某某为实施数字货币犯罪设立公司招募人员,形成由财务结算、客服、招商、技术、直播间讲师、客诉等组成,成员200多人的的犯罪集团。集团虚构从事区块链技术开发,通过技术团队研发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在“上游”,代理商业务员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物色有投资意向的客户,获取信任后推荐到讲师直播间听课;“中游”,讲师唱空股市,谎称投资数字货币能获高额回报,诱导客户到公司开发的交易平台投资;“下游”,客户转账“入金”后进入锁仓期,入金第二天,代理商、平台、直播间按50%、40%、10%的比例,通过承兑商以USDT币等数字货币分赃。平台继续通过机器人功能模拟自动交易,操控涨势。后期,该犯罪集团将财务、技术、运营、招商等部门人员转移至韩国、马来西亚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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