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AMBCRYPTO报道,多年来,比特币的确发展出了一种叛逆者或非循规蹈矩者的形象,但著名的“加密之父”(crypto dad)还有别的要说。曾担任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第13任主席的Christopher Giancarlo认为,将比特币设计成脱离政府或监管体系的概念,并不是Satoshi白皮书所固有的。
在最近的播客中,Giancarlo说,实际上,Satoshi白皮书中提到,比特币是一种避免商业实体、银行和其他机构进行中介的手段。但没有脱离监管或政府的概念。
版权链宣宏量:数字资产的合法性应该来自于行政和司法部门:金色财经报道,在今日举办的金色百家谈线上活动中,版权链全国运营中心负责人、首都版权协会副秘书长宣宏量发言指出:版权链是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产业的重要应用,是由证书链、交易链和保护链构成的多链结构区块链系统。其三大应用场景为确权、授权和维权。
此外,他还指出:资产数字化趋势是不可逆的,但是资产数字化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资产的合法性。数字资产的合法性应该来自于行政和司法部门。资产合法性应该由法律来赋予,政府部门完成资产确权,司法部门判定资产权属争议。用“行政+司法”模式界定资产合法性,是全世界社会治理的一个基本逻辑。[2020/11/11 12:18:34]
在谈到世界各地的监管时,他说,岛屿经济体的央行对比特币的看法与大型大陆经济体非常不同。以百慕大、开曼群岛、马耳他、新加坡或瑞士等岛屿经济体的央行为例,这些央行基本上是大陆经济体的离岸银行中心。他们有保护资产的悠久传统。对他们来说,比特币只是另一种需要保护的资产。
然而,在谈到比特币时,欧洲大陆各大经济体央行的看法非常保守。Giancarlo表示,这是因为他们在“保护本国货币,不仅扩大了本国货币的使用,还扩大了储备货币的地位”。
这些国家实际上对这类资产更友好。例如,在历史上,马耳他一直被认为是各种密码平台的安全港,无论是新的交易所还是由于更严格的规则或全面禁止而逃离本国的实体。
马耳他议会通过了三项法案,确立了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框架,其中包括《马耳他数字创新授权法案》、《创新技术安排与服务法案》和《虚拟金融资产法案》。
此外,开曼群岛还为加密和区块链技术提供了一个相当灵活的监管环境。虽然没有具体关于这个理事会和STOs现有法律或法规,交流或投资机构投资于加密,,然而,“没有限制或许可要求,专门管理,管理或数字资产的交易,无论是在个人能力或这样做作为一名经理,受托人或顾问为其他人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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