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适用于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监管规定的咨询总结。其中提到,咨询期于3月31日结束,期间香港证监会接获152份意见书,来自业界和专业组织、专业公司、咨询公司、市场参与者、持牌法团、个人及其他持份者。回应者普遍支持适用于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建议监管规定。香港证监会将落实有关容许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建议。鉴于公众普遍支持有关建议,香港证监会将实施《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及《打击指引》,并作出总结文件所载和所述的部分修改及厘清。该等指引将于6月1日生效。
此外。香港证监会表示,将于2023年5月25日在宪报刊登《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适用于持牌法团及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有联系实体的防止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指引》及《证监会纪律处分罚款指引》。香港证监会将于2023年5月25日在宪报刊登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领《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下的相关牌照的申请表格,并将于2023年6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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