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知名NFT数藏平台 “原价退款保护机制”涉嫌非法集资

近日,郭律师发现某知名NFT数字藏品平台退出一项“原价退款保护”机制,具体而言就是允许消费者在NFT数字藏品开启转赠后15日内进行退款。

一、“原价退款保护机制”涉嫌非法集资

发行方和平台的初衷可能是“好意”的,但郭律师认为该行为却直接可能导致发行方和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今年3月1日刚刚修改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至于其他定罪的标准就更容易达到了,金额100万、人数150人、直接损失50万就够了。

报告:尽管价格大幅上涨,BTC关键网络指标增长仍保持平稳:据Glassnode发布的最新链上周报,过去几天,尽管比特币价格大幅上涨,但其关键网络指标的增长仍保持平稳。比特币交易总数和新的比特币实体的增长速度与比特币价格的增长速度并不同步。总体而言,比特币网络每天的交易总量仍远低于2021年上半年的峰值。

目前,交易笔数为22.5万笔/天,而2021年1月的峰值为32.5万笔/天。就新实体而言,目前的数字为每天近11万个,而2021年1月为每天18万个。自2021年初以来,比特币的价格上涨了140%以上。这些数据显示,市场可能仍处于安静的积累阶段。(Finance Magnates)[2021/11/9 21:37:35]

数字藏品平台的生存其实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原本大家都是“心照不宣”地在发行、销售藏品,不论把数字藏品定义为虚拟商品还是链上凭证,都没有明确的证据来很直接的认定销售没有底层价值依托的“空气藏品”属于非法集资行为。但“原价退款”的出台却正好印证了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

外媒:尽管俄罗斯加强加密监管 但比特币活动仍在上升:俄罗斯联邦政府的一个分支机构最近公布了一份名为《数字金融资产》(On Digital Financial Assets)的新草案,重点是俄罗斯将实施严格的加密货币法律。该法案尚未通过,自2018年以来一直在讨论中。新法律将比特币定义为财产,并建议比特币矿工以独立公司的身份注册,这样他们就可以被适当征税。普京总统计划制定并公布一项针对比特币矿工的新税种,但许多人对政府监管加密货币行业的能力表示怀疑。尽管俄罗斯最近对数字资产的监管有所加强,但俄罗斯的点对点(peer-to-peer Bitcoin transactions)比特币交易仍大幅飙升。Coin Dance数据显示,5月份俄罗斯占了?Localbitcoins交易量的20%,这是该国连续第二个月位居交易总量榜首。(Cointelegraph)[2020/7/1]

同时,平台“最大化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失”的描述,也间接地反映出,发行方和平台也认为消费者购买这种发行在区块链上且不可篡改的限量发现的数字藏品,是可能让消费者产生损失的。那损失是什么呢?为什么会认为有损失呢?几块、几十块、几百块的东西又能损失多少呢?郭律师特别想知道发行方和平台方会如何回答的这些问题。

报告显示:尽管加密货币价格下跌,2018年加密货币基金的数量仍在增加:据Crypto Fund Research报告显示,尽管今年数字货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对冲基金和风险投资集团仍推出以加密货币为重点的投资组合。根据CFR的分析,全球现在有366个加密货币投资基金,今年迄今已有61个基金投放,以目前的速度,今年将推出147个新基金,或将超越去年发布130个记录高位。研究人员指出,随着加密货币价格飙升,2017年数字货币基金开始涌现。但令人惊讶的是,尽管今年加密价格大幅下降,但这一趋势在2018年仍在继续。[2018/6/5]

二、原价退款机制暴露了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目的

金色快评 | 扩容提案致RAM价格暴跌:7月4日晚,BM在RAM电报群发表言论称,BM团队将会发布一份提案供社区参考,提案中包括将使用新高性能的SSD扩容物理RAM的计划。受此消息影响,RAM从高点0.92EOS/KB持续暴跌,跌至0.1835?EOS / KB,跌幅80.05%,目前略有反弹。对于扩容提案,今晨8点BM在电报群回应:“谢谢投机者,你帮我们改进了。”并提到:“每个人都曾警告投机者,价格可能会迅速下降。”9点17分,BM继续在群中发表言论称,既然价格已经降了这么多,那么设置上的改变对价格的影响会更小。

暴跌前一日,金色财经曾发文提示,RAM作为EOS生态中重要资源,囤积过多,价格炒至过高,势必会提高DAPP的开发与运营成本,降低开发者的热情,不利于EOS生态的健康成长。而BM不断修改规则的行为,也将使人们对EOS失去信心,进一步影响RAM价格。[2018/7/5]

为什么说“原价退款”会暴露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目的主观故意?

其实大多数消费者购买数字藏品的真实目的都是奔着“造富神话”去的,不过并没有哪家平台会公开承认这一点。但随着开放转赠后15天内“原价退款”机制的放开,郭律师相信,如果场外的“咸鱼”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的藏品,大概率会受到消费者的大量退款。而高于场外“咸鱼”市场价格的藏品,则不会有太多的退款行为。而这一数据正好印证了平台销售商品的真实目的和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真实目的,都不是为了收藏本身,而是为了二级市场炒作带来的收益。

此外,承诺原价退款与法律原文中规定的承诺回购并无本质区别,因为不论是回购还是退款,在法律本质上来讲,都属于对合同的解除。

三、退款流程由发行方进行,平台并不能必然免责

将退款流程推给发行方来进行,其实平台也并不必然能够免责。

首先,从销售款的分配机制上来讲,退款是不可能让发行方进行全额退款的。平台大概率是要退还平台那一部分的,否则卖了一万个,但一万个全部退款了,那平台不是白白赚了一半的销售额,而发行方则贴了一半的成本进去。所以,商业逻辑不通。

其次,从合同关系来看,消费者购买数字藏品,不论与平台和发行方是分开签的合同,还是一并签署的,都有合同关系存在。且事实上也是通过平台购买,又通过平台退还的。而该“原价退款保护”机制,又是发行方联合平台一起推出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平台都有直接或间接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此外,从风控和现实的角度出发,哪怕以上所说的事实和理由都不足以最终认定构成犯罪。但郭律师认为,只要有理由让先把人“带回去问问”,那么这个“最大化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失”的机制,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最后,如果你是消费者,保存下这些内容,将是你维权的有力证据和理由。如果你是平台,请加快改革,从NFT1.0版的数字藏品模式,走向3.0版的可持续发展。可参考郭律师给NFT划版本的文章《中国特色的NFT从1.0向3.0迈进》。

作者简介:郭志浩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深圳区块链协会法律专委会执行主任、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称考试命题人、中国法学会成员、大学客座教授、省法治教育研究会理事、盈科深圳法律科技委副主任等。曾办理国内众多重大敏感类案件,并成功进行数起无罪辩护,为多家知名上市企业的商业难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其经典案例已编入中国法律出版社《辩策》《盈论》等著作。多次受邀《中国产经新闻》《民主与法治》《中国经营报》等国家级期刊采访,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财经杂志、财经链新、时代财经、界面新闻、天目新闻、凤凰新闻、金色财经、金融界等多家知名媒体均有相关报道。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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