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香港证监会在官网刊登新闻稿,再次提醒投资者,当与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交易及对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coinofferings,简称ICO)作出投资时,应防范当中的潜在风险。
新闻稿称,从去年9月5日发出有关ICO的声明之后,香港证监会先后致函七家位于香港或与香港有连系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警告它们不应在未领有牌照的情况下买卖属于“证券”的加密货币。如果不采取纠正措施,证监会在适当的情况下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这些加密货币交易所大部分已确认并无就有关加密货币提供交易服务,或已即时采取纠正措施。
香港证监会还先后致函七个ICO发行人,他们大多已确认有遵从监管制度,或已即时停止向香港投资者发售代币。
“证监会将会继续密切监察ICO活动,且不会姑息任何违反香港证券法例的行为。”新闻稿称。
去年9月5日,香港证监会发布了首个有关ICO筹款模式的声明,界定了ICO中发售的代币可能是变相“融资”的几种形式,包括股份、债权及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在香港均被视为“证券”。
为这类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意见,推广及投资的基金,均被列为“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或机构,不论是否位处香港,只要其业务活动是以香港公众为对象,便须获证监会发牌或向证监会注册。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在上述新闻稿中称:“我们会继续监察市场,并会在必要时采取执法行动。不过,我们亦促请市场专业人士妥善执行把关工作,以防止欺诈或可疑集资活动,并协助本会确保法例获得遵守。”
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在同一份新闻稿中表示:“投资者若未能全面了解加密货币及ICO的风险,或未有为可能蒙受重大损失作好心理准备,便不应作出投资。”
虽然交易所的名称没有披露,以每日成交量计算,有多家位于香港或与香港有连系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均名列全球首20位。香港排名靠前的数字货币交易所有:Bitfinex,币赢国际站,LBank,乐币园,Exx,OKCoin国际站,eBTCbank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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