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央行支付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现在“呼之欲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央行数字货币的脚步声日渐临近的同时,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因此再次引发关注。
笔者在与业内专家讨论央行数字货币时,有专家认为,央行数字货币是在模仿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其实不然,而且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对老百姓的意义也远大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理由如下:
一、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并非模仿比特币等加密货币
央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和发行的银行,除承担宏观审慎监管、经理国库等职能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发行人民币。大家看看人民币上印着的“中国人民银行”就一目了然了:人民币是央行发行的。由于承担着发行人民币的职责,央行尤其关注与货币有关的一切事情。
2006年前后,腾讯和新浪等一些互联网企业陆陆续续发行Q币和U币等虚拟货币,甚至一些虚拟货币还曾与人民币双向兑换,也就类似于今天Facebook的Libra。就像Libra一经提出就受到美国政府的高度关注一样。Q币等虚拟货币的一度盛行,也曾引起了央行的高度关注。
也就是从那时起,央行就已经开始对虚拟货币进行研究了。笔者查阅发现,时任央行副行长苏宁先生还于2008年1月1日出版了专著《虚拟货币的理论分析》,该专著同时提出“最终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统一至中央银行”。除底层技术细节外,当时的虚拟货币与现在的数字货币并无本质区别。这样看来,在2008年以前,央行就已开始研究数字货币,并且已有了由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想法。
反观比特币等加密货币,通说认为,比特币起源于2008年中本聪发表的论文《比特币:一种端到端的电子现金系统》。也就是说,比特币及其随后的一系列加密货币,均诞生于2008年以后。
这样,从时间上看,央行对数字货币的研究以及发行数字货币的想法均早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因此,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是在模仿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说法也就站不住脚了。
另外,大家都知道,比特币等众多加密货币的底层技术是区块链。相反,从穆长春副司长的表态看,出于并发数考虑,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极有可能不会采用区块链技术。因此,从底层技术看,也难言央行在模仿比特币等加密货币。
简言之,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并非模仿比特币等加密货币,那么,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对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呢?
二、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对老百姓的意义不小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意义众多,笔者认为,维护金融主权、维护老百姓利益均为意义所在。
首先,作为发行的银行,央行发行人民币是在行使国家金融主权,最简明的体现就是通过发行人民币,国家可获得铸币税。反之,若其他主体发行类似的支付工具,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人民币,则相应的铸币税将被这类主体获取,以致国家的铸币税减少,最终将降低老百姓的福利。因此,若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盛行,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人民币,则最终便会侵蚀国家金融主权,减损老百姓的福利。而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则可对冲甚至消除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对人民币的替代,从而维护国家金融主权,维护老百姓的福利。
其次,除通过对冲货币替代维护老百姓利益外,还使老百姓获得更加便捷而又更有保障的支付工具。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深度渗透,企业生产和个人生活日趋互联网化和移动化。随着互联网化和移动化的深入,生产和生活中的纸币支付呈下降趋势,老百姓对非纸币支付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央行通过发行数字货币,恰好满足了老百姓这方面的需求,从而使支付更加便捷。
或许有人会说,不是有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吗?但值得注意的是,老百姓存放到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资金是不受存款保险保障的,而存放到商业银行的资金则是受存款保险保障的。因此,当商业银行基于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满足老百姓的支付需求时,相较而言,不但使老百姓的支付更加便捷,而且资金安全更有保障。
三、央行数字货币与加密货币不可同日而语,不具有炒作价值
穆长春副司长表示,央行将采用双层投放的形式,发行数字货币替代M0。怎么理解这句话呢?
我们不妨先看看纸币是如何发行的。作为发行的银行,央行的印钞机把人民币印出来后,先存放到央行的发行库,但并不直接给老百姓。老百姓只能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取人民币。而商业银行的人民币放在哪里呢?专业的说法叫业务库。
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库中的人民币不够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便向央行的发行库申请调拨人民币。这样印钞机印出来的人民币便从央行的发行库到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库,从业务库又到了老百姓手中。由此可见,纸币发行实际上也是双层投放。因此,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采用双层投放,在本质上跟纸币的双层投放相差无几。
再看看什么是M0,M0就是流通中的现金,简单理解就是纸币。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替代M0,也就是用数字货币替代老百姓手中的纸币。这样,发行过程与纸币相同,最终也是为了取代纸币。再想想仅持有纸币并无炒作价值,类推,持有央行数字货币也就没有炒作价值。当然,具有某种特定含义的个别纸币或数字货币或将央行数字货币与外汇挂钩除外。
相反,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由市场主体发行,或者绑定法定货币。市场主体发行的数字货币,在本质上更像是虚拟财产,其价值具有波动性,因此具有炒作价值。绑定法定货币的数字货币,则因外汇的价值具有波动性,因此也具有炒作价值。但市场主体毕竟是市场主体,均面临经营能力是否能持续的重大问题。一旦经营不可持续,则相关“货币”价值的前景如何,则不言自明。
四、小结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想法由来已久,并非模仿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更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不可同日而语,不可过度解读。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可给老百姓带来诸多好处,但想炒作央行数字货币则不可行。
事实上,除了央行数字货币之外,早在2016年,银行业也在开展区块链方面的探索。截至2019年2月,据零壹智库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超过37家银行开展了近140项区块链相关探索实践。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陈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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