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自媒体“吴说区块链”发布消息称,据多方求证,神马矿机老板杨作兴已被带走调查,或与侵犯某矿机厂商商业秘密有关。这直接让人们联想到两年前的专利纠纷案。2015年,杨作兴兼职在比特大陆任芯片工程师,主导研发了S7及S9矿机芯片。2016年中,因和比特大陆创始人詹克团股份没有谈拢,杨作兴离开比特大陆并创办了比特微,研发生产而今矿机市占第二的神马矿机。2017年7月,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北京比特大陆起诉比特微侵犯专利权一案;一年后,裁定比特大陆败诉。杨作兴现遭此“横祸”,或为此前纠纷的延续。但不少人会疑惑,既然此前已经败诉了,那这次怎么还能“就此”抓人呢?链法团队庞理鹏律师解释称,这不冲突。如果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除了有可能涉及民事方面的侵权,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两件事确属一个事情的话,既可以走民事诉讼,也可以到局立案。有的人会选择直接走刑事,有的人民事走不通了也会走刑事。“一旦刑事立案,侵权一方压力就比较大了”。Odaily星球日报研究此前专利诉讼案后发现,比特大陆败诉是因为其所声称保有的“专利”并未通过。根据裁定书,算丰科技公司系涉案第ZL201520533250.1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算丰科技公司以普通实施许可的方式许可北京比特大陆实施该项专利。被告杨作兴曾在北京比特大陆的关联公司工作,对涉案专利较为熟悉,后杨作兴成立了深圳比特微公司,并开始大量制造和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挖矿机”。立案之后,针对比特大陆主张的涉案专利,杨作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4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第201520533250.1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于是,该“专利”也就无法可依,比特大陆败诉。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这次比特大陆选择了另外一个方式来解决其与神马矿机的纠纷,很明显,刑事方向的方式似乎更能解决问题,不过在没有定罪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不过是否要用刑事手段来解决偏向民事的纠纷,我认为值得商讨。最后,庞理鹏律师就目前的消息推断,杨作兴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偏向于侵犯商业秘密罪。该罪的条文是: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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