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产:争抢数字货币合法“入口”:各国进展调查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辛继召

传统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正在进入数字货币、代币发行等数字资产领域,并将其作为提升全球金融中心竞争力的机遇。

12月10日,星展银行宣布正式推出数字交易平台,新加坡交易所将持有10%股份。9日,渣打银行创投部门与北方信托银行联合发布加密数字货币托管解决方案。

此前,一直未有大型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进入数字资产交易领域。据Coinmarketcap数据,2019年,全球数字交易平台的日交易额在500亿-1000亿美元。

但合法合规的场内资金投资数字资产,交易通道并不十分通畅。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将提供合规资金入口,原本只是场外交易的数字货币等资产有了正式合规的资金入口,方便全球的家族办公室和大型基金开始持有数字资产作为资产配置。

传统银行杀入数字货币

12月10日,新加坡最大的商业银行——星展银行宣布,正式推出数字交易平台,打造数字资产代币化、交易和托管生态系统,为仅面向机构客户和合格投资者的会员制交易平台。新加坡交易所将持有星展银行数字交易平台10%股份。

根据公告,星展银行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原则性批准,按照《证券和期货法案》被授予“认可市场运营商”牌照,该牌照授权星展银行就股票、债券和私募股权基金等资产从事有组织的市场经营活动。

此前,一至未有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进入数字资产交易领域。

“商业银行提供了资金入口。原本只是场外交易的数字货币等资产有了正式合规的资金入口,方便全球的家族办公室和大型基金开始持有数字资产作为资产配置”。一位资深区块链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也可以理解为新加坡有意争夺数字时代的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地位。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逾10家国际金融机构已宣布或有意从事数字资产托管或交易业务,包括渣打银行、星展银行、大华银行、大和证券、三菱日联银行、三井住友银行、摩根大通、大都会银行、瑞穗证券、野村证券等。

如,12月9日,渣打银行创投部门与北方信托银行联合发布加密数字货币托管解决方案ZodiaCustody,将为比特币、以太坊、XRP、莱特币、比特币现金加密数字货币资产提供托管服务,预计2021年在伦敦开始运营,协议需向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注册。11月19日,日本三菱日联、瑞穗和三井住友等30多家大型公司组成的一个联盟宣布,将于明年开始试验发行一种通用的私人数字货币。

除新加坡外,今年11月,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对加强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进行公众咨询,建议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发牌制度。包括进行虚拟资产与法定货币的交易,不包括法定数码货币。

星展银行公告,通过这一数字交易平台,将利用区块链技术,提供包括加密货币等数字资产在内的资产代币化和二级市场交易,形成资金募集的生态系统,其中包括证券化代币发行、数字货币交易、数字托管服务。

在数字货币交易领域,星展银行实现从法定货币到加密货币之间双向现货交换的加密货币交易。星展银行数字交易平台将为四种货币和四种最成熟的加密货币提供相互兑换服务。在数字托管服务领域,用于满足现行监管标准下对数字资产安全托管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星展银行代表客户对管控数字资产的加密密钥进行托管。

“资产数字化的指数级增长为重塑资本市场提供了巨大机遇。”星展集团首席执行官高博德说,新加坡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竞争力与日俱增,我们必须准备好迎接数字资产和货币交易的主流化趋势。

新加坡交易所首席执行官罗文才则表示,在全球数字资产领域,提升信赖度和高效性在价格发现过程中有着重大的机会。

其余经济体中,一些国家已经开始有公司申请成立数字资产交易所,譬如美国的波士顿证券型通证交易所BSTX和瑞士的瑞士数字价值交易所。这两个交易所都是在分布式记账技术的基础上,为通证化的资产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从数字资产的产生到流通,交易,结算和托管。

星展银行亦在公告称,通过该行的私人银行和星展唯高达接触到庞大而多元化的投资者群体。

另类投资中的数字资产

今年10月以来,比特币等虚拟资产价格大涨,出现暴涨暴跌情况。

截至12月4日,比特币价格逾1.9万美元,大幅超过10月初的1万美元。以太坊一个583美元,亦远超10月初的350美元左右的水平。瑞波币价格0.507美元,远超10月初的0.23美元左右。

在商业银行入局数字资产之前,大型资管公司、对冲基金在数字货币领域更为“激进”,有的美股基金已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特别贴衍生品纳入仓位,成为其资产配置的一部分。

在此之前,数字资产一直是通过以初创公司存在的“数字资产交易所”来完成买入卖出等交易的,这些数字资产交易所也与传统金融机构无甚关系。

目前,前五大数字资产交易所为币安、Coinbase、火币、Kraken和Bitfinex。其中,一些数字资产交易所无法在本国展业,而是选择“国际化”路线,但其主要团队、人员均在本国。

12月7日,数字资产管理公司CoinShares发布数据显示,截至最近一周,机构投资者向加密货币基金和产品投入4.29亿美元,为历史第二高,该行业资产达150亿美元历史高位,比去年末增加了近5倍。其中,数字货币资管公司Grayscale最近一周有3.363亿美元的资金流入,管理资产增至超过124亿美元。

“目前美元下跌趋势明显,贝莱德、富达等大型资管公司给客户开始推介比特币。”一位区块链业内人士表示。他认为,数字资产市场确实在变化。有的美股基金会在美股市场投资比特币衍生品仓位,将比特币作为资产配置。

今年12月初,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首席执行官拉里·芬克表示,比特币虽然没有引起他本人的注意,但确实引起了华尔街的注意。加密货币可能会演变成一种全球性市场资产。

另一资管巨头富达投资更为“激进”。今年8月,该公司推出比特币指数基金,最低投资门槛为10万美元,主要面向无法直接持有比特币的机构和合格投资者。12月,富达子公司富达数字资产宣布,与BlockFi合作提供以比特币作担保的美元贷款,潜在客户包括对冲基金、矿商和场外交易平台,他们将能够在不清算加密货币持仓的情况下获得现金。

桥水基金创始人达利欧在11月中旬曾表示,比特币以及其他一些数字货币过去十年来已经发展成了一种像黄金一样的另类资产,其与黄金和其他供应有限、有别于不动产的移动财富之间既有相似的地方又有不同之处。因此可以将其当作黄金和其他移动财富之外的另一种多样化选择。至于比特币和黄金更偏爱哪个,达利欧表示,更倾向于持有那些央行想要持有和交换价值的东西。

合法数字资产如何演进?

截至目前,全球还没有任何一家央行推出主权“数字货币”,但一些央行已加快动作。

有业内人士表示,去年以来突然加大主权版本数字货币动作,主要是受到Facebook计划推出Libra加密货币刺激,他们担心私营部门的数字货币“架空”央行主权货币。今年疫情因素,又对跨境支付、无接触服务等提出了更多需求。

加密货币Libra属于所谓“稳定币”中的一种。即“锚定”某一系列法定货币体系,以求获得代币价值稳定的加密货币。12月1日,Facebook公告Libra更名Diem,以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另据报道,Diem最初只会发行锚定美元的单一货币,锚定其他货币将稍后推出。

各国央行反对在监管到位前运营“稳定币”项目。今年10月,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七国集团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发表联合声明说,在相关法律、监管和监督要求得到充分满足之前,任何全球性“稳定币”项目都不应开始运营。

早在2013年12月,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比特币诞生迄今已近十年。渣打、星展等商业银行亲自下场提供数字资产托管、交易等服务,意味着为其有意为大型基金等“场内”资金提供大规模、合法的资金入口。

有业内人士表示,比如星展银行的数字资产平台支持美元、日元等四种货币,支持比特币、以太坊、比特币现金、瑞波币等四种成熟的加密货币。这对发行这些货币的经济体有不小的刺激。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美联储强调央行数字货币“做对比做好第一件事更重要”,但美国私营机构在数字货币创新和技术储备颇多,这既包括Facebook拟推出的Diem,也包括埃森哲与数字美元基金会合作的数字美元计划。

中国央行对数字货币颇为谨慎。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当前有很多虚拟资产、数字资产包装非常巧妙,可以说比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的CDS等更要巧妙。而且,数字货币都是全球实时结算,一些新类型资产也时时纳入,不需要风险定级,导致数字货币监管难度极高。

11月26日,据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总值逾400亿元的“币圈第一大案”二审宣判。被告人陈波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现金、达世币、狗狗币、莱特币、以太坊、柚子币、瑞波等8种虚拟代币。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达148亿元,经对Plus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缴纳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进行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比特币31.42万个,比特现金11.75万个,达世币9.60万个,狗狗币110.60亿个,莱特币184.77万个,以太坊917.42万个,柚子币0.51亿个,瑞波币9.28亿个。

他认为,我国发展数字资产可先发展监管科技,先用科技手段监管数字资产交易,然后再通过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方式推出数字资产交易,而不是反过来,从而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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