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E:属于互联网用户的革命,三个核心点看Web3.0

什么是Web3.0?它是炒作吗?它会改变世界吗?

很多人在有人提到Web2.0的时候就说,还会有Web3.0;但目前,全球没有任何组织或人能够准确的给出Web3.0的准确定义。它仍是一个处于发展早期的概念,但这个概念的内容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它与2005年左右开始出现的概念——Web2.0一样,目前还并没有人能准确说出它该有的形态。

在我们去说Web3之前,我们先回顾一下Web3的前辈们——Web1和Web2。Web1.0(1990-2004)——静态网络,用户被动接收信息

Web1都是静态网页,网页展示只不过是互联网上的一组只读页面。Web1的网页使用html技术构建的,用户没有交互,只有少数创建内容。在搜索引擎出现之前,互联网的存在只是为了宣传实体已有的东西;且所有网站是“只读网站”,这意味着你只能阅读被设定好展示的信息。就像是把报纸,放到了屏幕上供人阅读。这是互联网的最早形式,没有注册或登录,也没有与点赞、分享或评论沟通。

这就是Web1,一个用户完全受控的Web。Web2.0——互联网开始与人互动

Web2.0是一个更加民主、自由的互联网,概念在2003年由DaleDougherty首次提出。Web2让每个用户从观察者变成了参与者,互联网成为两端的人们开始获取信息的交互平台,并有了所谓的社交网络。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以虚拟货币为名实施电信网络属于涉众型犯罪: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毛玲玲表示,对以虚拟财产或虚拟货币为对象的犯罪,以财产犯罪还是计算机犯罪处理,要用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兼顾法律体系或法秩序统一和刑法的特殊性。民法典规定了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只是刑法财产犯罪中的“财产”从刑法谦抑的角度认为要兼具法律属性和经济属性,过去主要是考虑到虚拟财产的经济属性特征不明,价格认定难,一般以计算机犯罪认定。

以虚拟货币为名实施电信网络、非法集资、的行为,是属于涉众型犯罪,是刑事司法严厉打击的犯罪情形,在证据规格、帮助行为的共犯认定、主从犯认定方面,用足现有的刑法资源,在防范虚拟货币成为集资犯罪新载体方面,要形成行刑合力。(澎湃新闻)[2021/7/12 0:45:59]

但也是从Web2开始,中心化的巨头控制所有数据,其他所有人都成为他们提供的数据的消费者。巨头们从用户手中收集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以便可以更好地为提供服务;但同时,用户放弃了隐私以及自身的数据价值——用户本可以将自己的数据卖给数据公司来取得回报。用户和数据成为Web2的核心,但互联网用户在感受便利的同时,也开始将隐私作为一个严重的问题考虑。

这就是Web2,一个用户自由又赤裸的Web。Web3.0——自由开放,共同治理

火币大学于佳宁:产业区块链的大时代属于未来十年:5月26日,区块链权威专家、火币大学校长于佳宁受邀做客果味财经直播间,参与特别企划的“两会区块链热点”对话访谈。

于佳宁表示,目前区块链被纳入新基建,政策会加速区块链底层技术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随着进一步的完善,产业区块链大时代马上就要到来。2020年的下半年就开始实现真正的爆发,2021年一定是产业区块链真正意义上开始走向辉煌的一年,这并不是顶峰,只是一个起点,真正的产业区块链的大时代,是属于未来十年。[2020/5/27]

Web3.0是一个自由、安全,由用户共同治理的互联网。为什么我将它暂定为从2008年开始?因为在2008年,中本聪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在其中指出了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基础并发明了点对点的数字货币,由此掀起了Web2.0的改革浪潮。但也有人认为,Web3.0的设想最早是由以太坊联合创始人GavinWood在2014年提出的,他认为:Web3.0的愿景是实现无服务器、去中心化的互联网,每个用户都能掌握自己身份、数据和命运。

构想上,Web3.0是允许通过分散的网络而不是基于服务器的数据库连接设备。全新的互联网更安全、连接性更好、以用户为中心和私密。它的目标是更加开放、自主和智能。但实际上直到智能合约被发明后,去中心化的互联网模式才真正进入公众视野。如果说比特币实现了点对点支付,智能合约扩展了可编程协议的概念,实现了支付、游戏、身份认证和去中心化管理等更高级的用例。借助智能合约,用户可以直接、安全地交互,打造一个去中心化、又具备信任和隐私性的互联网。

中国法学会孟强:比特币等属于法律所保护的“物权”范畴:针对“民法典草案是否考虑将虚拟财产纳入物权的一种”的提问,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民法总则》第115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孟强解释称,比特币、玩游戏花钱所购买的“装备”都属于法律所保护的“物权”范畴。因此,确实在性质上构成物权的,就是民法典草案物权编保护的对象。至于具体怎么保护,民法典没有做具体规定,只是明确规定是法律保护对象,具体怎么保护就交由单行法律去司法规定。(新京报)[2020/5/21]

Web3.0的核心特征是什么?

1、隐私

每个用户都能从大数据时代感受到便利,但便利的后果是没有隐私可言。亚马逊和Facebook等巨头公司花大量服务器存储用户们的饮食偏好、收入、兴趣、信用卡等信息,这不仅仅是为了改善他们的服务——它们将信息出售给营销人员和广告商,并每年因为数据售卖获得数十亿美元的营收。Web2时代人们需要依赖于中心化的巨头公司,它们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便利的服务。最开始,用户们也觉得对于个人数据免费提供给提供服务的巨头公司无可厚非,但随着长时间的习以为常,不少用户也感受到了数据泄露的可怕之处。

金色相对论 | 区块链萌宠Max Ksen:目前99%的游戏都属于收藏游戏:在本期金色相对论之“Dapp游戏”中,针对金色财经内容合伙人佟扬“目前国际市场上区块链游戏分类有哪些”的提问,区块链萌宠(Blockchain Cuties)亚洲市场业务开发者Max Ksen(马克思·可弦)表示,目前来说区块链游戏这个领域不是很多种类。第一个最多的应是DAPP游戏就是游戏。其实这样的项目我们基本上不算在游戏市场里面,因为它用的代币主要是为客人提供一个TRUST,证明它使用的算法和所有预算功能是正确和透明的。现在99%的游戏都属于收藏游戏。收藏游戏分3种:1.普通收藏。出了收藏功能以外没有其他功能,最好比方是CryptoKitties。2.可玩的游戏。包括收藏,战斗和其他相同的功能。3. 战略即时游戏。很抱歉,暂时没有很好的举例可供参考。但有一些这卡牌类游戏,就目前情况来说暂时卡牌类区块链游戏还没有出现在市场。[2018/12/3]

说一个我亲身经历的,我在微信中语音说了一句橙子,打开淘宝就能看到橙子推荐;我当时的感觉如坠冰窟,像是活在一个满是监控的盒子中。再说一个事实,2014年Facebook修改了689,000名用户的新闻提要内容,以观察“情绪传染”的正面或负面影响。这是一个号称“宏大”的实验,每个用户都是实验对象;类似的实验,究竟有过多少场?我们每个人,当过多少次小白鼠?中心化服务主流的情况下,用户隐私的问题难以完全避免。但随着区块链带来的去中心化的概念,使得人们的隐私问题可以借此解决。Web3的用户应该具备隐私,用户不需要信任第三方或中介,无需通过提供用户电子邮件或密码来访问任何类型的功能,他们的数据应该归自己拥有和控制。Web3的大部分愿景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区块链基本上是一个建立在点对点连接上的去中心化网络。网络上的每个设备都处理网络上发生的一小部分计算和通信,从而创建了一个无服务器在线网络。点对点允许用户之间的无服务器通信,也使得可以绕过所有中心化的第三方。

世界银行:比特币显然不属于“庞氏局”的定义:比特币自出现以来,被很多人质疑是一种新型的庞氏局(Ponzi Scheme)或者金字塔式(Pyramid Scheme)。对此,世界银行的看法是:人们倾向于害怕他们不理解的事情,盲目的攻击听起来是正确的,但是他们同样无知。比特币显然不属于“庞氏局”的定义,其主要价值可能是向各国央行提供关于电子货币前景的教训,以及如何提高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2018/5/4]

那么一定会有人问,绕过中心化的巨头?如智能推送等方便的服务该如何实现?答案是通过人工智能。人工智能会成为未来的主流,用户们的数据不会再提供给巨头,而是直接被人工智能获取,人工智能会通过计算把我们想要的结果直接推送给我们,整个过程是点对点的,且通过加密整个过程及数据不会被第三方获知。自互联网发明以来,用户们的交互一直在进步。而用户们也需要更大的隐私和对自身的数据控制权,一场无声的革命正在悄无声息的展开。2、民主

我考虑过用共同治理这个词,但似乎还是民主一词更意味深长,毕竟Web3中普通人才是载体。Web2时代中心化的垄断,使得用户们几乎没有参与权和决策权。举个例子:你购买过的某个音乐可能会由于项目方的版权问题下架,而你毫无补偿;你游戏中的某个角色因为官方的策划而削弱,而你之前的努力付诸东流;你所发的某个视频,因为官方的不开心强制下架,而你毫无办法。

以太坊创始人V神在2010年由于《魔兽世界》中最爱角色的相关技能被暴雪公司取消,怒删游戏,也或许也正因为这段经历让V神有了之后对于DAO的想法——建立一个开放、透明、民主且平等的乌托,能够更高效的聚集人群、资源,或是进行决策。实际上,DAO就是Web3的一部分应用实例,公平治理既是Web3的核心也是DAO的核心。通证经济和数字资产的出现使得公平治理成为可能,即开发者不再有独裁的权利,有贡献的用户也可以实际参与运营治理,决策会更加民主化而不是中心化,用户也可以不再单单是消费者也可以是获益者,完善的激励机制更是会比传统的“工资”等奖励机制更高效。

未来传统的公司制形式可能会受到冲击,取而代之将会形成一种社区共同协作的形式。借助区块链,用户们将没有国界、距离、支付和流通上的障碍,这将允许任何人在有做事的想法后,都可以通过合适的激励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吸引参与者——而不是仅仅局限在一定距离范围。社区治理的去中心化网络,其功能最终将超过最先进的中心化服务。3、公平

中心化的垄断除了使用户没有参与权,还会造成信息差使得人们的劳动取得不对等的收益。当前环境看似生产效率提高,但几乎整个社会都在为中心化的巨头平台打工,巨头们实现了真正的垄断。这种垄断导致小型初创企业难以竞争生存,消费者难以从其余的平台获得等质量的服务使得巨头平台可以随意定价,服务提供者难以取得相应的回报苦不堪言。

这与人们最开始对互联网的期望大相径庭,互联网应该能够以积极的方式解决这些诸多社会问题,而不是把矛盾转移成新的难题,人们对于价值重新分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于是,用户开始把希望寄托于Web3——一个理想化的互联网,应该是能够全民参与,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用户们不单单是消费者更是参与者,网络变得协作化而不单单是价值榨取;它的出现将使得互联网更加智能,人们的生活更加轻松。这是理想化的状态,但在这之前初期的难点,如何实现参与度上的公平?实际上,智能合约的出现已经解决了这点。如:用户们看到好的初创项目,只需要购买token或其他方式即可进行投资,不需要繁琐的审核手续,只需要一个钱包和数字货币;defi的出现后,用户能否借贷取决于手中是否持有相关token,而不需要验资等手续,这使得人人参与成为可能。

智能合约是根据设定好的算法执行,不存在感情等感性因素,所以它具备去中心化和点对点的属性,且是可信任和完全公平的。以上几点想必能让大家对Web3这个互联网“乌托邦”有所认识,那为什么Web3一直深陷炒作风波呢?因为现阶段的Web3解决了一方面痛点,也会有新的弊端出现;它如同一个婴儿一般,有太多的躯干没有发展完善。我们就从文中的三个核心特征展开说。个人的隐私和公开的监管之间,应该如何平衡?隐私十分重要,透明也十分重要;个人的隐私需要被保护,社区的决策等需要透明公开。但对个人隐私的过度保护,会使得打击链上犯罪的难度大大提升,这会不会成为犯罪的温床?互联网上的犯罪花样层出不穷,链上更是如此——2021年由于链上安全问题,全球损失超98亿美元。Web3真正到来之前,对安全问题该有怎样的铺垫与背书?

民主与稳定之间,该如何平衡?DAO改变的是人类的组织方式,疫情更是让人们加速看到DAO的优势所在。目前看来,DAO偏向民主的管理方式很适用于社区、初创型公司,但它真的适用于大型公司甚至是城市的管理吗?有人质疑:DAO可以取代大型公司,但不可能成为最伟大的公司;因为伟大公司一定是由少数卓越非凡的领导人和一群执行者组成。且至少目前看来,绝大多数DAO是一个松散的组织,中心化的管理显然是更具备稳定性的。人工与人工智能之间,该如何平衡?绝对的公平是一定要实现点对点,绕过中心机构的,这也相当于所有的判断都交给了人工智能。目前看来人工智能解决了人们的双手,全球基本进入了自动化时代,但实质上现在多数的判断都是由人工干预的。人工智能对人类行为的预测真的能达到全自动的级别吗?如果达到会不会出现太过智能,拒绝为人类服务的问题?虽然人工智能的危机可能性不大,但毕竟没人能完全预测。以及最重要的,人工智能的升级、逻辑设定本质上还是人工去干预,那么哪种形式的设置和干预才能够“绝对公平”或是让大多数人觉得公平?值得深思

以及在Web2巨头的垄断下该如何突围?推特创始人JackDorsey发推称:“Web3并不由用户拥有,而是被VC和他们的LP拥有。Web3永远不会逃过他们的激励。它最终是一个带有不同标签的中心化实体。”虽然这引发了大量业内人士的不满,但事实上VC确实垄断Web3的早期投资。

目前看来,Web3还只是一个方向,一场需要不断试错的试验,一个很长时间才能完成的构想,一场属于互联网用户的革命;技术、传统巨头、资本乃至圈外保守的用户,都可能成为发展的阻碍。但自由是人类自古以来的价值向往,是不可能被高压和险阻所泯灭的。Web3让人们看到了自己做主,打破围墙的可能,这样的念想本身就是一种激励。我们很难预测未来真正的Web3会是哪种形态——毕竟BTC刚问世,也很少有人想到Defi、NFT。Web3还在早期孕育的阶段,不管它是否能顺利发展,大家都会愿意给予它一些掌声和鼓励——它的背后是人们对自由的追求。NFTLabs仅提供相关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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