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金融科技带来套利?专家认为监管应关注平台垄断、权力滥用等问题

来源:财联社姜樊

金融科技之下,监管正在面临挑战。

“新科技到来后,金融系统的局部风险可能控制住了,但是系统的跨平台风险并没有控制住。”日前,在2020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表示,要保证任何一个系统的安全,首先监管机构的能力要强于被监管者。

不过,监管、安全仍应与金融科技的创新之间寻求平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认为,从业机构应该坚定不移地走安全发展之路,把金融安全放在更加重要和优先的位置上,在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稳妥、审慎地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同时,也不应走极端,为追求所谓的绝对安全,在创新发展方面一味缩手缩脚,停滞不前。不要因为怕风险不敢创新,不敢探索,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阿迪达斯将于11月16日发布“全新Web3旅程”:金色财经报道,据阿迪达斯的无聊猿 BAYC #8774 二创 NFT “Indigo Herz”官方社交媒体账户披露信息,阿迪达斯将在 11 月 16 日“开箱”全新 Web3 旅程,同时还链接了阿迪达斯元宇宙官方网站。Indigo Herz 写道:“我们如何利用遗赠来激发未来?什么是不可能的?大概什么都没有。我们,来了。” 此外,Indigo Herz 还披露一些其他合作信息,并补充称:“阿迪达斯接下来要做什么,新的面貌、新的战略、对下一步的可视化正在酝酿之中。未来的日子里,在 CONFIRMED、adidas Originals 和其他合作伙伴支持下,全世界将看到我们前进的方向。未来非常有趣。”[2022/11/8 12:29:43]

金融科技带来新挑战

Ray Dalio:利率上升将对资产价格产生两种负面影响,BTC目标价接近1万美元:金色财经报道,桥水基金创始人Ray Dalio在 9月13日发表的最新博文中预测,股票的综合损失将使他们损失当前估值的 30%。Dalio称,利率上升将对资产价格产生两种负面影响:1)现值折现率和;2)由于经济疲软导致资产产生的收入下降。我们必须同时考虑两者,根据现值折现效应,我估计利率从现在的水平上升到约 4.5% 将对股票价格产生约 20% 的负面影响,收入下降带来约 10% 的负面影响。这将给高度相关的加密市场带来危险,因此比特币的目标价位接近 10,000 美元。[2022/9/16 7:01:20]

金融科技如今已经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各项金融业务当中。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新技术也带来了诸多新挑战。在众多问题中,数据安全、监管套利等问题备受关注。

巴塞尔央行监管机构为加密资产框架的最后期限设定今年年底:金色财经报道,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监督机构中央银行行长和监管负责人小组(GHOS)于9月12日举行会议,重申其对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的期望,并为委员会的关键工作领域提供指导。超过三分之二的司法管辖区计划在2023年或2024年实施所有或大部分标准,其余司法管辖区计划在2025年实施巴塞尔协议III。只有有限的一组技术标准特别受制于实施延迟。GHOS还审查了委员会在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和加密资产方面的工作。在加密资产方面,成员们重申了为银行对加密资产的风险敞口设计一个稳健而审慎的监管框架的重要性,以促进负责任的创新,同时保持金融稳定。GHOS责成委员会在今年年底左右完成这样一个框架。(finextra)[2022/9/13 13:27:04]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认为,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中,首先是很多新产品逃逸在传统监管之外。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安全问题,一些掌握技术的人能够透过网络侵犯他人隐私,个人安全、企业安全都可能受到影响。此外,还存在不当竞争问题,数字经济发展非常可能形成赢者通吃局面。

渣打银行成立金融科技投资部门 据称已投资瑞波币:渣打银行周三宣布,已成立了一个新的业务部门SC Ventures,专注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且目前已经持有瑞波公司的股份。在去年11月23日,渣打银行曾宣布在瑞波开发的技术之上建立一个新的跨境支付平台。[2018/1/17]

李东荣也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金融业的分工更加专业化、精细化,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之间在账户、渠道、数据、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关联性日益增强,传统上的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表现,在技术环境下呈现出新的变化,并与新技术应用产生的风险交织在一起,需要客观辨别和认识新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因为金融数字化,所有金融活动都呈现为数字化过程,每个人和机构的金融安全都以数据安全为基础和前提。监管部门也把金融数据安全作为监管的重要抓手,要求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管理等。

此外,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则表示,数据要素是金融科技创新活动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要处理好数据要素运用效率与安全这个“跷跷板”。要注意数据运用过程中的技术安全和业务安全,在数据要素投入时应做到透明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平等化。

实际上,监管也已经意识到了相关问题的存在。今年以来,金融科技就被看作是金融监管的重点对象。尤其11月份以来,央行、银保监会等多个监管部门频频发生,剑指金融科技的相关风险,并且出台如金融控股公司管理办法、网络小贷征求意见稿等多个监管文件,以规范相关业务的发展。

监管应改变思路应对挑战

监管如何在数字经济下发挥作用?在李扬看来,监管手段必须与时俱进。

李扬认为,传统的监管手段是建立在原有的非数字化信息基础上进行的,从金融的角度来说,先有法定准备金率的要求,而后展开风险拨备制度、资本金管理制度、单笔信贷中抵押制度、担保制度等等,这些都是防范风险的手段。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是事后的。

“但是在数字经济的环境下,在金融科技的环境下,一切变过来了,获得的信息是事前的,而且是主动的,所以整个模式都不相同。”李扬解释道,商业模式不同的情况下,用老的办法去监管就出现了问题。

李扬认为,监管机制方面要转变理念,进行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而监管对象也应调整,要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平台垄断、侵犯私人信息、权力滥用等情况。“高科技公司,问题在于垄断,由于垄断产生了新的问题,这些问题才是要追踪的事情,需要下一步予以解决的。”

李稻葵表示,如果现有的监管机构不是最适合做数字金融时代的监管工作,建议成立相对独立的科技金融或数字金融监管机构。之所以要相对独立,要有更懂技术的人,而独立的系统工资预算要提高。以适应当下的数字经济发展。

此外,对于机构而言,李东荣认为,从业机构作为金融安全防火墙的第一线、最前沿和重要关口,应该积极履行金融安全责任,落实金融管理部门要求,从理念、制度、技术、人才等各个方面综合施策,加快建立更具数字化时代适应性的金融安全管理和保障体系。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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