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TheBlock报道,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正为更多地参与加密监管做准备。4月25日,CFPB宣布将援引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颁布的《多德-弗兰克法案》中的一条基本未使用的条款。该条款为CFPB赋予了相当广泛的权力,可基于潜在风险,对提供消费者金融服务的“非银行机构”进行监管。
根据定义,只要CFPB有合理理由确定相关机构对消费者构成风险,便可对其执行监管,其中未特指具体的消费者金融产品或服务。CFPB在声明中明确了对新兴技术的兴趣:“非银行机构没有银行、储蓄机构或信用合作社牌照;但许多此类机构已在全国开展业务,并标榜为‘金融科技公司’。”
CFPB强调已拥有援引相关条款的权力,而无需等待《行政程序法》要求的时限。因此,该规定将在30日内生效。但CFPB未说明是否已启动相关监管调查。声明中未具体提及加密货币,但CFPB对该行业的兴趣一直在提升。去年10月,参议员伊丽莎白·沃伦曾表示CFPB应基于现有法定权力打击加密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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