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新加坡金管局:服务提供商不得在新加坡向公众营销加密货币

据彭博社报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今日发布了限制加密货币交易服务提供商向公众推广其服务的指导方针。据立即生效的新指南称,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商不应在新加坡的公共区域营销或宣传DPT服务,也不应在社交媒体平台、广播和印刷媒体宣传,或提供实体ATM。此外,提供商也不应该通过社交媒体影响者等第三方的参与进行营销。他们只能在自己的公司网站、移动应用程序或官方社交媒体帐户上进行营销或宣传。?

据了解,指南适用于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法》下的支付机构,以及其申请目前正在由MAS审查的实体等DPT服务提供商。但此指南目前尚未具体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当局称,数字支付代币或加密货币的交易风险很高,不适合公众,因为它们会受到剧烈的投机波动的影响。但“MAS强烈鼓励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加密代币在增值用例中的创新应用。”MAS助理董事总经理LooSiewYee在一份声明中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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